北京市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2-03-29 10:00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分享:
字号:        

  按照《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等部署和要求,市财政局按照要求,对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规划(2021—2025年)》等法治建设重要决策部署。把财政法治建设作为“十四五”公共财政规划的重要内容,明确未来五年本市财政法治建设七个方面主要任务和具体落实举措,以法治化手段推进财政改革发展。

  (二)依法履行职责,深化财政改革

  一是持续开展全成本绩效改革。落实预算法要求,将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向公用事业、教育等重点领域纵深推进。在医疗卫生、养老助残、社会救助等领域选取46项民生政策开展绩效评价,为优化调整民生政策夯实基础。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实行对专项债券的穿透式监测、全流程管理,强化风险防控与偿债能力分析,确保债务规模与财政可承受能力、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推动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三是依法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梳理市属国有金融企业情况,印发关于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出资人职责规定、管理细则等。修订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强调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加强政府出资管理等要求。

  四是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依法制定本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细化17项具体工作。强化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大数据监管平台,加强对采购主体的实时监督。简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实现网上办理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审核。建设覆盖全市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解决小额零星采购中的效率与效益兼顾问题。

  五是落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管理,指导和组织各区优化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结构。加强政策解读,制定市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以及预算管理常见问题清单,进一步明晰购买边界和工作要求。

  (三)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决策机制

  一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强化与市人大、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衔接,在参与制定《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等涉及财政职责的重要地方立法过程中,主动对接现有财政政策,确保落实法定职责。组织开展对《北京市会计管理办法》《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实施情况评估。

  二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涉及立法、重要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处罚事项等按照程序提交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完善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等程序规定,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建立文件动态清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第二十批文件集中清理,向社会公开废止和失效文件345件。

  (四)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化解纠纷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财会监督,切实做好预决算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等重点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和处理处罚。

  二是强化“接诉即办”“未诉先办”防风险工作机制,依法应对处置193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89件行政复议、502件行政诉讼案件,落实局领导出庭应诉制度。

  三是对信访举报核查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开展招标采购、签订民事合同协议、行政处罚等以本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严把合法性审核关。

  (五)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一是在全国及本市“两会”“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持续兴起普法热潮,运用“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三项制度压实普法主体责任。组织全市会计人员开展两轮“考法规、抵学分”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二是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深化财政治理”主题活动,突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利用新录用人员及处级干部培训、“学习大讲堂”等平台,开展对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规划、纲要及本市实施意见等课程的学习,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六)推动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审查范围、严格审查标准,梳理形成财政职责风险对照提示清单。总结归纳以“1+4+N”机制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依法强化首都营商环境财政政策支撑的经验做法,积极申报本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财政部编发《“放管服”改革工作简报》,将我局有关经验做法向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专题报送。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依法行政与依法理财的工作合力有待增强,法治工作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无理缠诉、滥诉现象呈现增长趋势,部门间协作、研究和处置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新形势下对财政干部法治培训方法创新不够,面向社会宣传财政法律知识的渠道仍需进一步扩宽。

  三、2021年度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局主要负责人围绕推进“十四五”财政法治工作以及研究起草代市委、市政府拟定的重要政策文件等重大事项、逐项落实市政府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涉及市财政局牵头任务等工作,亲自部署、专题研究并抓好督办落实。

  二是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以及全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由局主要负责人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重要文件。局主要负责人和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到预算部门和基层单位调研活动,围绕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开展送法释法。

  三是扎实做好述法和考核工作。将每年向市委、市政府呈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作为重要制度加以落实;以财政预算执行报告、财政决算报告以及专题报告的形式,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情况;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财政工作报告和我局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以多种形式开展述法,并将依法行政工作成效纳入局属各单位和区级财政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结合党的二十大和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二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本市实施意见,加强全局法治建设,提升法治工作水平;三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财政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更好地强化法治支撑和保障作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