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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0-02-21 10:00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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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内设机构,无下属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密云区委的领导,对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2)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3)负责受理辖区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的案件;(4)负责受理辖区内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5)负责对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判决的监督;(6)负责对区公安局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7)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场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监督;(8)负责本后勤管理和物质装备工作;(9)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10)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11)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行政编制101人,实际99人;事业编制11人,实际10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4人,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6421.28万元,比2019年6196.13万元增加225.15万元,增长3.63%。其中:财政拨款5998.42万元,比2019年5976.62万元增加21.79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比2019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他资金422.86万元,比2019年219.5万元增加203.36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5398.9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4.08%,比2019年5462.07万元减少63.09万元,下降1.15%。

  (二)项目支出预算1022.29万元,比2019年734.05万元增加288.24万元,增长39.27%,增加原因为上年项目结转。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办案经费、安保经费、装备购置、中央空调改造、互联网接入等。

  (三)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为本级,无下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78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9.4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院未安排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2.0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4.51万元减少2.5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公务接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58.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9预算数41.04万元减少41.04万元,主要原因:我院本预算年度未更新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58.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4.0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03万元,其他10.73万元。比2019预算数84.65万元减少25.8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0.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8.29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52.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2.3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等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4.9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占全部预算项目8个的25%。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1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67.07%。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无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密云区检察院共有车辆26台,504.1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2台(套)、1092.0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无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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