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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1-03-03 10:00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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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2号)、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城管执法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京编委〔2020〕27号)等规定,市城管执法局为市城市管理委管理的副局级行政执法机构,设办公室等13个内设机构,执法总队等4个直属机构,宣传教育中心、科技信息中心2个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依法开展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相关工作。

  2.组织起草本市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促检查;负责向市、区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反映问题、通报情况。

  4.依法集中行使市政府决定赋予的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跨区域、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工作。

  5.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监督考核工作。

  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编制333人(其中: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74人),实际299人;事业编制25人,实际1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退休13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总计22185.57万元,比2020年21274.83万元增加910.74万元,增长4.28%。其中:财政拨款22120.9万元,比2020年21249.77万元增加871.13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他资金64.67万元,比2020年25.06万元增加39.61万元。

  2021年支出总计2218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6.5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9.53%,比2020年11456.94万元增加1749.56万元,增长15.27%,主要是编制内实有人员增加,落实职级并行规定、职务晋升和全市人员经费政策,以及部分支出定额调整等,基本支出预算略有增加。项目支出8979.0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0.47%,比2020年9817.89万元减少838.82万元,降低8.54%,主要是根据城市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优化调整项目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办公用房租赁、12345市城管执法局分中心“接诉即办”运行服务、城管执法教育训练等机构运行保障经费,以及城管执法信息化运维和宣传工作经费等。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1年项目主要为城市管理执法履行职责安排的办公用房租赁、12345市城管执法局分中心“接诉即办”运行服务、城管执法服装、信息化运行维护、城管执法宣传等运行保障经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市城管执法局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58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1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37.5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41.75万元减少4.18万元,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等一般性支出;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国(境)外短期培训、专项调研和随团公务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9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单位工作业务交流以及“请进来、走出去”专业领域合作培训专家接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8.6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3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37万元,其他2.57万元;与2020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3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93.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37.6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940.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940.7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23.07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9个,占全部预算项目39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914.39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19台,304.6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0台(套)、1189.0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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