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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0-02-21 10:00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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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仲裁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集体所有制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16个,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太师屯人民法庭、西田各庄人民法庭、巨各庄人民法庭、溪翁庄人民法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三)单位性质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包括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

  (四)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行政编制269人,实际216人;事业编制18人,实际15人;聘用人员(聘用制审判辅助类人员、聘用制警务辅助类人员)110人。

  离退休人员7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6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4419.92万元,比2019年15839.35万元减少1419.43万元,下降8.96%。其中:财政拨款14216.27万元,比2019年15081.66万元减少865.39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资金203.65万元,即按照市级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

  2020年支出预算1441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012.1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3.3%,比2019年11932.39万元增加79.73万元,增长0.67%。项目支出预算2407.8万元,比2019年3906.96万元减少1499.16万元,下降38.37%,减少原因主要是2019年加快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减少了2020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项目资金,以及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并优化成熟项目预算编制,较上年减少了非经常性项目预算。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0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法院办案业务费、法院业务装备费、审判法庭维修费等。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本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为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1.92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6.1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统一安排在市高级法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6.6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7.22万元减少0.58万元,主要原因:压缩行政运行成本,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相关职能部门业务往来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55.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26.7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26.74万元,主要原因:根据车况,为保障审执业务需要,增加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囚车)的更新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28.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49.5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8万元,其他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6.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4.7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41.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1.6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31.8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14个的28.57%。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362.43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61.7%。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为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22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固定资产总额21031.57万元,其中:车辆41台、912.8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1台(套)、1086.2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法院"款: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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