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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0-02-21 10:00    来源: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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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司法辖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大兴区、房山区。主要任务是: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区域内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包括:对区域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依法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并对全市危害国家安全类、证券期货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实行集中管辖;对区域内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对下级人民法院和本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区域内区级人民检察院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和举报,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同时,依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授权,负责对区域内区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办案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共设置15个职能部门,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检务督察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三)单位性质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

  (四)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行政编制206人,实际195人;事业编制20人,实际19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62人。离退休人员1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1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3032.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990.24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2019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为32.74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13032.98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1628.7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404.2万元。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说明

  2020年收支预算13032.98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15840.46万元减少2807.48万元,下降17.72%。减少原因一是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按照市级财政性结余资金有关规定, 2020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较2019年减少。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履行公诉与审判监督、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等各项检察职能的办案业务费、检察业务工作经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34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3.29万元,与2019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84.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84.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0万元,其他15.05万元。比2019预算数94.05万元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压减一般性支出及厉行节约精神严控公务用车经费,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37.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73.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13.5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07.5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70.1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占全部预算项目7个的28.57%。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59.5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54.09%。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45台,1250.7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779.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05.7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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