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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1-03-03 10:00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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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建立健全本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本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本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本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建议,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本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本市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开展本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本市生态环境科技和国际合作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区生态环境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单位性质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内设27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法规与标准处、综合处、自然生态保护处、大气环境处、水生态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辐射安全监管处、机动车排放管理处、污染源管理处(应急管理处)、行政审批处、生态环境监测处、督察综合处、督察一处、督察二处、督察三处、督察四处、科技和国际合作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宣传教育处、财务处(审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

  我局下属17个直属预算单位,其中1个为局机关,1个为行政执法机构,14个为公益一类单位,1个为公益二类单位。1个行政执法机构为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14个公益一类单位分别为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辐射安全技术中心、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北京市环境信息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服务中心、北京市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中心、北京市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中心、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1个公益二类单位是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行政编制346人,实际339人(含驻局纪检组);事业编制904人,实际790人;聘用人员64人。

  离退休人员543人,其中:离休11人,退休532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33745.21万元,比2020年129908.83万元增加3836.38万元,增长2.95%。其中:财政拨款108520.27万元,比2020年98246.10万元增加10274.17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915.76万元,比2020年175.95万元增加739.81万元;其他资金24309.18万元,比2020年31486.78万元减少7177.60万元。其他资金主要为上年结转继续实施的预算资金,以及所属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公益二类单位)的事业收入。

  2021年支出预算13374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2782.4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1.99%,比2020年37283.98万元增加5498.49万元,增长14.75%,增加原因:新增编制内人员和落实人员正常调资、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项目支出预算90962.74万元,比2020年92624.85万元减少1662.11万元,减少1.79%,减少原因:坚决落实“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安排各项支出。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支出主要安排在以下方面:

  污染减排方面:老旧车淘汰更新等机动车污染防治支出;重点污染源环保技术改造补助支出等。

  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方面: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政策性补贴支出;核、辐射、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支出;环境应急演练和检查支出等。

  生态环境监管及机构运行方面:环境质量、固定污染源和机动车尾气监测支出;生态遥感监测支出;生物多样性调查支出;环境执法监察支出;环境宣传与信息化运维支出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辐射安全技术中心、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北京市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中心、北京市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中心、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12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1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7.16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4.4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71.4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79.38万减少7.94万元,主要原因:坚决落实“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安排出国费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国际环保会议、执行友好城市环保合作项目、宣传北京生态环境保护及气候变化工作等方面的国际交流和合作事项。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8.7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9.48万元减少0.70万元,主要原因:坚决落实“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公务接待预算。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216.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24.0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29.35万元减少5.27万元,主要原因:坚决落实“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新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92.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54.7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9.5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3.52万元,其他35.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比2020预算数233.40万元减少40.54万元,主要原因:坚决落实“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869.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593.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6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211.1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657.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619.5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1年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等2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86.17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6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8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9245.81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122台,价值5380.5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21台(套),总价值17288.6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15台(套),总价值34440.95万元。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加快本市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步伐,2021年安排北京市老旧车淘汰补助项目,预算金额10000万元。按照《北京市进一步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20-2021年)》(京政办发〔2020〕12号)要求,依托市场交易平台,对报废或转出本市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车主给予补助。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对报废或转出本市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并更换新车的车主给予企业奖励,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优化机动车存量结构。通过对北京市机动车污染源的治理,减少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排放量,改善北京市空气污染,逐步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

  六、名词解释

  环境监测:是指运用化学、物理、生物等技术手段,针对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沉积物、固体废物、生物、噪声、振动、辐射等要素开展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的监测(检测)活动。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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