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1-03-31 10:00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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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和北京市《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紧密围绕城市管理领域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告知承诺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一次性告知机制,推动实现申报材料“最多退一次”的目标。着力减材料减时限,进一步压减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2020年我委5项行政服务事项实行了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缩减办事时限27%,共缩减办事时限130.5天,精简材料比例达31%,共精简掉51项办事材料。二是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研究制定我委配套政策和相关措施;梳理完善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系统权力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清理取消了本市所有索要涉及电气热行业的证明,并落实了证明取消后的有关办理方式。三是顺利完成“互联网+监管”试点工作任务。根据市政务服务局《关于推进我市“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与监管行为数据关联有关工作的函》要求,认真梳理完善我市“互联网+监管”平台上的市、区城市管理领域监管事项清单和实施清单,并指导各区城市管理委做好相关系统信息填报工作。

  (二)着力推进立法工作,不断完善我市城市管理领域法规规章制度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加强本市燃气、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和建筑垃圾管理,充分发挥立法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2020年我委积极推动生活垃圾、燃气、户外广告设施和建筑垃圾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我委作为起草单位,通过实地调研和座谈研讨,梳理总结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通过召开专题论证会、座谈会和书面征求意见函的方式,广泛征求各级政府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和市民代表的意见,汇集民智、凝聚共识,不断完善立法框架、总体思路和主要制度设计;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成立立法工作专班,有效集中立法资源,增强了统筹协调力度,并联推进立法调研起草工作;高度重视法规规章贯彻落实,着力推进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广泛宣传动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等各项工作,保障法规规章出台后落实到位。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次审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依法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坚持有件必审、有件必备。2020年,以我委名义制发的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委法制部门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和备案,未发现违法情形;拟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或者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3件文件,报市政府审核或者上会前,均经我委法制部门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对16件招标文件,200余件合同进行了审核,出具了法律咨询意见书。二是落实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应清尽清、应废尽废。经对我委涉及的3项地方性法规、12项地方政府规章、36件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4件以我委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清理,不存在与《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内容,保留以我委名义制发的19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13件。三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继续聘请岳成律师事务所为我委法律顾问,继续扩大公职律师队伍,加强对公职律师的规范化管理,注重推动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案件审理机制,规范和统一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和标准,规范复议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案件办理信息报送制度。参加2020年全市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我委参评案卷全部合格。2020年,我委收到1件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了2起以自身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全部办理完毕。2020年,我委未收到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没有出现因行政行为错误被复议机关纠错的情形,没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没有出现因案件办理而反映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存在较大问题的情形。二是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加强对行政诉讼反映的重点、普遍性问题的研究,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法律风险。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沟通交流,依法履行法院生效裁定,有效发挥司法监督作用。2020年,我委办理了3件行政诉讼案件(含2019年结转1件)。目前,已经全部结案。2020年,未发生有责败诉,也未收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三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始终将接受监督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途径,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积极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搭建平台,利用调研座谈、情况通报、集中答复等多种形式,更好地服务代表委员。加强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规范管理。

  (五)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继续落实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2020年开展5次办公会学法活动,在主任办公会上解读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二是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组织召开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专家围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作专题辅导。围绕城市管理领域的工作重点,邀请高级法务专家就《宪法》《民法典》《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以及行政机关如何应对复议、诉讼等问题举办了3期依法行政培训班。三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行普法责任主体职责。以“12.4”国家宪法日为重要节点,以《民法典》为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结合城市管理领域行业特点重点做好相关部门法、专业法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走万户、宣万家”宣传动员,印发《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手册,收到了良好宣传效果。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规规章体系还不够健全完善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城市管理的方式和治理的理念也在日益创新和发展,一些新管理制度的推行和违法形态的遏制需要通过制(修)订地方性法规、规章来实现,现有的法规、规章及相配套的标准、规范已不能完全满足城市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城市管理领域的法规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主要表现为地方性法规规章与后出台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问题;部分管理事项上位法律法规缺乏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来贯彻实施,制约了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的提高;现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存在立法事项分布不均、立法位阶有待提高等问题。

  (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依法行政工作综合性很强,特别是行政管理日趋专业化、复杂化,需要行政人员有较强的法律和专业基础知识。但目前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综合性、系统性、全局性认识还不够深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依法处置各种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必须加强研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尊法、尚法、守法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能力。

  三、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0年,我委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履职,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有效履行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注重整体谋划。我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部署委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并推动实施。二是注重调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围绕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燃气、户外广告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深入开展座谈、调研,了解意见建议,研究解决措施。从精治、共治、法治、创新体制入手,研究探索创新城市治理方式,精细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强化督促检查。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结合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督促、指导、监督依法行政专项考核,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

  (二)加强依法行政,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在主任办公会上解读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重大行政决策纳入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积极参加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利用政务网站、微博、微信、抖音、快手和主流媒体,发挥“一把手”的“第一解读人”作用,多种形式解读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扩大政策知晓度,回应市民关切。

  (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积极主动接受监督

  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坚持宣传引导、教育警示、监督检查,主动接受驻委纪检组监督,落实监督执纪“四个形态”,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带头学法守法,发挥以上率下示范作用

  研究出台《2020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部署。采取主任办公会会前学习、专家讲座、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多元化的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推动落实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常态化,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示范作用。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法治服务与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全面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入研究新时代城市管理和执法的关系,推动管理与执法有机融合、一体推进。

  (三)继续推进城市管理重点领域立法工作

  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开展立法调研,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审议出台等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本市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规定要求,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工作。

  (四)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继续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五)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等直接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宣传,用好用足调解、和解手段,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妥善化解矛盾和纠纷。

  (六)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培训,认真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工作,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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