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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0-02-21 10:00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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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京政发〔2002〕2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整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56号),设立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是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市城管执法局设办公室等8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执法总队等4个直属机构,宣传教育中心、科技信息中心2个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依法开展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相关工作。

  2.组织起草本市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促检查;负责向市、区县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反映问题、通报情况。

  4.依法集中行使市政府决定赋予的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跨区域、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工作。

  5.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监督考核工作。

  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编制329人(其中: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72人),实际292人;事业编制25人,实际12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退休10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总计21274.83万元,比2019年19120.57万元增加2154.25万元,增长11.27%。其中:财政拨款21249.77万元,比2019年18878.53万元增加2371.24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他资金25.06万元,比2019年242.04万元减少216.98万元。

  2020年支出总计2127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6.9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3.85%,比2019年10424.56万元增加1032.38万元,增长9.90%,增加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支出结构调整,基本支出略有增加。项目支出9817.89万元,比2019年8696.01万元增加1121.88万元,增长12.90%,增加原因:主要是2020年为全市城管执法人员换发部分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新增办公场所搬迁等业务事项。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0年项目主要为城市管理执法履行职责安排的办公用房租赁、12345市城管执法局分中心“接诉即办”运行服务、城管执法服装、信息化运行维护、城管执法宣传等机构运行保障,以及办公场所搬迁经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1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0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75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7.2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41.75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41.75万元持平;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国(境)外短期培训和其他因公出国(境)业务。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9.0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9.50万元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城管执法交流以及“请进来、走出去”培训专家接待等。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25.89万元减少25.89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9.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3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37万元,其他2.2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8.81万元减少0.8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92.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31.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60.3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986.5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30.33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40个的57.5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041.9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2.33%。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19台,304.6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0台(套)、1189.0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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