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有关情况

日期:2019-12-18 14:22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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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交办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常办联字〔2019〕44号)和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全厅发〔2019〕18号)有关要求,我市政府和各承办部门、区政府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始终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常态化重点任务,严格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提案办法》(市政府令第263号),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严格标准,进一步提升办理层级、强化沟通协商,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水平持续提高。

  本市今年共承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56件,已书面答复24件(建议7件、提案17件),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供会办意见26件(建议7件、提案19件),6件参阅件已送相关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参阅。

  二、书面答复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

  1.已经解决或采纳、所提问题已有规定并说明情况的15件(A类),占书面答复总数(24件)的62.5%。

  2.因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将在今后工作中参考,已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的9件(C类),占书面答复总数(24件)的37.5%。

  三、有关工作动态

  1.年初,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进行集中交办和专题部署,陈吉宁市长对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位副市长、副秘书长及时召开部署会、开题会、协调会推动落实,6位副市长分别前往相关党派面对面座谈协商。

  2.继续完善局级领导带头办理机制,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局级领导至少牵头办理1件建议或提案,特别是一些情况复杂、反复提出的问题由局级领导牵头办理,直接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提升办理层级,增强办理实效。

  3.市政府办公厅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从严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开展办理人员集中培训,对全市政府系统的承办人员进行办理业务和沟通技巧培训。

  4.进一步畅通政府与代表委员联系渠道,建立健全沟通协商机制,充分利用上门走访、调研座谈、情况通报、提办互评等多种形式加强交流协商,沟通说明情况,研究落实办法,凝聚各方共识。

  5.联合市人大代联室、市政协提案委多次对承办单位进行现场督促指导,协调帮助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政府部门办理建议提案工作进行评审和通报,并作为年度各单位绩效考评的依据。

  6.持续推动政府部门和委员协商办理提案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增强政府决策施策过程透明度。继续与市政协联合主办“市民对话一把手·提案办理面对面”直播节目,邀请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4个政府部门的“一把手”和46位政协委员走进直播间,面对面对话协商、共商共办提案,并以电视、电台、网络、新媒体等全媒体方式播出,增强了协商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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