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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0-02-21 10:00    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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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简称市知识产权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副局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办公厅印发的《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京办字〔2019〕42号),市知识产权局内设9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审计处)、政策法规处、知识产权协调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管理处、知识产权保护处、宣传教育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人事处及机关党委(工会);下属5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

  市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工作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首都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知识产权区域协同发展。

  2.负责统筹协调本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负责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及调处。承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负责对商标的印制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特殊标志。

  3.承担规范本市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推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促进本市知识产权运用。拟订本市知识产权运用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承担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工作。指导和规范专利技术市场,指导规范专利权、商标权转让、许可、备案等工作。负责知识产权金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推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军民融合。

  5.负责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信息的传播利用。负责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承担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统计分析工作。

  6.统筹协调本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开展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7.组织开展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制定本市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部门行政编制66人,实际66人;事业编制116人,实际87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政策布局,塑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政策环境。

  继续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立法研究,制定北京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突出北京特色,力争先行先试举措。

  2.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制定发布北京市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创新两个保护中心协作机制,综合市区两级优势,推进快速维权和协同保护。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示范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快速处理程序。建立京津冀、华北地区及知识产权案件多发地区间案件移送、调查取证、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共同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深化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设,增加商标、地理标志及版权等保护内容,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新模式。强化部门联动、市区联动,深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做好京交会、冬奥会等重大活动知识产权保障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服务。

  3.聚焦"三城一区"、中关村"一区十六园",为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发布《"三城一区"知识产权行动方案》"20条"举措,推动三城一区在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层面建立协调、协作的一体化机制,实现"三城一区"知识产权工作"因需定策、精准施策、协同联动"。打造中关村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园区及高新企业提供大数据监测、优先审查推荐等系统公共服务。

  4.健全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

  构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在中关村落地,全面构建专利质押融资风险多方共担、专利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的有效机制。支持重点高校、科研院所、领军企业构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落实高质量发展,与商务局、金融局等单位紧密合作,继续细化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推进服务业领域开放政策在我市落地。落实《北京市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积极引进知名国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北京,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端发展。

  5.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水平。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一站式"综合窗口服务,缩短资助金办理时限,实现收费窗口"全付通";推进增加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鉴定窗口咨询服务,探索开展相关业务自助查询服务功能。

  6.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服务企业"走出去"。

  落实《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三年行动计划》,服务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实施以企业需求为核心的企业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出口中的知识产权壁垒问题,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持续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或重大事项维权援助,完善和落实海外维权援助跟踪机制,丰富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实训体系。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2020年收入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31596.83万元,比2019年24310.88万元增加7285.95万元,增长29.97%。其中:财政拨款30762.11万元,比2019年22694.93万元增加8067.18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63万元,比2019年97万元减少34万元;其他资金771.71万元,比2019年1518.95万元减少747.24万元。

  其他资金收入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主要是承接国家局拨入的项目收入和利息收入,2020年预算比2019年预算金额减少的原因是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减少为182.81万元。

  (二)2020年支出总体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 5279.1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6.71 %,比2019年4999.28万元增加279.90万元,增长5.60 %。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和社保基数调整。

  2.项目支出预算26317.65万元,比2019年19311.10万元增加7006.55万元,增长36.28%,增加的原因是海外知识产权资助金增长和新增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20年项目支出主要围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同时兼顾知识产权服务、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北京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建设及纠纷调解、知识产权保护、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和促进工作经费、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首都知识产权宣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房租与办公经费和涉外知识产权统筹协调与交流合作等项目。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本级、北京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和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6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66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7.8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41.49万元,与2019年持平。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国(境)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人才培训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1.1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28万元减少0.18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兄弟省市来访调研知识产权工作接待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32.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7.21万元减少17.21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无车辆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32.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16.1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8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73万元,其他4.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比2019预算数32.56万元减少0.49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9.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4.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75.0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894.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94.9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部门包括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4.89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5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63个的87.3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5726.47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7.75%。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部门共有车辆19台,388.5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454.4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市知识产权局与市金融局、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中关村管委会和市银保监局等七家单位共同推进,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投保试点保险公司设置的专利执行保险、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或两项保险的组合产品的保费进行财政补贴。自2020年开始实施,为期三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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