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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01 10:00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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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检务督察部,无下属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密云区委的领导,对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2)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3)负责受理辖区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的案件;(4)负责受理辖区内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5)负责对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判决的监督;(6)负责对区公安局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7)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场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监督;(8)负责本后勤管理和物质装备工作;(9)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10)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11)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02人,实有人数95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1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258.50万元,比上年减少804.62万元,下降11.3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921.57万元,比上年减少638.95万元,下降9.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04.3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3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17.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6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605.31万元,比上年减少774.44万元,下降8.26%,其中:基本支出5156.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2.00%;项目支出448.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70.05万元,比上年减921.59万元,下降13.37%。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二是根据检察业务实际需要减少相关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5.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4680.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80%;教育培训支出3.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9%;卫生健康支出357.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680.6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96.85万元,下降7.82%。其中:

  "检察"(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4680.6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96.85万元,下降7.82%。主要原因:根据检察业务工作实际安排支出,同时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过紧日子、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压减一般性支出。

  2、"教育培训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4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51万元,下降12.7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3.4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51万元,下降12.75%。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实际培训工作情况安排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13.8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1.11万元,下降6.9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21年度决算395.2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2.02万元,下降5.28%。主要原因:根据离退休人员及养老保险等实际需求及变化安排支出。

  "抚恤"(款)2021年度决算18.5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9.08万元,下降32.89%。主要原因:根据抚恤工作的实际安排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57.3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3.18万元,下降15.02%。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357.3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3.18万元,下降15.02%。主要原因:根据医疗保险的实际情况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此项经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此项经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006.6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7.06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6.80万元减少39.7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统一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80万元减少1.8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数量和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7.0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55.00万元减少37.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7.0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55.00万元减少37.94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9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6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44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26.75万元,比上年增加18.25万元,增加原因:根据机关整体运行的需要,增加了部分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5.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24台,504.1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74.8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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