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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0-02-21 10:00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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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务是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1952年建院。

  法院现有27个部门,其中:审判业务机构19个,非审判业务机构8个。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政治处、综合办公室等部门。

  (三)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四)人员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编制598人,实际584 人;事业编制88人,实际74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393人。

  离退休人员128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25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45852.26万元,比2019年81523.66万元减少35671.4万元,下降43.76%。其中:财政拨款44389万元,比2019年78689.84万元减少34300.84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1463.26万元,比2019年2833.82万元减少1370.56万元。

  2020年预算支出4585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73.7万元,比2019年31710.2万元增加563.5万元,增长1.78%,原因为: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20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项目支出13578.55万元,比2019年49813.46万元减少36234.91万元,下降72.74%,原因为:2020年减少朝阳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业务楼建设工程项目经费3000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办案业务、审判区租金、审判法庭维修、审判网络运行维护等。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法院办案业务费、法院业务装备费、审判区租金、审判工作经费、网络运维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9.85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0.9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经费仅安排在市高级法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1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6.15万元减少1.15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公务接待规模有所减少。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其他部门来我院考察交流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344.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101.1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43.78万元增加57.37万元,主要原因:部分办案用车车辆老旧严重、故障频出、维修保养频繁,严重影响车辆正常使用,为保障用车安全,更新部分办案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24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05.6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9.9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9.93万元,其他38.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比2019预算数279.02万元减少35.32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86.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1.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05.4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407.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07.5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部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91.91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0个的65%。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559.2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5.26%。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30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07台,2324.0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6台(套)、2705.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法院”款: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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