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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1-03-03 10:00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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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64号)设立市发展改革委。目前,内设机构29个,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法规处、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人口处、固定资产投资处(社会投融资服务处)、产业发展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处)、区域发展处、基础设施处、高技术产业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社会发展处、经济贸易处、财政金融处、价格综合处、价格管理处、收费管理处、成本调查监审处、公共信息处、能源发展处、新能源利用处、营商环境政策处、营商环境评价处、评估督导处、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北京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人事处;另设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另有市纪委驻委纪检监察组。设在机构3个,分别为北京市协调推进大兴国际机场建设工作办公室;北京市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发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11家,分别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贷款项目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

  (二)部门性质及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是负责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是拟订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宏观调控要求,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

  三是负责监测本市国民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

  四是负责汇总分析本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

  五是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本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各类开发区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

  六是承担规划本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并与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衔接平衡;拟订本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本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组织拟订并实施市政府投资计划;按国家及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和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七是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推进本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协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是组织拟订区域统筹发展、城市功能区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区域合作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

  九是承担本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提出扩大消费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需求平衡,协调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的实施。

  十是承担本市价格管理责任;负责监测分析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依法拟订、调整由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的价格监管工作。

  十一是负责本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参与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二是负责组织拟订本市基础设施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分析综合交通、水资源、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发展状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民航、铁路等国家在京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工作。

  十三是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编制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负责本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和考核工作。

  十四是负责组织拟订本市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协调实施;衔接能源总量平衡;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能源发展、城市能源运行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五是负责组织拟订本市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是负责研究提出本市人口调控战略,拟订人口政策;负责调控综合协调工作,拟订人口调控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口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建议。

  十七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397人,实际381人;事业编制420人,实际373人;聘用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307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301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77728.77万元,比2020年76276.17万元增加1452.6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本市分布式光伏发展战略和计划,2021年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奖励资金比2020年增加,用于补贴采用“自发自用为主,余量上网”模式并网发电的法人和自然人;二是由于工作人员增加和工资结构正常调整,2021年人员经费比2020年增加。

  2021年支出预算7772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8814.4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7.07%,比2020年26162.97万元增加2651.51万元,增长10.13%,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和工资结构正常调整;项目支出预算48914.29万元,比2020年50113.2万元减少1198.92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了部分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安排。

  (二)部门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72193.27万元,比2020年73271.54万元减少1078.2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了部分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安排。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48914.29万元,其中:市发展改革委及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所属单位依据职能开展相关工作所需的经费33403.54万元,节能专项资金15510.75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发展改革委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7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1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2.17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0.3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166.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185万元减少18.5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因公出国(境)工作计划。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宏观经济政策、资源能源、养老医疗、节能环保等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2.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3.08万元减少0.37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公务接待预算计划。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单位公务人员来我委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发生的接待用餐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62.97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2.2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2.6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5.86万元,其他12.18万元。比2020预算数64.45万元减少1.49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公务用车使用。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305.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5.53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810.3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9413.1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等2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82.87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45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14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8403.66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市发展改革委共有车辆41台,887.6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1台(套)、3,655.01 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607.97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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