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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1-03-03 10:00    来源: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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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1998年2月成立的国有独资性综合型旅游企业。业务涵盖酒店业,餐饮业,汽车服务业,景区服务业,旅行社等多个行业。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聘用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23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转制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及离退休经费的发放工作;

  2.主动做好与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上级单位的对接联络工作,高标准完成上级委托的各项重点任务。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328.05万元,比2020年320.74万元增加7.31万元,增长2.28%。其中:财政拨款328.05万元,比2020年320.74万元增加7.31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比2020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比2020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328.0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00%,比2020年320.74万元增加7.31万元,增长2.28%。增长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1年无预算项目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项目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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