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2-03-29 10:00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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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大兴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圆满完成中央法治政府督察迎检,切实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新进展

  1.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调整细化执法事项,组建综合执法队伍;优化处级事业单位,涉改事业单位机构数量精简20.8%,编制数量精简4.9%。

  2.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创新“5G+区块链+大数据”政务服务办理模式,282项区级自有审批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占比99.3%。增设自助办理终端设备,扩大帮办代办队伍。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各项重点改革任务,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解决群众办事痛点难点问题。落地告知承诺事项75项,精简材料18.7%,精简时限74.9%。

  4.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业务审批流程嵌入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环节,初步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快建设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完成企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1130条。

  5.提高基层治理效能。高质量完成全区238个社区“两委”、436个村党组织和380个村委会换届任务。制发《大兴区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备案社区社会组织5297家。开展“物业超市”进社区专场活动7场,走访社区25次。

  (二)依法决策水平实现新提升

  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47件区政府文件和重大合同经过合法性审核,20余件重要文件经过审核把关,办理法规规章征求意见50余件。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力度,政府治理能力稳步提高,源头预防政策风险的成效日益凸显。

  (三)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凸显新成效

  1.严格执法制度落实。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执法公示系统,开展专项督察。各单位职权履行率不断攀升,柔性执法、审慎执法理念逐步推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要求。组织新法培训470余人次,补充完善网站执法公示内容,清理行政处罚实施主体50个、受委托执法组织31个。

  3.多方协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监察跨体系协同机制,健全跨领域协同监管体系,强化区属部门与公安部门衔接案件双向移送和双报备机制,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

  (四)内外监督工作凝聚新合力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提交区政府办理建议提案183件,已全部办复。各承办单位主动接受监督,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建议提案办复率达100%。

  2.加强财政管理与监督。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财务集中核算机构。完善财政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共收到直达资金2.03亿元。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3.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预算执行审计,实现对区一级预算单位和教委直属二级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经济责任审计,实现五年轮审一遍的任务目标;政府投资审计,持续向全面型和质量效益型审计模式转变。

  4.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现重点行业全流程电子化,完成电子化开评项目214场。实现远程异地评标,成功试航首个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小红门路修复性养护工程项目”。

  5.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4次,开设“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专栏。完善“领导信箱”栏目,受理留言2461条,办复2260条。

  (五)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赢得新突破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印发《大兴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接收复议申请374件,终止118件,案中调解成效初显。

  2.依法做好信访工作。深化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区领导批示信访工作32次,协调解决信访问题30件。区、镇两级领导干部累计接访1095人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8次。

  3.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各单位梳理行政调解职权清单共47项。行政调解案件共406件,调解成功403件,成功率99.26%,涉及金额1319.1万元。

  4.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深化司法鉴定行业治理,清查投诉案件9件,开展案件评查50件。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细化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及方式。开展法律援助918次。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与实际工作的结合能力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仍需加强。

  (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虽然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已经组建,但是在人员队伍建设、执法衔接、培训指导等方面有待加强,在执法规范性方面还需提升。

  (三)全区行政应诉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各单位普遍应诉能力不足,法治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依赖于外聘法律顾问完成答复和应诉工作,体制内把关不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法治建设深度融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3次,办公室会议1次,委员会及各小组共制发措施类文件27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监督各项工作。

  (二)强化学法用法

  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全区依法行政培训课程,列入区委党校学习必修课程。通过会前学法、处级干部轮训班、依法行政研讨培训班等形式,共培训领导干部2100余人次。

  (三)维护司法权威

  支持法院、检察院对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3件,各部门、镇、街道负责人出庭应诉116件,切实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效,突出体现法治带头人作用。

  (四)注重宣传引导

  紧抓关键对象,通过法治课堂、公益广告、微视频等形式,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及3个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提升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能力,特别是强化对一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与法治实践操作指导,严格执法资格管理。

  (二)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切实做好中央法治督察问题整改,深化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执法衔接,高质量落实发展要求。

  (三)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全面落实复议体制改革过渡期间工作要求,力争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办案场所建设等关键任务上进一步取得突破。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大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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