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本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充分履行审判职能,深入落实和推进司法改革,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发展进步,为首都和东城区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东编办【2014】3号设立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内设13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1个: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部门设置:部门机构设置13个部门。业务部门为9个,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天坛人民法庭;审判辅助部门2个: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等;综合行政部门2个: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3、单位性质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编制362人,实际346人;事业编制35人,实际33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82人。
离退休人员185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181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21918.82万元,比2019年23407.04万元减少1488.22万元,下降6.36%。其中:财政拨款21467.22万元,比2019年21413.28万元增加53.95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451.59万元,比2019年1993.76万元减少1542.17万元;原因是结合2019年工作情况,结转至2020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减少。
基本支出预算18623.2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4.96%,比2019年19552.26万元减少928.99万元,下降4.75%。项目支出预算3295.54万元,比2019年3854.77万元减少559.23万元,下降14.51%。减少原因是根据本部门2020年业务实际需求,安排项目支出。
三、主要支出情况
预算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信息化运维及建设、法庭维修维护、多元调解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2.99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1.5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安排在市高级法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9.5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案件审理、案件审判、审判工作经验交流过程中涉及的国内及外事接待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243.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53.49万元,比2019预算数0万元增加53.49万元,主要原因: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需要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9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1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0.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70.00万元,其他6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比2019预算数231.99万元减少41.9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源节流。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1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3.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98.5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970.9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50.47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3个的46.15%。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257.83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68.51%。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2020年诉讼费收入预计126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共有车辆74台,1379.4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台(套)、576.2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法院: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