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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0-02-21 10:00    来源: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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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2005年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关于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文化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05〕2号),组建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简称市文化执法总队),是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职责内设12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处、装备财务(审计)处、法制监督处、综合协调处、基层指导处、五个执法队、纪检(监察)机构;下属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信息中心、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宣传和投诉举报事务中心。

  2.部门主要职责

  组织起草本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省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职责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

  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对文物市场中违法违规购销文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责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

  负责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区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部门行政编制115人,实际110人;事业编制31人,实际26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4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8102.42万元,比2019年6597.29万元增加1505.13万元,增长22.81%。其中:财政拨款7414.23万元,比2019年6576.56万元,增加837.67万元,主要是由于落实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有关政策,2020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137.01万元,比2019年20万元增加117.01万元,主要为继续清理部门结余资金,加强自身消化结余资金能力;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551.1861万元,比2019年0.73万元增加550.46万元,主要为上年"文化执法信息化工作平台建设项目"基本建设拨款结转551.19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8102.42万元,比2019年6597.29万元增加1505.13万元,增长22.81%。

  (一)基本支出预算4967.8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1.31%,比2019年4563.62万元,增加404.2万元,增长8.86%。主要是由于落实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有关政策,2020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3134.61万元,比2019年2033.67万元增加1100.94万元,增长54.14%,增长原因:2020年含继续使用上年财政性结转资金"文化执法信息化工作平台建设项目"支出等。

  三、主要支出情况

  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方向为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文化执法培训和其他相关文化管理支出,主要项目有:执法检查督查办案费、法制监督与保障经费、执法装备维护及耗材补充更新专项经费、罚没物品库房租金及物流委托管理服务费、举办全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文化执法宣传费、移动执法系统数据流量费、总队信息系统政务云基础资源租用服务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本级和2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14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7.3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19.0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19.03万元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出国(境)费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继续用于赴香港、台湾等地开展涉政类出版物调查,参加相关单位组织的版权类保护、交流等出国公务活动。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1.6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1.68万元减少0.0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继续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对口单位工作交流调研等接待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8.7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8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81万元,其他2.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比2019预算数33.82万元减少17.32万元。主要原因:车辆数减少6辆,同时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85.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4.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21.2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14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44.0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部门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信息中心、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宣传和投诉举报事务中心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1.75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3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29个的79.31%。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933.67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61.69%。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5台,122.2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936.83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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