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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0-02-21 10:0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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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简称市园林绿化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加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绿化办)牌子。市园林绿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园林绿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划、计划、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本市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防沙治沙规划和建设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林业和湿地生态补偿工作。

  3.负责本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4.组织制定本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公园、绿地、森林、湿地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拟订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市级(含)以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5.负责本市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6.负责本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

  7.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承担世界自然遗产申报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8.负责推进本市园林绿化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9.研究提出本市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行业管理。负责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10.组织、指导本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1.依法负责本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负责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12.负责落实本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本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3.拟订本市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园林绿化信息化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林业碳汇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4.负责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承担首都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园林绿化局要切实加大本市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首都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处、研究室、联络处、义务植树处、规划发展处、生态保护修复处、城镇绿化处、森林资源管理处、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公园管理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防治检疫处、行政审批处、产业发展处、林业改革发展处、科技处、应急工作处、计财(审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团委)、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部门行政编制260人,实际240人;事业编制1727人,实际1272人。离退休人员1731人,其中:离休19人,退休1712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52259.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4802.71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9197.75万元;其他资金18258.83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15225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5459.2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6800.06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4802.7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71.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9.82万元,农林水支出123851.33万元。

  2020年收入预算比2019年减少51823.12万元,下降25.3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82.63万元,主要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及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项目支出减少53005.75万元,下降35.38%,主要由于我局2020年结转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减少,同时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对2020年预算项目进行了压减。

  三、主要支出情况

  教育支出主要用于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行业培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局属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及森林资源培育、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自然保护区等管理、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林业执法与监督、防沙治沙、对外合作与交流、产业化管理、林业贷款贴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国家公园等园林绿化专项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机关及北京市林业工作总站、北京市林业种子苗木管理总站、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执法监察大队、北京市林业保护站、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北京市水源保护林试验工作站、北京市林业勘察设计院、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干部学校、北京市园林绿化宣传中心、北京市蚕业蜂业管理站、北京市林业基金管理站、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信息中心、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物资供应站、北京市林业碳汇工作办公室、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直属森林防火队、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大东流苗圃、北京市温泉苗圃、北京市黄垡苗圃、北京市蚕种场、北京市八达岭林场、北京市西山试验林场、北京市十三陵林场、北京市共青林场、北京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首都绿色文化碑林管理处、北京市天竺苗圃、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永定河休闲森林国家公园管理处、北京市京西林场等34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3.26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87.82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69万元,与2019年持平,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组织相关管理技术人员赴美国进行生态系统监测技术培训; 赴美国、阿根廷进行城市森林和可持续森林经营的技术交流;赴英国、荷兰进行花卉园艺产业和种植资源的技术交流;赴德国、希腊进行森林疗养技术交流和参加森林疗养国际会议;赴巴西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7.04万元,与2019年持平。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园林绿化行业学习、交流、检查等业务接待

  3.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597.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103.35万元,比2019预算数17.45万元增加85.9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车辆更新未纳入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493.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15.3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16.5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0.73万元,其他61.2万元,与2019年基本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68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198.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764.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717.2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628.4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机关行政、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执法监察大队等3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林业工作总站、北京市林业种子苗木管理总站、北京市林业保护站、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北京市水源保护林试验工作站等5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21.85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71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303个的89.44%。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1143.73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7.83%。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共有车辆330台,7375.1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6台(套)、9182.4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0台(套)、6150.02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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