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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0-02-21 10:00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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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一审案件,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案件,处理来信来访,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机构设置为19个,具体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黄村人民法庭、红星人民法庭、安定人民法庭、庞各庄人民法庭、榆垡人民法庭、采育人民法庭、开发区人民法庭、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三)单位性质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四)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编制268人,实际256人;事业编制22人,实际21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62人。

  离退休人员6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3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9735.29万元,比2019年22256.46万元减少2521.17万元,下降11.33%。其中:财政拨款19259.46万元,比2019年20164.28万元减少904.82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他资金475.82万元,比2019年2092.18万元减少1616.35万元,主要原因:结合2019年项目实施情况,结转至2020年度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有所减少。

  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1440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2.98%,比2019年13709.21万元增加692.79万元,增长5.05%。增加原因:采育法庭在2019年年底建成,增加了用房面积,水电费等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5333.29万元,比2019年8547.25万元减少3213.96万元,下降37.6%,减少原因为:诉调对接中心装修改造费、采育法庭弱电信息化建设项目等一次性项目在2019年已经大部分完工,2020年仅申请少量尾款。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0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项目主要支出方向为:审判工作、办案业务、业务装备、审判法庭维修等。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加强执法办案,推进司法公开。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5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4.5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安排在市高级法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4.75万元减少2.75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案件讨论、业务交流、代表联络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6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4万元,其他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比2019预算数134.81万元减少11.8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车使用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02.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32.5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94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41.8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部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40.16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5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9个的78.95%。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428.51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0.91%。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11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部门共有车辆43台,927.8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6台(套)、3464.9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68.87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法院”款: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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