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1-03-31 10:00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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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大兴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新国门·新大兴”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工作情况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法治服务保障

  全面提升依法防控能力,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各项机制。严厉查处各类危害疫情防控违法行为,共实施行政处罚13884件,行政检查207760件,共处置涉及疫情刑事案件22起,治安案件129起。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调整、组建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进一步突出街道党工委领导本地区工作和基层治理的职能作用。完成司法、统计、园林绿化等部门人员下沉工作。

  2.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清理“零办件”9项,取消各类证明34项。共精简减材料21.9%、精简时限82.6%。

  3.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完成大兴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共完成企业信用修复591条。建设编外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城市协管员队伍规范管理和下沉。区级“枢纽型”社会组织累计达到24家。

  (三)持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各项程序要求。

  2.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定《大兴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共审核规范性文件24件,提出意见建议500余条。向市级备案5件。办理法规规章征求意见18件,提出意见建议17条。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开展政府法律顾问专题讲座6期,法律顾问围绕区内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重大合同、疑难案件、出租房屋监管等文件和问题提供法律意见57件。

  (四)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修订我区行刑衔接管理办法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查,推动执法信息全面公示、执法过程规范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全部纳入法制审核。

  2.推动各项执法改革工作落地。制定《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镇街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镇街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提级管辖、指定管辖工作规则。

  3.不断提升行刑衔接工作水平。定期召开大兴区行刑衔接会商会和行刑衔接联席会。提升行刑衔接案件线上移送率,通过案件移送、会商移送等方式实现线上100%移送。

  (五)持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建立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工作机制,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件,区人大代表建议74件、区政协委员提案124件。

  2.加强财政、审计监督。规范举债程序,源头把控债务规模。偿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确保政府信用。开展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对蓝天保卫战、“智慧城市”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共组织计划内审计项目54个。

  3.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加强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区政府网站专栏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反馈共292条。共受理依申请事项134件,事项答复率及办结率均达到100%。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量。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76件,审结304件,纠错率8.88%。共办理区政府为被告的应诉案件157件,审结98件。

  2.依法做好信访和多元调解工作。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现镇、街道全覆盖。接待群众来访1804人次、办理群众来信4558人次。建立“一轴多翼”家事调解与审判对接机制,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0879次,调解案件7908件,成功7856件。

  3.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共接待24000余人次,办理服务事项15000余项,“12348”接听解答法律咨询8030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区委区政府共组织会前学法9次,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2次。通过处级干部轮训班、依法行政研讨班、干部在线学习等形式,累计培训2000余人次。

  二、工作中的不足

  (一)工作人员法治思维仍需提升

  将依法行政真正融入各项工作中还有待提升,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工作方法需要进一步加强,提高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

  (二)执法领域监管方式需进一步创新

  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环境治理等领域执法监管压力持续增大,执法力量不能满足执法需求,还需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在执法精细化上下功夫。

  (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需进一步完善

  还存在履行决策程序完备性不够、公开征求意见方式单一、风险评估缺乏事后评估、决策拟定部门相关决策程序材料未能及时整理归档等问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依法防控疫情,区委书记牵头成立“一办十组”管理体系,制定下发措施类文件66份。

  (二)强化学法用法

  坚持会前学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态化。区级会议研究法治议题30余次,有效推动老旧小区综合治理、疫情防控、出租房屋治理及流动人口管控等各项工作依法依规顺利推进。

  (三)维护司法权威

  支持区法院、区检察院对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加强监督,切实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效,区长、主管副区长各出庭应诉1次。

  (四)注重宣传引导

  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选取“打造智慧平台建设,创建全新仲裁模式”项目进行上报,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四、2021年工作思路

  (一)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培训宣传

  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业务能力培训,针对容易出现问题、反复出现问题的领域,分层次、分重点的进行精细化教育培训。

  (二)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水平

  加强重点领域执法队伍装备配备,鼓励投资建设移动执法平台,为执法人员配备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完善线索发现机制,不断提升网格精细化管理。

  (三)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程序

  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征求意见,建立常态化的事后评估机制,不断拓宽专家论证范围,加强对决策整体性把控。强化决策相关材料收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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