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3-03-31 10:00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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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坚强领导下,海淀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和对中关村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动本区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为加快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

  1.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调高效。立足海淀区功能定位,加强重点领域服务保障,调整优化中关村科学城10+1内设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科学城各项职责。服务“两区”建设,设置自贸区建设机构并明确职责,推动科技创新片区先行先试、制度创新职能作用发挥。深化重点领域管理体制调整,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加强民生领域服务保障,持续为“接诉即办”、教育、卫生健康、疾病预防等民生领域提供机构编制保障。全面完成镇级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制发《海淀区镇级职责清单(2022版)》《关于深化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综合化、扁平化管理的措施建议(试行)》。调整建立海淀区权力清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制发《海淀区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编制形成2022年新版海淀区权力清单,持续规范权力运行。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区23家单位243个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累计办件量达16.1万余件;推动16个集成场景落地实施,改革成效显著。推进“证照合一”“证照联办”,构建“快入准营”市场环境,发出全市首张证照合一营业执照、首例药店领域五证联办证照,发出全国首张加载“市场主体身份码”的营业执照,实现扫码即查。优化个体工商户“一站式”开办服务,全市首家台胞个体户落户海淀。在全市率先实现食品经营许可“云”核查,许可审批再提速。

  3.推进“数字政务”能力建设。提升一网通办能力,1675个事项实现全程网办,除保密等特殊情形外,区级事项全程网办率达到100%,实现224类电子证照市级联调使用,区“一网通办”平台累计网上办理量1.2万余件。以综合试点专家评分第一的成绩入选“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成为北京市16区唯一获批的地区。实现609个“区块链+政务服务”应用场景落地,其中148个线上落地事项平均减少办事人提交材料40%以上,87个事项实现全程网办,60个事项实现“只跑一次”,场景陆续上线以来总办件量达5.1万件,证照调取量达9.9万次。

  4.持续改善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25项重点行动、159项具体任务,高标准推进北京市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制发《海淀区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的工作方案》《海淀区提升服务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能力集成办事场景建设实施方案》等惠企配套措施,通过精准暖政助力辖区内中小微企业“缓口气”、“加把劲”,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跑出“加速度”。不断优化知识产权环境,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成为全国首批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首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屏障,提升商事案件审判质效。深化“繁简分流”改革,充分发挥“前端增速”“后端清积”双驱动的商事审判工作机制作用,以“多元调解+速裁”工作驱动实现“前端增速”,以专业化商事审判驱动实现“后端清积”,长期未结案件数量明显下降。

  5.进一步完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制定《2022年海淀区接诉即办改革工作要点》,完善《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改进接诉即办工作的若干措施》,将各单位接诉即办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内容。上线海淀接诉即办新系统,新增成绩测算、各类统计分析图表和知识库等模块,实时动态掌握诉求情况,全面精准感知社情民意。健全机制、规范管理,科学制定区级考核标准,建立全链条制度规范,加强区级统筹能力。建立“每月一题”责任制,按月召开专题会议,加强督办落实。2022年,市民热线共承办各类群众诉求107.6万余件,解决率、满意率分别达92.37%、93.73%。

  6.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高效规范透明,完成交易项目468个,交易额211.83亿元,节资率1.6%,资金效益显著提升。线上见证率达到100%,代理机构场内交易行为规范率达95%以上。实施招标采购承诺制,资格审查时间平均缩短80%。小型工程服务管理系统与信用中国数据对接,为385个项目约480余家企业提供信用信息智能查询比对,节约资格审查时间95%以上。

  (二)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海淀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各部门、各街镇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022年,区政府共有5项重点工作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质量和公信力。

  2.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年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市级部门和区人大报送备案。加强对区属部门和街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区属部门及街镇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充分发挥政府法治机构审核把关作用,区司法局全年完成需提交区政府审议的各类文件的合法性审核550余件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910余条,市政府法规、规章征求意见18件,提出建议20余条。

  3.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的使用、考核等实施办法的调研和制定工作,全年法律顾问团队参加区政府各类会议39次,出具法律意见193件,开展应急值班498人次,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完善公职律师使用管理机制,通过安排公职律师参加有关会议、出具相关法律意见、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等工作方式,支持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我区现有公职律师105人,公职律师队伍规模居全市之首。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制发《海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见》《海淀区镇级职责清单(2022版)》等文件,加强街镇开展综合执法的配套政策支持。区级职权下放部门加大培训力度,建立巡回指导机制,确保下放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加强应急管理执法机构建设,构建统筹有力、分工明确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体系。市场监管部门集中行使商务、价格、教育、民族等领域行政处罚权工作平稳开展。

  2.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地。对照市行政执法“三个办法”,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细,并通过执法公示专项检查和年度案卷评查工作,对区属部门和街镇开展检查督导,着力改进日常工作发现的问题。区政府网站执法公示专栏进行改版完善,涉及57家单位共计2280个执法公示栏目、1.1万项内容。组织开展街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民生、安全、涉疫、涉奥、价格、教育等领域执法,提升市场秩序风险控制力。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行为,处置互联网广告涉嫌违法线索3.2万条。妥善处置“天价殡仪费”“天价医美”等网络舆情事件。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持续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健全本区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流域、餐饮、挥发性有机物等40个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各类污染源单位1.4万余家次,检查重型柴油车7.8万辆次。深入推进疏整促专项行动,全年拆除违法建设214.7万平方米,腾退土地212.9公顷,“基本无违法建设区”成功创建。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落实“6+4”监管执法改革,着力构建以“风险+信用”为基础、“分级分类+协同”为关键、“科技+共治”为驱动的新型监管体制,获批创建“全国首批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由37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89次,检查主体5658户次,实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全面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全年适用包容审慎清单办理的不予处罚、不予立案案件数173件,清单外作出减轻、不予处罚、不予立案的案件数570件,监管执法有力度的同时更显温度。

  5.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分批次、分层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抽取17个执法部门和29个街镇的107个行政处罚案卷,针对各单位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向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街镇开展培训,印发行政处罚案卷工作提示。在全区执法单位中收集筛选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选取5个优秀案例向市级部门推荐报送。依托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定期梳理分析全区行政执法情况,为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完善培训模式,充分配置课程资源,统一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教育,区属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稳步推进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对行政执法资格证件进行清理,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资格证件2539人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综合执法队伍统一换装。持续深化落实行政检查单制度,推动各部门及街镇按要求使用移动执法终端。

  (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全年办理全国、市、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15件,解决率连年提升,满意率持续保持100%。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推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办理工作为契机,推动海淀高质量发展。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体系。区金融办、区城管委等单位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区教委及区国资委、区民政局等10余家单位分批走进代表“家站”交流座谈,上地街道、马连洼街道走进委员企业深度交流,区房管局、区城管指挥中心等单位制定督办任务专项方案集中攻坚。

  2.加强财政审计专门监督。进一步规范财政收入预算管理,严格政府债务管理,以“强化绩效管理”为突破点,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逐步融合、协同发展。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年组织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34个项目,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

  3.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2022年,办理各级法院行政应诉案件412件,已结案230件。推进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认真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积极配合法院、检察院妥善处理行政争议,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区长、副区长全年出庭应诉3次,区属单位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79次。

  4.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印发《海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海淀区政务公开工作全流程规范(试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在区政府网站集中展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开辟专栏推送助企纾困政策22个。多形式解读政策60条,开展政务开放日和政策公开讲活动90余场,参与人数达100余万。完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万余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00余件。

  (五)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推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发《海淀区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工作方案》《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区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以“一个机构负责、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流程办理、一个标准裁判”为目标,在海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设立复议接待室,增设公安类、交通类、市场监管类、社会保障类等8个接待窗口,保障复议体制改革平稳过渡,确保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标准稳步提升。2022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43件,受理1020件,受理率98%。已结案730件,结案率70%。其中,7月1日区政府集中行使复议职责以后,区政府收到复议案件76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47%。全年行政复议决定维持行政行为402件,驳回申请155件,终止110件,不予受理23件,纠错40件。复议接待窗口接待来访1089人次、来电咨询2012人次。

  2.深入推进法治信访建设。深入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转变信访工作理念、改进方式方法,形成更为主动协调联动、合力齐抓的信访工作新局面。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落实接访、阅信等制度,研究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和重点人稳控工作,6位副区长针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定期调度,积极推动问题解决和矛盾吸附工作。深入治理重复信访化解积案,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治理重复信访化解积案专项工作亲自调度,先后对涉众型信访问题做出批示。2022年,处理5.67万批(件)次、6.62万人次信访案件,同比批(件)次上升56.53%、人次上升38.32%,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99.99%、按期办结率99.99%、群众满意率94.15%。

  3.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深化“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成立派驻区人民检察院人民调解室暨刑事和解工作室,发挥人民调解定纷止争优势,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社会发展重点任务,推进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建立更为完备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快速纠纷解决机制。做好人民调解组织换届工作,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截止2022年底,全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712个,人民调解员4151人,全年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8119件,调解成功7653件,调解成功率94.3%,开展矛盾排查47468次,发现并处理矛盾纠纷隐患2531件。

  4.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召开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制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解》《海淀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全区“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全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76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260万余份,惠及群众293万余人次,为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虽然做到了读原著、学原文,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指导工作实践、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

  二是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还有提升空间。部分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习惯“单打独斗”,缺少系统推进的主动思考,协同协作配合方面做的还不够,个别单位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存在不规范问题。

  三是街镇法治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部分街镇对司法所建设认识、重视不够,司法所的法治机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司法所在参与街镇决策以及加强行政执法法制保障方面还需加强。

  三、2022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区政府常务会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依法行政专项数据监测报告等重要议题,明确法治政府建设思路,督促各专项工作落地落实。调整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完善法治建设考核机制,发挥依法行政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强化学习引领,发挥示范作用。通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党组会议等形式,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活动,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常务会前专题讲述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推动各街镇和区属部门学法常态化。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区长和2位副区长出庭应诉3次。

  (三)聚焦重点领域,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把“真解决问题、解决真问题”作为标尺,组织做好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各委办局、街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并提交述法报告。持续推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推动街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与事权相匹配。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和《海淀区“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意义重大。海淀区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盼,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区领导干部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带学促学作用。完善党(工)委(组)、局长(主任、镇长)办公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同时深化政府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工作,确保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海淀。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坚持以系统观念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部门、各街镇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对照市、区“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完成海淀区“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规划中期评估,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引领推动、服务保障等职能,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新时代推进法治建设的区域特点,组织做好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协调推进、情况总结、专项考核等常态化制度化工作。

  (三)持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修订《海淀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理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流程,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做到“应纳尽纳”。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制发程序,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责任。加快发展壮大公职律师队伍,统筹推进公职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与效能。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清单,持续打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强化执法协调监督,促进执法效能和社会效果双提升。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五)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问询和质询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积极发挥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和规范法治政府督查工作,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六)做好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工作。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区行政复议中心启用运行。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做好“八五”普法中期验收评估,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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