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有关情况

日期:2021-12-24 16:05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分享:
字号: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交办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常办联字〔2021〕27号)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全厅发〔2021〕9号)有关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坚持首善标准,既重结果、又重过程,既重答复、又重落实,不断推动办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1年,我市政府承办的42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书面答复16件(建议6件、提案10件),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供会办意见18件(建议8件、提案10件),8件提案参阅件已送相关市政府领导参阅。

  二、书面答复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

  1.已经解决或采纳、所提问题已有规定并说明情况的9件(A类),占书面答复总数(16件)的56%。

  2.因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将在今后工作中参考,已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的7件(C类),占书面答复总数(16件)的44%。

  三、有关工作动态

  1.将领导领衔与压实责任相结合,形成以上率下、齐心协力的办理格局。陈吉宁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交办,明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将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各承办单位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办理工作,局级领导牵头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建立健全办理工作台账和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办结销账。

  2.将完善制度与创新机制相结合,健全符合实际、科学规范的办理规程。制订了《2021年市政府系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工作程序和要求》,对研究筹备、办理、答复等工作进行优化和规范;同时对集中交办、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进行明确。探索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增强培训的时效性。

  3.将广纳民意与凝聚共识相结合,营造共商共办、同向发力的办理氛围。严格落实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制度,保持与代表委员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做好办理工作。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等方式拓展沟通渠道,利用调研座谈、情况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交流协商,沟通说明情况,凝聚各方共识。

  4.将督导考评与取得实效相结合,努力达到质量提升、群众受益的办理效果。对部分承办单位开展现场督导,对答复意见逐一审核把关,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市政府绩效考评,对各单位建议提案办理等方面情况打分评价。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特别是“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注重举一反三,出台政策措施,着力解决代表委员反映突出问题,努力让代表委员满意、让群众受益。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