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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0-02-21 10:00    来源: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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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无下级单位,设立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检务督察部。

  2、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2)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开展审判监督;(3)负责受理辖区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司法救助、国家赔偿等的案件;(4)负责受理辖区内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5)负责对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判决的监督;(6)负责对区公安局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7)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场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监督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8)负责本院后勤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9)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10)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11)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行政编制101人,实际97人;事业编制10人,实际9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8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体现新担当。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区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制度。

  二是在服从服务中心大局上彰显新成效。用法治思维谋划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战果,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全区自然生态资源和环境安全,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保障2020年世界休闲大会成功举办贡献检察智慧。

  三是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上谋求新发展。用足用好用准各项监督手段,驱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加强法律监督“五化”建设,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四是在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上取得新突破。认真贯彻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部署安排,为全国推广派驻中心检察机制提供实践样本。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稳步适用、取得更多成效。健全完善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降低司法责任制、捕诉一体机制可能带来的执法风险。

  五是在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继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持续提司法办案能力,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加强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四)单位性质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2020年收入预算5553.97万元,比2019年5691.44万元减少137.47万元,下降2.42%。其中:财政拨款5460.56万元,比2019年5545.48万元减少84.92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他资金93.41万元,比2019年145.96万元减少52.55万元,主要原因为我院2019年加大了资金使用力度。

  (二)2020年支出预算总计5553.97万元,比2019年5691.44万元减少137.47万元,下降2.42%。

  1.基本支出预算5036.7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0.69%,比2019年5114.12万元减少77.39万元,下降1.51%。

  2.项目支出预算517.24万元,比2019年577.32万元减少60.08万元,下降10.41%,减少原因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厉行勤俭节约。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办案业务费、安检工作经费、公务用车更新购置经费等。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履行诉讼与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等各项检察职能的检察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0.14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9.7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4.51万元,与2019年持平。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05.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42.93万元,比2019预算数31.02万元增加11.91万元,主要原因:结合本单位车辆实际情况,更新购置老旧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6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33.2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6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66万元,其他8.15万元。比2019预算数64.89万元减少2.19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9.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8.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0.5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07.31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13.08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9个的44.44%。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41.31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56.93%。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21台,338.5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台(套)、1810.6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

  六、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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