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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2-02-17 10:00    来源: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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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市科委)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挂北京市外国专家局(简称市外专局)牌子;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关村管委会)是市政府派出机构。市科委与中关村管委会合署办公,为正局级。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牵头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承担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秘书处职能,组织拟订相关工作方案及年度计划,并开展监督落实。

  3.统筹推进首都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统筹推进“三城一区”和“一区十六园”科技创新方面的规划建设发展。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负责新型研发机构的筹建、管理及服务。牵头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4.推进本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提出科技发展战略建议。提出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拟订促进科技文化融合发展、科学普及、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5.拟订本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6.组织开展本市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统筹推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7.负责本市科技管理工作。牵头建立本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统筹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施。拟订科技金融相关政策,开展科技金融促进工作。

  8.组织拟订本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服务业、科技促进城市和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政策及措施。

  9.牵头本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应用场景建设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各类科技中介及协会组织发展。

  10.拟订本市科技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科学技术奖励组织实施及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承担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创新调查和科研成果报告工作。依据市政府授权,履行所监管企业出资人职责,依法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并加强业务指导。指导科技保密工作。

  11.负责本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开展全市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

  12.负责本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及其团队、外国科技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13.拟订本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中关村科技园区人才工作。

  14.指导各区科技创新工作,联系市有关部门科技创新工作。统筹推进本市与各省区市的科技领域交流合作、科技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

  15.拟订本市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中关村科技园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国际技术转移。牵头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交流。负责科技外事工作和中关村科技园区外事、宣传、联络等工作。承担中关村论坛筹办相关工作。

  16.负责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建设工作,承担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服务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与发展的有关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园区发展规划、政策及相关改革方案,并协调落实。

  17.组织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中关村科技园区创新创业、高新技术研发及其成果产业化、社会组织发展、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促进和服务工作,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18.负责指导中关村科技园区各园工作,参与组织编制中关村科技园区有关空间规划,对各园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定位、动态监测、项目准入标准等重要业务实行统一管理,优化空间布局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开展园区发展考核评价工作,促进各园高端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服务区域协调发展。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

  (1)坚持创新驱动发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科技自立自强,瞄准世界科技前沿,优化创新资源布局,制定实施战略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支撑。

  (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加强宏观统筹,减少微观管理。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优化科技规划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完善科技评价机制,优化科技奖励项目。扩大创新主体科研管理自主权。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弘扬科学家精神。实行更加开放的科技人才政策。

  (3)加快形成战略科技力量。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支持力度,优化研发布局。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

  (4)全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对创新主体的支持,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中关村科技园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关键技术的示范应用,支撑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

  (5)持续优化创新生态。完善科技治理体系,提高创新体系效能,增强创新策源功能。发挥政府制度创新的能动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加强科技合作交流和智力引进,加快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提升科技创新影响力。

  21.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职责分工。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加强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协同联动,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组织和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和科研攻关,牵头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拟订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和发展中有关问题,重点组织产业规划发展、市场要素配置和产品推广应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京办字〔2021〕5号)的通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内设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科创中心建设综合协调处、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处(研究室)、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重大专项处、科技成果转化处、科研机构管理处、科技金融处、国际合作处(港澳台科技合作办公室)、科技协作与支援合作处、外国专家服务与科技人才处(港澳台专家服务处)、科技统计分析处、信息科技处、新材料与智能制造科技处、医药健康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文化科技处(科普处)、科技服务业处、园区发展建设处、创新创业服务处、中关村新技术新产品促进处、宣传处、财务处(资产监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另设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纪检监察组。

  落实《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化市属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由28个精简至18个。

  中关村管委会下属3家预算单位参加了2022年度部门预算,分别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中关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和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含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促进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合署办公后行政编制207人,实有人数201人;事业单位改革后事业编制796人,实有人数665人。离退休人员326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321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229,882.76万元,比2021年146,221.40万元增加83,661.35万元,增长57.22%。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96,701.99万元,比2021年145,156.58万元增加51,545.4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加大对高精尖产业、科技信贷、前沿技术企业培育、科技型小微企业等方面项目经费;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3,180.76万元,比2021年1,064.82万元增加32,115.94万元,主要是中关村前沿技术企业培育、中关村示范区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项目、中关村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创业投资及天使投资风险补贴资金、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等项目结转继续执行。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229,882.76万元,比2021年146,221.40万元增加83,661.35万元,增长57.22%。

  基本支出预算6,538.7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84%,比2021年6,427.19万元增加111.58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务职级调整、工龄增加、社保基数调整等导致的人员经费增长。项目支出预算223,343.9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7.16%,比2021年139,794.22万元增加83,549.77万元,增长59.77%,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加大对高精尖产业、科技信贷、前沿技术企业培育、科技型小微企业等方面项目经费。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推进园区特色化高质量创新发展、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加快国际开放合作与人才特区建设、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运行保障经费等。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推进园区特色化高质量创新发展、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加快国际开放合作与人才特区建设、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运行保障经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1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2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3.90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2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9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支持中关村管委会系统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工作,用于支付中关村管委会系统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赴台开展交流合作工作的出访费用,包括国际旅费、在外的食宿费、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境外保险费、因公证件及签证或签注费用及相关手续费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1.20万元,与2021年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创业相关活动来访人员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2.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2.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8.7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0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05万元,其他支出3.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比2021年预算数25.91万元减少3.21万元。主要原因: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使用频率,节约维修维护成本。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90.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80.0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880.8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2.0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9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39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90,163.22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11台,共计234.6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2台(套),共计1,473.82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1.中关村企业专利与技术标准化7500万元

  ---立项依据。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1号)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支持中关村企业专利与技术标准化工作。

  ---绩效目标。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完善中关村示范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政策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知识产权领军示范企业。加快建设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推进中关村示范区企业和社会团体提升国际标准化地位,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关村标准”品牌,强化标准化工作对高精尖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预算安排。2022年拟安排预算7500万元,其中支持中关村企业专利部分拟安排资金预算5000万元,支持中关村技术标准部分拟安排资金预算2500万元。

  ---实施方案。一是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二是支持领军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制定、数据挖掘、信息检索分析、法律服务、布局、预警、运营、专利导航以及高价值专利转化等知识产权高端推进工作。三是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知识产权类科技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四是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创制和使用“中关村标准”。五是支持企业开展国际标准化工作。六是支持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开展标准布局、专利标准协同创新等高端推进工作。七是支持标准化服务机构提供标准专业服务。

  2.中关村分园产业生态培育项目9000万元

  ---立项依据。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中关村论坛视频致贺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的中关村示范区统筹发展规划,聚焦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的科技园区,支持中关村各分园主导产业集聚,实现高端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绩效目标。绕中关村各分园主导产业,支持不少于50家企业在分园集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平台搭建、产业化落地等,推动分园特色产业高端化、差异化、特色化创新发展。

  ---预算安排。2022年中关村分园产业生态培育项目9000万元。

  ---实施方案。围绕中关村各分园主导产业,通过分园推荐、专家评审、财务审计、立项支持的方式,支持集成电路、轨道交通、医药健康等硬科技创新企业在分园集聚发展。经分园推荐,对近三年落地分园且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品报批、产业化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于承接国家重大研发计划且研发成果在园区转化的企业优先给予支持。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平台搭建、产业化落地等,推动分园特色产业高端化、差异化、特色化创新发展。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指导下的北京地方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包括研发实验服务基地、领域中心和区工作站的服务体系,跨部门、跨领域整合仪器设备、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三类科技资源,提供测试检测、联合研发及技术转移等服务。

  首都科技创新券:主要用于鼓励本市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充分利用国家级、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以及经认定的公共服务机构的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由政府发放。小微企业及创业团队向实验室所购买科研活动时使用,收取创新券的单位持创新券到指定部门兑现。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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