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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震局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1-03-03 10:00    来源:北京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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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为正局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规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机关党委、纪检室7个内设机构。北京地震台、北京市震灾风险防治中心、北京市地震局信息中心(应急服务中心)、北京市地震局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防震减灾宣教中心、北京市京津冀地震预测研究中心及北京市地震局昌平地震监测中心站7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北京市防震减灾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北京市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防震减灾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牵头编制京津冀协同发展防震减灾专项规划。

  3.负责建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

  4.负责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建立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震情、灾情和地震灾害风险信息。

  5.负责编制北京市地震监测站网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6.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区、县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8.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

  9.承担中国地震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

  北京市地震局人员编制220人,实际199人;聘用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10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8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6652.60万元,比2020年6092万元增加560.60万元,增长9.20%。其中:财政拨款5903万元,比2020年6092万元减少189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50万元,比2020年0万元增加50万元;其他资金699.60万元,比2020年0万元增加699.6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6552.60万元,比2020年6092万元增加560.60万元,增长9.20%,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4884.02万元,比2020年4913.69万元减少29.67万元,下降0.60%。减少原因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控一般性支出、厉行勤俭节约的工作要求,压减部门2021年基本支出经费。

  2.项目支出预算1768.58万元,比2020年1178.31万元增加590.27万元,增长50.10%,增加原因是按照中国地震局“提升晋冀蒙监测能力”要求,加强延庆地区地震监测能力项目结转699.6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用于提升地震监测能力、提高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水平、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等。主要包括监测预报基础能力提升、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公众防震减灾科普素质提升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地震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为单位本级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14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4.14万元,与2020年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15.9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1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10万元,其他3.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地震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9.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16.3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地震局无政府购买服务。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地震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3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1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68.98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地震局共有车辆7台,185.9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台(套)、813.8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06.44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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