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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2-02-17 10:00    来源: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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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北京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统筹推动发展本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负责指导本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指导本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组织构建本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本市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本市基本农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本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本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推动本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研究拟订本市山区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33个处室,所属20个二级预算单位。

  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处、宣传与文化处、干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研究室(政策与改革处)、法制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行政审批处、产业发展处(北京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村镇建设处、生态建设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处、宅基地管理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科技处(北京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动植物疫情应急工作处(社会管理处)、农产品质量安全处、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畜牧渔业处、兽医兽药处、种业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合作交流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纪检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北京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事业、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北京市耕地建设保护中心、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北京市农村发展中心、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幼儿园、北京市农业农村宣传中心、北京市畜牧总站、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兽药饲料监测中心、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北京市数字农业农村促进中心、北京市水生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综合事务中心、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财务核算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行政编制336人(市农业农村局行政编制192人,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44人),实有人数327人(市农业农村局实有人数186人, 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实有人数139人);事业编制1000人,实有人数902人;离退休人员862人,其中:离休18人,退休844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123760.89万元,比2021年107187.87万元增加16573.02万元,增长15.46%。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5729.26万元,比2021年100124.56万元增加15604.7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北京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北京市城乡经济信息中心、北京市农村建设办公室等4家单位划入到我局二级预算单位,此外市财政局提前下达了中央资金9594.67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37.18万元,比2021年20.55万元增加16.63万元,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增加;事业收入55.77万元,比2021年95万元减少39.2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地苗种收入的减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7938.67万元,比2021年6947.76万元增加990.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资金结转。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123760.89万元,比2021年107187.87万元增加16573.02万元,增长15.46%。

  基本支出预算51009.7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4.97%,比2021年47152.70万元增加3857.06万元,增长8.18%。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北京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北京市城乡经济信息中心、北京市农村建设办公室等4家单位划入到我局二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预算72751.13万元,比2021年60035.18万元增加12715.95万元,增长21.18%,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北京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北京市城乡经济信息中心、北京市农村建设办公室等4家单位划入到我局二级预算单位, 此外市财政局提前下达了中央资金9594.67万元。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主要包括教育支出、农林水支出等方向。其中教育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及面向公众专业技术培训;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强农惠农工作、农业政策性保险、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节水、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作、农业生态环境清洁工作、动植物疾病防控工作、产业发展工作、农业科技项目支出农业推广体系建设工作、农业服务保障强化工作以及向社会提供农业方面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9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6.96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0.8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150.26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150.26万元持平。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进一步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点任务,执行美丽乡村建设、农业农村信息化和大数据建设合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及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引进等出访任务方面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8.4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7.81万元增加0.5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北京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北京市城乡经济信息中心、北京市农村建设办公室等4家单位划入到我局二级预算单位。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368.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133.4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15.07万元增加18.97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已到报废年限,需要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35.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97.0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1.5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0.82万元,其他35.7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264.71万元减少29.46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535.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46.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40.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48.69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872.9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部门中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北京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2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种子管理站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33.58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57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5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7467.68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159台,共计3259.3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53台(套),共计21267.7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87台(套)、共计24212.09万元。

  (八)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根据《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已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88276.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生猪产业优化提升、实施菜田补贴、实施设施农业以奖代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高效节水灌溉设施运维、推进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推广应用有机肥、开展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实施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推动种养结合畜禽粪污还田项目、开展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推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扶持乡村振兴重点村(脱低村)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农业领域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组织第三十届中国北京种业大会筹备、推进北京京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支持家庭农场创建、支持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支持农村妇女创新创业等项目。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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