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1-03-31 10:00    来源: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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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出台《顺义区进一步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的若干措施》(顺政办发〔2020〕3号),强化对企业的服务保障。积极优化政务服务,实现3000余事项“不见面”审批。全力做好接诉即办,全年共受理12345市民热线群众诉求26万件,“三率”综合成绩在全市排第五名。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为区内128名中小微企业提供精准高效法律服务。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区政府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7件规范性文件,未发生被纠正或撤销的情况。全年共10件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协调推进执法权下放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执法权交接,在各镇、街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司法所法治培训。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整增加行政执法公示栏目,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区政府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28件、政协提案173件,满意率均达到100%。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为探索法治政府建设“顺义模式”提出意见建议。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全年,区政府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509件,审结425件,纠错率为38%。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出庭197人次,积极发挥“领头雁”作用。积极推进访调对接和诉调对接,与区法院联动合作,推动“特邀调解+司法确认”体系形成。全区共开展纠纷排查55433次,调解纠纷2864件,调解成功2806件,调解成功率98%。

  (六)全面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

  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开展多层次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中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学习。全面落实宪法宣传,将宪法宣传与健康生活、冬奥会筹备、文化建设、公益服务等深度结合。积极创新普法方式,从线下普法阵地升级为线上普法主题公园,从广场集市普法升级为融媒体普法。

  二、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研究谋划法治领域重大问题

  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专题审议《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顺义区关于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共涉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44项,高位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新台阶。

  (二)加强法治理论的集体学习

  建立健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区政府党组会常态化学法机制,全年开展学法10余次。在学法内容上,强调与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实际工作职责相结合,与研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强化学习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强化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持续推进。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支现伟、副区长李在东、副区长梁斌出庭应诉,区政府领导连续三次出庭应诉,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督察考核

  组织开展第一责任人履职自查工作,对重大决策、营商环境、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等工作开展重点检查。持续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将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发挥考核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三、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部门齐心协力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但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向深入,也逐渐暴露出一些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的不足和原因表现在:

  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是各级行政机关一项综合性、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

  二是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有待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仍需完善,两法衔接机制还不够顺畅,基层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是部分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单位对事中事后监管重视不够、办法不多,一些领域监管责任不清、部门推诿扯皮的情况仍然存在。

  四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不够完善,现有政务服务方式和水平与企业需求还不完全匹配,政府诚信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还不充分。“放管服”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限还有压缩空间,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问题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五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相应的配套制度还不完善,公众参与的深度有待提升。专家论证程序不够规范,论证的科学性、有效性尚待进一步提升。风险评估仅局限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缺乏对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影响的评估。

  六是执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执法职权的下放,镇街执法人员对水务河道、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新增领域执法业务不熟悉,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镇街与职能下放部门之间存在“管罚”脱节问题,尚未建立起高效协同配合机制。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及2021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党委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统筹协调作用

  进一步提高认识和重视程度,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积极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各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补齐法治建设的各项制度短板,出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两法衔接等制度机制,全面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

  (三)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统筹协调全区法律服务资源,为政府依法决策、为基层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提供法律服务。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精简重复审批,改革创新审批方式。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向“宽进严管”转变,全面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和行政执法

  切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的健全与完善。建立部门和镇街的协调和衔接机制,严格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紧抓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环节,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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