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657号(科学技术类10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19-12-18 14:08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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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联字〔2019〕3号

徐世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提案》收悉,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您的提案很有针对性,对我市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两个统筹协调”

  (一)统筹协调运行机制,制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三张图”

  2016年9月,我市会同科技部共同制定了《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形成了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设计图”。与科技部等10个国家相关部委和40余家市级单位组建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北京办公室”),北京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政府,主任由北京市市长、科技部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科技部、北京市主管负责同志担任,下设秘书处和七个专项办(以下简称“一处七办”),具体推动落实,搭建了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架构图”。目前已召开办公室全体会议5次,专题会议、司局级联络员会议、“一处七办”工作会议50余次。为落细落实“设计图”,自2017年起,制定年度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提出了一套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任务(项目)清单,形成了全面系统、清晰明确的“施工图”。其中《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2019年工作方案》聚焦6大方面,布局20项重大任务,部署实施了220项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

  我市加强与中央部门和单位的统筹协调力度,央地协同形成新合力。联合科技部集成优质资源,加大国家实验室、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技术创新中心等在京培育力度,支持北京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建设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共同开展“科技冬奥”行动计划。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大对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力度,加快高能同步辐射光源、多模态跨尺度生物医学成像设施、子午工程二期等重大科技设施审批和建设,支持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积极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等国家部委分别在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税收优惠、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央企参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深度对接工程院整合优质资源,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决策咨询;推动自然科学基金委与我市围绕关键核心领域和前沿热点问题探索联合资助新模式。

  (二)统筹央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大型国企,形成发展合力

  一是会同央属科研院所加快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会同中科院推进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地球系统数值模拟装置、高能同步辐射光源、子午工程二期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材料基因组研究平台等第一批交叉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国际子午圈大科学计划总部等第二批交叉研究平台及11个中科院“十三五”科教基础设施落地建设。在怀柔科学城共建物质科学、空间科学实验室,共建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纳米所首席科学家王中林院士荣获2019年度“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世界科学奖”,成为首位获得该奖项的华人科学家。

  二是推动央属高校“双一流”建设。进一步深化北京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高校给予支持。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成教育部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纳入高校“双一流”建设考评体系;研究制定《高校技术转移办公室认定管理办法》;发布《促进在京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推动10余所高校与中关村十六园、企业、孵化机构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深入推进“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计划“,稳定支持已立项建设的高精尖创新中心,加强管理和建设成效跟踪,在信息科学、先进制造、新材料、环境能源、生物医药、艺术等领域培养引进一批高端人才,形成结构合理的科研创新队伍。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建设国家“珠峰计划”前沿科学中心;支持建设屠呦呦创新药物研究院。

  三是支持在京央企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央企研究院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推进国网、华能、航天十一所等单位共建氢能技术协同创新平台,开展分布式发电、储能等应用场景的系统集成技术研究。华北电力大学和国家能源集团共建能源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微纳米能源新材料研究中心等四个中心,围绕第四代光热、能源互联网等领域,推动能源领域技术协同创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和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共建海洋能源工程技术联合研究院;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陈清泉院士科创中心成立清洁能源创新基地;北京大学与中国商飞北研中心、中建材创新研究院、中铝材料应用研究院、鞍钢未来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开展交流合作与协同创新。

  二、创新工作方式,深入推进“四个服务平台”建设

  (一)整合政府资源,建立统一的公共服务云平台

  一是建设创新网络服务载体。整合政府信息资源,优化科技管理服务,实现发布展示、项目申报、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资源共享、供需对接、成果推介等功能,为创新主体、科技管理、政府决策、社会公众提供创新创业服务,促进协同创新、资源共享、跨界融合、要素整合,打造综合化集成式的创新网络服务平台,形成“一站两微一端一库”框架体系,建立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网站和创新要素数据库。

  二是积极扶持第三方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海淀区、顺义区2个区域示范基地和百度网讯公司等企业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提升平台科技服务能力。支持大唐网络移动互联网国家级专业化众创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大唐网络“一体两翼”模式,在全国多个城市建立了7个孵化基地,2个产业园,6个IDC中心,初步形成了辐射全国的产业孵化基地群。

  (二)围绕转化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及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平台

  一是建设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平台。截至2018年底,在北京建设的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共汇集并发布专利项目1.9万余个、运营相关服务项目近700项。我市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专利基础数据已经全面覆盖103个国家或组织的1亿多件专利文献数据,提供免费查询检索等服务。

  二是建设国家级技术交易网络服务平台“技E网”。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支撑服务平台。针对科技成果交易过程中普遍面临的估值难题,从法律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三个维度,构建了专利价值评价体系。

  三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统筹协调与服务平台。开展高校院所专利运营办公室建设;搭建高校院所高价值专利库;加强与在京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支持建设一批中试熟化和成果承接基地,引导各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配套条件;围绕十个高精尖产业领域超前布局,做好产业化落地服务。

  (三)立足高效利用,建设软硬件支撑服务平台

  一是探索科学仪器共享机制。建设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推动本市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经过10年的建设运营,截至2018年底,平台共推动北京地区916个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价值277亿元、4.39万余台(套)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促进各类主体协同创新。2018年,我市在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等7个方面工作获得国务院表彰;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等4项支持创新的改革举措在全国复制推广。

  二是深化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及硬科技孵化平台建设。深化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建设,研究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等开放实验室分类升级意见;支持南北生物材料进出口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一批硬科技孵化平台,支持平台提供产品研发、中试熟化、检验检测、小批量试制等专业服务。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发布《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四)围绕知识产权保护,构建系统性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正式启动运营,中国(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加快。研究制定《中关村知识产权行动方案(2018-2020)》《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关村)管理办法》等,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意识和技术创新能力。建成市-区-街乡-社区四级法律援助网络,积极向科技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并针对科技企业遇到的国内重大、疑难知识产权事项或案件,以及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或重大事项提供专业维权援助。我市科技人员可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进行相关咨询。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吸纳您提出的意见,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北京办公室运行机制

  充分发挥北京办公室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强化政策统筹协调,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和单位的对接联络,做好与国家相关政策资源的对接互动,全力争取中央单位的指导和支持。进一步优化北京办公室“一处七办”工作机制,各负其责、高效运转,优化重点项目统筹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组织开好北京办公室全体会议、司局级联络员会议、“一处七办”等会议,精心调度,扎实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二)完善平台建设,提升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推动我市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解决影响科研设施仪器开放共享改革“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二是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完善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评价体系建设。推动产业共性平台建设,以企业为主体,整合高校、科研机构研发创新资源,补齐基础研究与市场应用技术之间的短板,通过中试平台、成果验证中心、知识产权联盟等,加速创新成果向市场化应用转化。继续推进我市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双创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标准保护体系

  支持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探索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推动设立中关村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发挥中国(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作用。实施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和“双创”企业知识产权帮扶计划,完善国外专利申请支持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申请国外专利的支持力度。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发展,支持专业机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促进中关村知识产权服务业国际化发展。大力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创制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加快推进中关村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品牌。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加大各项已出台政策的落实力度,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企业量身定做信息包、政策包、专项包三类个性化“服务包”,开展一对一“贴身”服务,针对科技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专业“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精准型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函达。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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