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21市级部门财政预算专题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1-03-03 10:00    来源: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分享: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职责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本部门职责:跨地区行政诉讼、重大民商事监督案件、走私犯罪案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重大环境资源保护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公共交通、机场等领域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以及原铁检分院管辖的案件,打击和防范在铁路上发生的各种犯罪活动,维护铁路运输秩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护铁路财产和运输物资不受侵害,保护旅客和铁路职工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同时,下辖管理北京、天津、石家庄三个铁路运输检察院。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北京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政法发<2019>8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检务督察部、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

  (三)本部门单位性质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部门单位性质为法律监督机关。

  (四)本部门人员情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部门行政编制87人,实际85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9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总计514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144.69万元,其他收入0.5万元,为非财政拨款的利息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部门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514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691.5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53.65万元。

  2021年收支预算总计5145.1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计4853.19万元增加292万元,增长6.02%。增长原因:编制内人员数增加。

  三、主要支出情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部门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履行公诉与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等各项检察职能的办案业务费等。重点项目包括办案业务费、检察业务工作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76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8.7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2万元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按规定开支的单位及部门公务接待费用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38.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12.9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2.96万元,主要原因: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2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1.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6.5万元,其他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28万元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精神,压缩公务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2.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9.0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34.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4.6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部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3.47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53.65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732.69万元,其中:车辆16台,285.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套,412.8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套,168万元。

  六、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检察”款: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