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20市级部门财政预算专题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0-02-21 10:00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分享:
字号:        

目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于2018年11月30日正式成立,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内设处室7个: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基金监管处和机关党委(人事处);直属机构4个:北京市医疗保障执法总队(行政执法机构)、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本市医疗保障制度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市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预算、管理及拨付工作。

  3.拟订本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4.组织制定本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本市医保目录准入谈判、确定等相关工作。

  5.制定本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本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6.负责本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部门行政编制39人,实际29人;行政执法编制55人(2019年10月市编办批复,正在筹建中);事业编制167人,实际141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04033.21万元,比2019年85650.96万元增加18382.25万元,增长21.46%。其中:财政拨款98648.19万元,比2019年85627.74万元增加13020.45万元,增长15.21%;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7.71万元,比2019年7.23万元增加0.48万元,增长6.64%;其他资金5377.31万元,比2019年15.98万元增加5361.33万元,增长33550.25%。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相关委办局将医保信息系统运维经费划入我局;为提升医疗保障服务管理水平,增加了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以及继续使用的2019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性结转资金。

  (二)支出总体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5199.6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比2019年4317.27万元增加882.36万元,增长20.44%。基本支出增长原因为:2019年部门预算行政16人,所属事业单位132人;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人员行政29人,事业编制141人;同比行政增加13人,事业增加9人,致使基本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98833.5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5%,比2019年81333.69万元增加17499.88万元,增长21.52%,增加的主要原因:(1)机构改革职能划转,2020年预算中由相关委办局划转医保信息系统运维经费8242.60万元;(2)中央转移支付资金4884万元;(3)继续使用的2019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性结转资金5376.7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主要支出为成立医保执法总队开办费、医疗保障飞行检查、医疗保障工作宣传服务、医保基金监管服务、支付方式改革、苯丙酮尿症患者救助、制作打击欺诈骗保警示宣传片、医保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运维经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本级行政和3个直属机构(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其中,为加强财政统一管理,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管理中心两个预算单位合并为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本级事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0.94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18.4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6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20万元增加46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出国经费预算是根据机构综合改革要求,随着划转职能和一部分人员而划转的经费。作为新组建单位,在我局人员基本到位后,因人员和工作任务的增加,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有所增加。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境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专题培训、长期护理险专题培训和考察整体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2.3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07万元增加2.32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的公务接待费是根据机构综合改革要求,随着划转的职能和部分人员而划转的经费。在我局人员基本到位后,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按实际人员数系统自动生成;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和外省市等单位业务学习交流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72.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51.02万元,比2019预算数增加51.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21.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1.3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6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63万元,其他2.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比2019预算数2.47万元增加19.07万元,主要是作为新建单位,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购置公务用车3辆,致使2020年部门预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增长。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751.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4.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477.1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216.4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本级行政和本级事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1.11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50个的26%。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1802.0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23.33%。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2台,价值45.12万元;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