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1-03-31 10:00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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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海淀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海淀、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较好完成了年度和“十三五”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2020年8月,海淀区荣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称号。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完善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围绕疫情防控,优化职能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医疗卫生事件能力。落实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求,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力量,助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从加强疫情期间募捐款物的收支使用与监督管理职责着手,进一步规范我区红十字会机构职责;重新修订区园林绿化局“三定”规定,在部门主责中明确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职责。

  2.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效能。继续深化“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告知承诺”改革工作,明确区级层面最新工作任务,形成海淀区告知承诺审批事项基础清单204项并对外公布,17个委办局对182个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办件量达11.34万件。全面落实全市清理隐性壁垒工作,47个行政审批部门开展自查,召开企业座谈会,记录企业反映的各类涉及政府部门审批、执法等问题。全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对应保留的59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完成镇级(地区)机构改革,重构镇级“七(八)室一队五中心”扁平化机构设置。坚持事企分离,全面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3.实施政务服务创新举措,进一步优化全域营商环境。出台《海淀区2020年政务服务超越行动计划》,制定“支持企业复能达产助力中关村科学城创新发展”20条服务措施,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设立“2020年海淀区重大科技项目和创新平台奖励”专项,深化集群注册服务模式,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绘制海淀金融科技产业图谱,在全市率先试点建设“基于区块链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开发续贷中心线上平台,深化“银税互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启动“海英计划”升级版申报工作,建设中关村科学城国际人才港。将服务业开放和自贸区建设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相融合,争取先行先试政策。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建立23家海淀区高价值培育运营中心。加强科技在政府服务领域的应用,设立“疫情绿色通道”,推行“网上办、预约办、寄递办”,引入AI智能监温、身份证读卡器等智能设备,实现全区政务大厅“零疫情”目标。建设电子证照分中心,实现160类电子证照从市证照中心联调使用,刻制电子印章435枚。在全市率先完成区块链应用试点工作任务,实现601个区块链场景落地,其中83个场景实现全程网办,57个场景实现“只跑一次”,117个场景实现减材提速,办件量共计13432件,提交材料平均减少40%以上。2020年,实现1136个事项全程网上办结,超额完成区级事项70%全程网办的任务。

  4.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进一步提升交易平台运行效率。建设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实现项目“不见面开标”。创新在线担保金融服务,推广电子保函应用,开立全市首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电子保函,累计为企业减负377万元。率先应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投标企业注册信息自动填报复核,减少企业填报信息1788条。主动对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数据,实现政府采购项目信用“秒审”。将行政监督部门和项目单位履行主体职责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进一步推进平台事中监管,实现《海淀区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内各类交易应进必进。修订代理机构评价办法,代理机构不规范行为较上年下降84%。全年完成交易项目1742个,交易额1659.7亿元,节约资金2.9亿元。

  5.创新社会治理模式,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围绕“七有”“五性”“三感”,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中“公正性”领域相关指标位列全市第二。把落实街道工作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重点任务作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线,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改革创新。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提高居民垃圾分类自我管理能力,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承诺。积极推进“区—街镇—社区”三级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2020年,确定45个市级楼门院治理示范点,建设11个市级“社区议事厅”试点和40个区级“社区会客议事厅”试点。

  6.完善“大城管”体系,进一步提高区域精细化管理水平。调整优化区级城市环境建设管理考核办法,开展统一领导、统一指标、统一组织、统一平台、统一结果运用的“五统一”城市管理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关注媒体舆情,发动群众参与城市治理,按月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高标准整治违法建设,做到对新生违建“零容忍”。2020年,累计拆除违建439处约8780平米,整治“开墙打洞”点位101处。深入推进城市大脑建设,重点建设项目齐行并进,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大力推进“接诉即办”工作改革,创新建立“双常委”管理模式和领导包片负责制,区街联动、同心发力,直击民生“积案”,持续发挥“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响应迅速、信息集中、协调顺畅等优势,在助力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累计受理市级直派转派案件约45万件,同比增长近80%。

  7.高标准推进信息公开,进一步实现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印发《海淀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公开标准。统筹全区66家公开主体动态调整1923类业务事项,8380条公开目录,实现“一单到底”,信息全覆盖。2020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239条,较去年增长6.9%。完善依申请信息共享、疑难案件会商等机制,统一全区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程序和文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20年,全区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376件,其中区政府受理352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内容,实现市、区两级信息资源库互联互通。开展“僵尸电话”问题专项治理,将各单位对外公开电话数量由原来的2000余部减至80部。开展“线下线上”政务开放日活动,让企业、群众“零距离”体验政府工作,全年共举办活动88场,参与人数超过100万。

  8.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服务和保障。疫情期间,依法依规快速出台涉及应急基金设立、防控经费管理、生活必需品储备、促进经济增长等领域5个规范性文件。区司法局组织政府法律顾问梳理和编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法律知识手册》《区县人民政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领域工作指引》等法律指引性文件30余份,为依法防控提供依据。聚焦群众需求,开辟2条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专线,安排专业律师提供涉疫情方面各类法律问题咨询服务。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志愿者群体以及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为其办理业务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机关干部下沉参与社区防控及相关法律政策宣传解读,选派外事工作骨干参与首都机场入境人员转运工作及驻守本区外籍人员集中隔离点,全力做好涉外服务工作。

  (二)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年初,区政府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组织8个决策承办部门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培训,提高部门依法决策意识,各决策承办部门均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区水务局关于“海淀区村镇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体系建设”的决策项目作为本区决策案例参加市级评选,得到专家评审组高度评价。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政府会议议题事项和制发公文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实施“凡会必审”制度,全区各单位报请区政府会议研究议题均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核。2020年,出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落实北京市促防疫稳增长政策加大力度支持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支持中关村科学城标准创新发展的措施(试行)》等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法定要求履行了合法性审核等程序,采纳法治审核意见57条。区司法局全年审核各类文件510余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750余条,有效保障政府依法行政、依规履职。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区司法局指导政府各部门和街镇法律顾问聘请使用工作,实现“应聘尽聘”。7家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全年提供法律服务事项总计1184件次,参与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288件次、行政复议案件558件次、依法履职案件31件次,参加相关会议50余次,书面答复、修改法律协议及开展培训、调研、论证等工作18件次,出具法律意见289件次,有力保障了区政府依法开展工作。2020年,全区公职、公司“两公”律师人数达到156人,居全市16区之首,全年参与法律咨询、行政复议、合同审核等工作16432件次。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向街镇下沉。印发《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决定〉的工作方案》,围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执法评议考核、规范执法案件管辖程序、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划分执法职权范围等,出台相关规定和制度,顺利实现向街镇下放431项行政执法职权。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等5个下放职权部门有计划、分步骤、分批次面向街镇综合执法队和司法所相关人员开展岗前培训700余人次。区司法局指导各街镇做好与执法职权下放相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区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把街镇执法效能纳入到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提升执法效率。2020年6月底,如期完成向街镇下放执法权改革,较好实现了“接得住、管得好”的工作目标。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包容审慎执法制度。印发《海淀区关于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指导各执法部门、各街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2020年,全区27个执法部门和29个街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执法相关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各执法单位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坚持刚性执法和柔性执法相结合,探索包容审慎执法,区市场监管局出台《包容审慎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发布包容审慎执法处罚清单,内容涵盖广告宣传、登记注册、电子商务等领域共计87项。

  3.持续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各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评,区司法局随机抽取案卷进行质量抽验,并将质量抽验结果通报全区。组织街镇司法所及综合执法队人员参加案卷评查培训,通过实操训练提升审核和执法水平。充分利用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增加对行政执法监督指标的监测和通报频次。2020年,区属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执法检查611343件、行政处罚29764件,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92%,涉刑案件移送率100%。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和区政协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全年办理全国、市、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94件。聚焦科技创新、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城市管理、交通、环保、教文卫体等代表委员关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区政府领导高位调度,领衔督办,加强顶层设计,加大专项资金使用力度,与区人大、区政协同向发力,切实解决了一批道路修建、公厕设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交通缓堵、学校改扩建、卫生服务提升、文体场所建设等民生类热点难点问题。2020年,建议解决率达57.3%,提案解决率达54.5%,建议提案解决率连年提升。

  2.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新冠肺炎免费治疗等重大政策跟踪审计,针对疫情防控物资参与制定八项制度办法,对11家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审计,提出优化防疫物资台账等建议。加大审计整改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问题清单”与“整改清单”对账销号制度,对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80个具体整改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大力推进区级预算、决算公开工作。2020年,除涉及法定涉密信息不予公开的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102家部门均公开了本部门预算。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0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558件,审结548件,纠错率5.5%,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88件,审结195件,一审败诉9件,败诉率为4.6%,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着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现场调查、召开案审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方法依法审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利用腾讯会议平台组织复议大讲堂线上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进行解读,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能力。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合生和区委常委、副区长梁爽带头出庭应诉,区属各部门及各街镇行政负责人110余人次参与庭审旁听。2020年,全区处级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12人次。

  2.加强信访和多元调解工作。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推动街镇信访联席会议机制100%全覆盖。坚持矛盾排查不间断,边排查边化解,把各类矛盾风险隐患纳入视野。区领导接访、包案重点疑难案件,妥善化解一批信访积案。2020年,全区信访总量31740批(件)次,45848人次,同比批(件)次上升71%,人次下降6%。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指导成立区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个,街镇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5个。2020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办理人民调解案件11858件,调解成功10993件,调解成功率93.1%。开展矛盾排查37322次,预防矛盾纠纷2154件。全面梳理区级层面及各委办局、街镇行政调解职权,加强行政调解工作。2020年,全区各街镇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097件,调解成功1051件,调解成功率96%。

  3.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圆满完成“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新制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广大市民关心关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规范,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2020年,全区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86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310万余份,惠及群众340万余人次,为海淀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

  (六)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年共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4次,涉及《北京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工作主管领导和法制科室负责人法治思维养成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2期,法治讲座2期。将《宪法》《公务员法》及依法行政理论等内容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军转干部培训的基础课程,全年共举办9期主体班,共培训461人次。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2020年,我区虽然荣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称号,但对标法治政府要求,对标人民群众期盼,对标核心区发展需要,还存在不足,主要是:

  (一)依法行政统筹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全面统筹与系统推进能力有所欠缺,成员单位协调配合不够,部分单位在工作机制运行效率方面有待提升,法治工作机构队伍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不够完善,需要在落细落实上下功夫。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精细化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线上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由“能办”到“好办”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统筹推进力度。

  (三)行政决策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领导干部对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对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认识了解不够,部分决策承办单位执行决策程序存在走过场现象。

  (四)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尚不到位,个别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依然存在,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通过此次全区“七五”普法自查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对于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敷衍工作、临时突击、应付检查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工作缺乏长效机制,普法责任意识还有待加强。

  三、2020年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0年,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自觉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和重要位置,切实做到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发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作用,有效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

  将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纳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体系,组织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系统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与各部门、各街镇行政负责人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组织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行政执法数据监测报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印发海淀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依法行政考核指标。

  (二)注重学习引领,发挥示范作用

  通过组织区政府党组会、常务会会前学法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以物业管理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行政案件司法审判、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规定为主题的学法活动,引领推进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会前学法常态化。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海淀法院出庭应诉,发挥“关键少数”引领示范作用。

  (三)严格源头规范,推进依法决策

  认真落实《海淀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推进区政府依法决策。严格落实《海淀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四)关注重点热点,统筹规范执法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统筹做好涉疫执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检查单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街镇行政执法协同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监察机关的跨体系协作。在市场监管领域探索推行包容审慎执法。

  (五)加强督查考核,强化主体责任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持续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强化对街镇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将区属各部门、各街镇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四、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发挥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带动作用,以增强行政行为合法性、规范性为重点,以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为路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责。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审查相关制度,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继续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防止程序空转。高水平、高质量编制《海淀区“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完善依法行政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深化“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创新行政管理与服务,增强科技运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不断更新法治政府建设的“海淀样本”。

  (二)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平台网办能力,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站)建设,规范政务服务大厅和综合窗口服务,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高效运行。以“只办一次”为目标,推动“一窗通办”模式从“办照”扩展到“办证”。拓展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创新科技成果在市场准入环节的应用,探索实现企业开办网上自动化即时审批。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动落实市场主体告知承诺制。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动抽查结果在国家、市级信用平台全面公示。健全海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工作制度,推动区属部门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增强知识产权侵权源头治理能力,维护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继续推进实施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执法处罚清单,跟踪并提升实施效果,逐步修改完善清单内容。继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定期对全区行政执法数据进行监测,强化执法监督,促进执法效能和社会效果双提升。加强对街镇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大力提升街镇行政执法水平。

  (四)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问询和质询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深化复议机构改革,强化行政复议内部监督和纠错作用,改进案件审理模式,充分发挥复议委员会专家作用。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加强全区行政诉讼应诉管理考核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生效判决。强化审计全流程各环节质量管控,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性建设。加大财政监管力度,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

  (五)加大社会治理创新力度。继续做好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推进街镇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推进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提高小区业委会组建率、物业管理覆盖率、党组织覆盖率,继续推动物业管理和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落地见效。

  (六)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制定海淀区“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八五”普法。进一步加大电视报纸、“两微一网”、各类视频客户端等融媒体的运用,通过动漫、短视频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聚焦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点,继续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公共卫生安全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结合信访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加大对信访法治化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法治信访的良好氛围,健全信访与诉前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整体联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一批基层社会治理和专业力量参与的先进经验和经典案例,并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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