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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1-03-03 10:00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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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公安交通管理局机构编制的批复》(京公政复字[2014]38号),设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内设25个正处级机构,2个副处级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纪委、警务保障处、东城交通支队等;下属12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局机关本级、车辆管理所、东城交通支队、西城交通支队、朝阳交通支队、海淀交通支队、丰台交通支队、石景山交通支队、房山交通支队、通州交通支队、昌平交通支队、开发区交通大队。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主要职责:

  1.指挥疏导路面交通,实行交通道路管制;管理和规范交通秩序,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参与规划、设计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办理各种机动车通行证件。

  2.负责重要领导、外宾及各项重大活动的路线和现场交通安全。

  3.负责指导、协调各级交通安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监督、检查社会各单位履行交通安全责任情况,考核交通安全工作;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重大交通事故的单位、驾驶员。

  4.负责办理机动车牌照和各种手续;负责对有关车辆进行年检;负责汇总全市机动车有关信息,建立实物档案,提供资料查询。

  5.负责驾驶员培训、考核,核发证件和年审,汇总有关信息,建立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

  6.负责办理各种机动车证件和相关手续,进行技术鉴定;指导检查登记站业务工作,汇总有关信息,提供数据资料。

  7.负责管理驻京使馆、外事机构车辆和外籍驾驶员。

  8.负责管理全市机动车检测场、解体厂及考试场、汽车驾驶学校。

  9.负责受理交通事故报警,勘查现场,调查取证,认定责任;负责交通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负责检验、鉴定事故物证、事故车车速;处罚责任者,调解事故赔偿;处理涉外、港澳台人员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查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10.负责交通设施的规划设计、安装施工、维护管理。

  11.负责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监督、检查民警执法行为;负责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诉讼工作。

  12.负责交通科学理论研究,开发应用高新科学技术。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部门行政编制6089人,实际5575人;事业编制10人,实际7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9569人。

  离退休人员2433人,其中:离休10人,退休2423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理念和"共建共治共享"的思维,牢牢把握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紧密结合北京道路交通形势特点,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部署要求和市政府"优供、控需、强治"的工作思路,全面推动基层基础、科技应用、执法管理、综合治理、为民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确保交通运行安全平稳,路面秩序持续向好,全力为冬奥安保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490653.24万元,比2020年469868.67万元增加20784.57万元,增长4.42%。其中:财政拨款448476.08万元,比2020年426450.85万元增加22025.23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他资金42177.16万元,比2020年43417.81万元减少1240.65万元。其他资金收入包括各级政府补助收入和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各级政府补助收入主要用于区政府拨专项资金支出和警务保障性资金支出。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361900.6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3.76%,比2020年332847.73万元增加29052.96万元,增长8.73%。增长主要原因是由于落实人员正常调资和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21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128752.54万元,比2020年137020.94万元减少8268.4万元,下降6.03%。减少主要原因是为落实市政府过紧日子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执法办案经费、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经费、光缆专线租金、信息化维护费、依法扣留车辆停车费、城市维护费、交通设施专项、1700处智能交通信号灯工程、二环路内核心区域智慧电子警察项目、自建信号灯五统一运行维护费等。

  (三)上缴上级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无上缴上级支出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2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18.45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77.11万元增加741.3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27.68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工作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局考察交流活动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8190.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2466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741.34万元,主要是为确保落实政治核心区相关快清快处任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5724.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8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48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00万元,其他441.77万元。与2020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055.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977.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32.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046.1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4328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3287.1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部门中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本级、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东城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丰台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石景山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昌平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开发区交通大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269.77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08个,占全部年初预算项目10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27365.8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344台,57212.4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5台(套)、6151.6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943.51万元。

  六、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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