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1-03-31 10:00    来源: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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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决依法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制度,及时依法公开疫情防控信息,引导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开辟规范性文件审查快速通道,对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发文,3小时内研提法律意见并出具合法性审查单,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及复产复工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召开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调研座谈会,组织律师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二)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完成向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工作;完成全市企业开办告知承诺试点任务,推出2批83项区级告知承诺事项,在全国率先推出工业构筑物审批流程;实行“一企一策”,为158家企业送出“服务包”;区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归集法人各类信用信息13万余条,联合奖惩案例8千余条,市级“信用就医”试点首批落地石景山;深化“老街坊”品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培育孵化1366个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

  (三)持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主动征求区人大、政协意见,做好向区人大报告工作。制定《石景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年共计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查28件,文件合法性审查107件,完成市级有关法律法规及区内单位发文征求意见51件,审查合同协议30余件。

  (四)持续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召开石景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印发《石景山区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石景山区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手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部门严格落实“一次查全面查”的执法检查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修订“两法衔接”工作文件,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提供指引和参考。

  (五)持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共办结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件、办结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22件;主动接受监察监督和司法监督,邀请区监察委领导全程列席区政府常务会和区长办公会,召开区政府与区法院联席会议,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良性互动机制;加强财政管理与监督,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实现2021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随部门预算在编制系统中同步审核;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对全区58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9414条;建立“疫情防控”专栏,公开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信息72条,共办理政府信息申请540件。

  (六)积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3件,纠错率16.8%;办理以区政府单独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5件,连续两年实现“零败诉”;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共受理群众信访1502批6007人次;打造“石时解纷”线上矛盾多元化解平台,调解各类纠纷10713件,调解成功率86%;梳理行政调解职责清单45项,各相关部门行政调解案件达2335件,调解成功率93%;推进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共提供法律咨询数9328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全年开展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5次、区长办公会会前学法2次;组织区处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法典》;举办处级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线上、线下各一期;结合向街道下放执法职权等重点工作,面向各执法部门、各街道开展专题培训。

  (八)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下发第三批责任制清单;利用石景山普法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满足新形势下普法宣传需求;以“七五”普法收官为契机,开展自查整改、验收汇报,全面提升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少数单位对依法行政重视不够、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轻法律手段重个别处理,轻制度管理重协调解决问题仍然存在。二是个别单位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存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落实不到位,专家论证覆盖范围窄等问题。三是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不同部门之间、街道之间的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存在差异,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基础知识薄弱、执法工作经验不足;四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还存在一些职责交叉、事权划分不明晰、执法职权履行不到位现象。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0年,我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依法行政工作(扩大)会专题审议《2020年石景山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工作;二是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区政府正职、副职负责人分别出庭应诉。三是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区政府定期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汇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点评,对我区在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三是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区委和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本地区本领域具体工作中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列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点》,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1年,石景山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把各方面工作做到细致精致极致,为实现“一枝独秀”,高水平建设好首都城市西大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以问题反馈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党委领导责任和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

  2.结合机构改革推动完善行政执法部门及各街道法制机构建设;大力推进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3.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更高水平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政务服务,加快破除隐性壁垒,解决办不成事问题。

  4.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5.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对规范性文件整体工作的重视程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健全完善管理、考评制度,更好发挥公职律师作用。

  6.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状态、执法效能效果的监测评价;进一步理顺街道法制机构的体制及工作机制;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质量抽验工作。

  7.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严格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强化审计整改及结果运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

  8.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国家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部署和北京市有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

  9.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0.以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载体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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