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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3-02-23 10:00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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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具体行使下列职权: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11个部门,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检务督察部。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行政编制201人,实有人数189人;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数20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40人。

   离退休人员12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1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12135.53万元,比2022年11231.40万元增加904.13万元,增长8.05%。主要原因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等有关政策,2023年预算有所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2004.6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04.6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2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2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28.89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128.89万元。

图1:收入预算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2135.5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1231.40万元增加904.13万元,增长8.0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由于落实人员正常调资等有关政策,2023年预算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1021.2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0.82%,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0024.81万元增加996.47万元,增长9.94%。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114.2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206.59万元减少92.34万元,下降7.65%。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92.6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47.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统一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7.1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7.5万元减少0.3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85.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42.15万元减少42.15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实际本院无更新车辆需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85.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22.1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2.9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2.92万元,其他支出17.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90万元减少4.5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精神进行经费压减。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8.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0.2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822.7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41.54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85.36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共有车辆43台,共计946.5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5台(套),共计2142.1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共计190.25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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