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有关情况

日期:2020-12-21 11:27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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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交办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常办联字〔2020〕80号)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全厅发〔2020〕13号)有关要求,我市政府将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强沟通协商,提升办理工作质量。

  2020年,我市政府承办的35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书面答复12件(建议5件、提案7件),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供会办意见18件(建议8件、提案10件),5件建议参阅件已送相关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参阅。

  二、书面答复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

  1.已经解决或采纳、所提问题已有规定并说明情况的6件(A类),占书面答复总数(12件)的50%。

  2.因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将在今后工作中参考,已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的6件(C类),占书面答复总数(12件)的50%。

  三、有关工作动态

  1.领导领衔办理。年初,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进行集中交办并作了专题部署,陈吉宁市长强调建议提案办理既是一项政治工作,又是一项群众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将建议提案办好。各位副市长带头领衔办理,主动靠前指挥,协调解决问题,审定办理报告。

  2.从严规范办理。制发《2020年市政府系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程序和要求》《关于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的通知》,明确办理要求,压实办理责任;同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积极探索“互联网+”培训模式,开发了线上培训系统,做到疫情防控和办理培训“两不误”。

  3.深化沟通协商。建立健全沟通协商机制,严格落实办前了解需求、办中沟通进展、办后征求意见的“三沟通”机制,办理全程保持与代表委员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做好办理工作。充分利用调研座谈、情况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交流协商,沟通说明情况,研究落实办法,凝聚各方共识。

  4.加强督促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组建督导组,深入到相关单位和一线点位开展督导走访,既全面检查办理进展和机制建设、制度落实等方面情况,又重点协调难点问题解决,促进办理工作有序落实。同时,对答复意见逐一审核,努力把好“质量关”。

  5.严格绩效考评。坚持“督考合一”,将督导和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对各单位绩效考评的扣分依据;同时,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市政府绩效考评,对各单位建议提案办理等方面情况打分评价,引导各单位持续提升办理质量、取得办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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