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21市级部门财政预算专题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1-03-03 10:00    来源: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分享: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我院下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宋庄人民法庭、漷县人民法庭、张家湾人民法庭、台湖人民法庭、马驹桥人民法庭、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职能部门。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单位性质为审判机关。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编制351人,实际313人;事业编制16人,实际16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11人。

  离退休人员8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全面领导,保证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新风尚。

  二是全力保障副中心建设,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优化副中心营商法治环境,助力夯实副中心行政功能,切实解决执行难,为环球影城开园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

  三是依托繁简分流、多元解纷工作成果,推进诉源治理和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优化社会治理结构,进一步强化纠纷源头防范,发挥非诉解纷优势,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是扎实开展为期三年的“三个全面从严”工作,健全可视化审判监督管理体系,规范办案人员行为,加快积压卷宗归档进度。

  五是打造调研高地、审判质量高地,建设适应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审判队伍。六是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社会各界监督,继续保持裁判文书100%上网,持续提升庭审直播率,增强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27053.78万元,比2020年25080.07万元增加1973.71万元,增长7.87%。其中:财政拨款22617.3万元,比2020年22735.59万元减少118.28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漷县人民法庭改扩建工程进入尾声,预算资金减少;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2155.49万元,比2020年2344.49万元减少189万元,主要原因:统筹资金安排,减少结转结余;其他资金2281万元,比2020年0万元增加2281万元,主要原因:为非本级财政预算资金。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17407.0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4.34%,比2020年16308.31万元增加1098.73万元,增长6.74%,主要原因:人员增多,导致基本经费预算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9646.75万元,比2020年8771.76万元增加874.98万元,增长9.97%,主要原因:继续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及非本级财政预算资金。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办案业务费、审判法庭维修、信息化运维费、安检工作经费等。

  (三)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8.76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5.2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高法本级统一管理。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1.85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1.85万元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单位及部门公务接待费用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2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19.98万元,比2020预算数26.15万元减少6.17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本年度安排更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06.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4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67万元,其他16.25万元。比2020预算数116万元减少9.08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压缩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0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50.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52.4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581.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81.1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部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等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25.1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491.27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88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坌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