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2-03-29 10:00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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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坚强领导下,海淀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和中关村重要指示精神,以成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契机,统筹推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效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持续深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积极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统筹谋划,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全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总结和谋划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公开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要求持续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分解和督办工作。落实市、区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细化专项落实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2.研究制定海淀区“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总结评估本区“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以精治共治法治理念为指引,以区委区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为导向,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和任务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迭代升级、提质增效,全面推进本区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健全完善法治政府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处级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内容。结合2020年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各部门、各街镇主要领导对发现的问题亲自部署整改。修订2021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将防惩统计造假相关内容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实施分类考核,针对执法部门、非执法部门和街镇分别制定考核指标,综合考虑考核精准化以及部门差异化问题,增强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督察工作。积极参与国家、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选取“持续深化、完善体系,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工作”项目参加评选。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法治体检”,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审打分,形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报告。全面推动落实各部门、各街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配合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来京实地督察。

  5.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各街镇设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专题研究本区域法治建设工作,积极落实市、区有关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街镇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职权下放部门对街镇综合执法队开展业务培训6学时以上,定期开展案卷评查,逐步规范街镇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有效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中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比重。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围绕“两区”“三平台”建设、三山五园地区品质提升、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冬奥筹办、民生教育保障等重点工作,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责体系。研究出台《北京市海淀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及运行管理。动态调整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对6家区级部门89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调整,其中新增行政职权事项19项,取消行政职权事项11项,调出行政职权事项1项,整合行政职权事项14项,变更行政职权事项44项,及时向社会更新公布。坚持推动执法资源向街镇下沉,做好执法职权执行衔接,针对已下放至街镇的431项行政执法职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取消19项、新增下放21项职权,完成街镇行政执法职权动态调整。

  2.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一窗、一门、一次”改革,在全市率先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率先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全区取消行政许可事项4项、承接2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13项,保留120项。推动20项证明类事项“告知承诺”改革在全区落地实施,督促检查事项清单公布与实施情况,审批事项持续精简。完成402个“办好一件事”主题服务梳理,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累计办理800余件。创新推出“出生一件事”(京籍)解读引导小视频(六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优做强办事引导。聚焦企业群众办事“最先一公里”,开通在线咨询、电话办和在线导办等服务。

  3.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区块链+政务服务”,605个政务服务区块链场景落地,1454个事项实现全程网办,落地场景不同程度实现“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促网办”。区块链技术支撑的“公租房租金补贴”、“教师资格证”申报和民生档案查询服务等政务服务在全国范围率先实现网上办,网上办理量获得新突破。探索形成“跨省通办”海淀模式,目前已与佛山、天津、河北、四川、怀柔区等10个地区签订跨省、跨区通办协议,开设专窗和线上渠道,发布通办事项清单,183个企业生产经营和个人服务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建立海淀区政务服务联盟链,涵盖14类国家级数据、24类市级数据、6类区级数据,共计44类证照材料的367个数据项在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应用。进一步优化自助办网点布局,将运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的自助服务终端推广至试点街镇政务服务中心和园区服务站,为企业群众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

  4.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国家及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完成公司律师管理机构备案26家,核准公司律师144人,规模居全市首位。建成全市首家“北京市律师远程视频会见海淀分中心”和“海淀仲裁庭审服务中心”,营造优质高效的法治营商环境。夯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基础,修订随机抽查清单,完善抽查主体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将随机抽查作为日常监管基础手段。深化落实行政检查单制度,全面梳理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制作涉企全面检查单模板,切实增强行政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年为企业减免税费650亿元。营商环境综合考评连续三年全市第一。

  5.公共资源高效运行。持续提升交易服务效能,实现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招标、单一来源六种方式政府采购项目的电子化线上运行,已支持361个政府采购项目顺利交易。提供“午间不间断”“早晚弹性办”延时服务和重大项目全过程服务保障。落实场内交易见证工作制度,全程记录项目进场交易过程,实现见证模式由线下向线上转变。推广应用政府采购投标电子保函,全年开具保函187笔,累计提供担保2034万元,切实减轻企业投标资金占用。优化升级小型工程管理系统,全年小型工程项目约500个,交易额约2.08亿元,节资率约1.2%。

  6.持续深化接诉即办工作。深入贯彻《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坚持依法履职。面对诉求体量大、办理难度增加、考核规则不断变化的现实形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通过高位调度、加强治理、强化督查、科技创新等形式,做好源头控制和办理解决两方面工作,借势“每月一题”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大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整治力度,努力把群众小事办实、急事办妥、难事办好。今年以来,市民热线共承办各类群众诉求72万余件,其中12345转派案件66万余件,同比增长44%。

  7.做强做优“城市大脑”,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再上台阶。打造城市智能治理开放平台,拓展智慧能源、公共卫生、智慧消防、智慧社区、智慧水务等应用场景,按照“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具体要求,针对城市治理的痛点难点问题,利用海淀自身资源优势和工作基础,坚持赋能基层治理,找准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切入点、着力点、落脚点,在大数据行动计划、重点车辆治理、地震监测预警、智慧能源等方面进行数据共享、场景共建,初步形成城市大脑市区共建模式。2021年2月,海淀城市大脑智能运营指挥中心(IOCC)建成投入使用,标志着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作为重要支撑的海淀城市大脑“1+1+2+N”总体框架已基本搭建完成,IOCC在建党100周年、冬奥测试赛等重大活动以及防汛、重点时期服务保障工作中发挥了高效的指挥调度能力和数据、资源的强大统合能力,为全面感知、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提供了关键性技术支撑。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提升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有8个部门承办的10项重点工作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公开相关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从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方面对决策事项均开展论证。“海淀区全行政区域禁放烟花”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所有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及备案工作。2021年,以区政府名义对外印发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均按法定要求履行了合法性审核等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市级部门和区人大报送备案。完成区属委办局街镇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的备案审查登记工作。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区政府层级拟废止4件,拟修订3件;区属委办局、街镇层级拟废止0件,拟修订4件。所有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发布。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2021年,区政府聘请10家律所作为法律顾问所,专业律师团队出席区长专题会、协调会等58次,出具法律意见93件,开展应急值班386人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辅助支撑作用。各部门、各街镇在作出重大决策时,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部分街镇还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列席有关会议、参加座谈研讨,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重大行政行为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目前,我区公职律师人数已达100人。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区级综合执法机构体系。在现有住房城乡、农业、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市场监管5大领域执法队伍基础上,研究制定5支执法队伍和城管执法局“三定”规定,新组建成立园林绿化、人力资源、水务、应急4支综合执法队伍,强化园林绿化、文化旅游执法保障,有效整合行政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完成教育、民族、宗教方面92项行政执法职权的划转移交。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教育培训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梳理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人民群众满意度较高。2021年,区属行政执法部门及街镇共开展行政检查88万余次,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2万余件。

  3.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执法公示专栏,全区57个执法部门按要求公示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及执法过程与结果信息。各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实现全过程记录。根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及相关培训工作,印发《关于2021年海淀区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抽验情况的通报》,督促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认真抓好落实、组织整改。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有效预防“权力寻租”。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修订市场监管领域针对轻微违法行为的包容审慎执法处罚清单。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案例对基层执法实践的指导示范和推广借鉴作用,组织选取5件执法案例向市级部门报送。强化行政执法协同协作,区公安分局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探索推动深化场所资源共享、行刑衔接案件提前介入、前科调取绿色通道、未成年联合办案、律师执业保障、社会矛盾联合化解、跨领域专家咨询及培训等机制。

  (五)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区人大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全年办理全国、市、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02件,解决率连年提升,满意率持续保持100%。坚持重点突破以点带面,聚焦民生领域,服务区域发展,办理重点督办任务34件,其中,安河家园大市政供水、物管会提升、养老驿站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22件已解决。坚持不以办复为办结,跨年跟踪督办任务102件,其中,巴沟路改造、清河燕清体育文化公园改造、安和园老旧小区改造、丹棱街交通治理、翠湖南路建设等60件已解决。全年使用建议提案办理专项资金610余万元,用于燕园街道承泽园社区道路改造、永定路东街6号院燃气改造、林大北路优化人行道,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自觉接受审判机关监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2021年,按照法定时限向法院、市政府提交390件行政案件的答辩状(答复书)、证据材料、委托文书等,参加法院开庭、谈话等审理活动260余次。区政府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全年共出庭3次,同时组织区属单位领导干部及一线执法人员60余人旁听法院庭审活动。2021年,以区政府为被告和被申请人的行政案件421件,同比增长32%。

  3.强化政府内部制约监督。规范财政收入预算管理,严格政府债务管理,推进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大力推进区级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全年计划立项并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调查审计等34个审计项目。着力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和财政审计。全年对17家区属单位的28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时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对2个单位主要领导同步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4.高标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优化政务公开全清单,全区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723条。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模板,锤炼政府信息公开二十问,确保公开渠道畅通。全区全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800余件,其中区政府受理427件。全年共集中预公开规范性文件1个、重大行政决策8个,分层级公开政府会议536个。组织政务开放日活动112余场,参与人数超过1000余万。各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为企业群众集中提供信息查询、依申请公开受理服务。组织开展“政务开放?你我同行”政策宣传活动,一把手带头解读政策,共接待群众700余人。组织开展“政策公开讲”活动,为30家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精准政策宣讲。在区政府网站建立“我要找政策”栏目,全年共发布政策50条,点击量已过56万。

  (六)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印发《海淀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发《行政复议接待工作规定》《行政应诉工作手册》。按月总结复议与应诉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形成《海淀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月报》,促进复议与应诉有序开展。2021年,海淀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94件,同比增加6%。受理576件,受理率为97.5%,审结468件,纠错54件,纠错率11.5%。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2021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72件,约占全年复议案件总量的12%。

  2.信访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落实《信访条例》规定,健全信访诉求受理办理工作机制,设立信访代理人,指导、帮助信访群众反映诉求,群众满意率位居全市前列。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深入推进诉访分离改革,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积极开展信访听证会工作,推动息诉罢访。2021年,全区信访总量36191批(件)次47792人次,在全市16区位居第三,同比批(件)上升13.5%、人次上升6.5%。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99.95%、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81.5%。

  3.强化人民调解业务水平。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以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及时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每个街镇及调委会至少2名专职调解员。截至2021年底,全区现有人民调解组织708个,人民调解员4447人。与区法院建立“诉源治理”联席会议机制,探索试点司法所承接法院委托调解案件,推进矛盾纠纷属地化解。全年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11546件,调解成功10992件,调解成功率95.2%。开展矛盾排查34770次,预防矛盾纠纷806件。

  4.做好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启动海淀区第八个五年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组建“民法典专题宣讲团”,累计开展民法典宣讲197场次,现场受益群众2.7万余人次。进一步加强“海淀微说法”微信公众号建设,发布各类普法信息181期460余条,打造“海淀普法”抖音平台,推送普法微视频151部,观看网友累计超400万人次。全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全区各单位以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书画展览、现场普法宣传、线上宪法答题、全媒体宣传造势等多种形式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宣传活动71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和宣传品33万余份,惠及群众近百万人次。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存在不均衡现象。从横向看,不同街镇、不同部门间依法行政水平不一,部分街镇在重视程度、依法行政工作基础等方面存在差距,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内设法制机构专业水平有待提升,统筹推进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不强。从纵向看,依法行政能力在政府层级间逐渐递减的状况依然存在,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投入力度和能力水平逐级递减。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司法所法制审核专业能力和队伍建设,与街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的推行还需进一步发力,关于“重大”的界定需要进一步明晰,决策程序执行方面,个别单位存在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核未发挥实质性作用等问题。少数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部分单位出庭应诉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行政机关内部审核机构的把关作用仍需进一步加强,留给区政府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核时限过短问题仍然存在。

  (三)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还有上升空间。部分执法单位在案件事实认定、程序规范、证据意识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不足,存在调查取证不充分不全面、证据意识薄弱等问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从各执法单位2021年推荐的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看,还是习惯于单打独斗,行政执法协同协作和法律组合适用仍是短板。行政执法单位日常检查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在一些综合治理领域的全链条协同监管和组合适用法律的常态化机制还需进一步探索。

  (四)法治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部门和街镇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临时突击情况不同程度存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缺乏长效机制,法治宣传与依法行政、信访接待、接诉即办等工作存在时间和人员上的“冲突”,法治宣传教育存在应付工作、敷衍了事情况。部分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存在铺天盖地、大水漫灌现象,普法对象定位不够精准。

  三、2021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主动担当作为,压牢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人重要职责。区委理论中心组召开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海淀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会议,推动法治政府领域重大改革任务有序开展。印发《海淀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2021-2025年)》《中共海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区政府部门及街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主要任务,全面建立基层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统筹协调机制。

  (二)强化尊法学法,提高法治建设责任人法治思维能力。落实区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制度,有针对性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专题学习。将《宪法》《公务员法》及依法行政理论等内容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军转干部培训的基础课程,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法治工作主管领导和法制科室负责人法治思维养成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2期,法治讲座2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3位副区长代表区政府出庭应诉,共有23个单位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启动“八五”普法。

  (三)聚焦法治建设,提升法治建设责任人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着力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四是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推动街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与事权相匹配。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之年,也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关键之年。2022年,海淀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举办、党的二十大召开为主线,以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为主业,以服务保障全区中心工作为主责,以全面深化改革为驱动,全力提升我区法治建设工作现代化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本区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列入党校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推动《海淀区“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落实。发挥区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基层治理两个重点,继续深化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有关工作。不断研究完善依法行政考评体系。加大对街镇法治工作的调研指导,不断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按照本市整改方案要求,做好中央法治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三)切实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继续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选取优质重大行政决策案例参加市级部门评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做好区政府层级全面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对全区合法性审核工作的统筹指导,明确审核范围、细化审核要点、统一审核标准、强化审核责任,做到应审尽审。

  (四)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打造极简审批,持续推动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间。深入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新版改革政策,全面对标国际一流。谋划推进数字政务建设和“两区”建设,全力攻坚“全程网办”。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继续推进实施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执法处罚清单,跟踪并提升实施效果,逐步修改完善清单内容。继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定期对全区行政执法数据进行监测,强化执法监督,促进执法效能和社会效果双提升。加强对街镇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大力提升街镇行政执法水平。

  (六)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问询和质询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依法审理复议案件,坚持有错必纠,形成运用行政复议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生效判决。强化审计监督。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结合信访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加大对信访法治化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法治信访的良好氛围,健全信访与诉前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整体联动。优化配置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构建覆盖全业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满足社会公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八)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以现行宪法颁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进一步加大电视报纸、“两微一网”、各类视频客户端等融媒体的运用,通过动漫、短视频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聚焦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点,继续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公共卫生安全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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