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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震局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0-02-21 10:00    来源:北京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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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地震局部门职责是依法监督、检查北京市防震减灾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起草北京市防震减灾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根据震害预测结果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北京市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对区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承担北京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组织开展水库地震等特殊诱发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承担北京市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领导下属单位,指导区防震减灾工作。

  北京市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为正局级机构,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发展与财务处、监测预报处、震害防御处(抗震设防管理办公室)、应急救援处、科学技术处(政策法规处、信息管理处、外事办公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审计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处10个管理部门,北京市地震预测研究中心、北京市地震监测与信息中心、北京市地震灾害防御中心、北京市防震减灾宣教中心、北京市地震应急保障中心5个直属事业单位及昌平、延庆、通州、房山4个综合地震台站。在全市区域内布设有265个强震台、28个测震台和37个前兆台。

  北京市地震局为事业单位性质,人员编制220人,实际201人;聘用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10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4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6092万元,比2019年6349.25万元减少257.25万元,下降4.05%。其中:财政拨款6092万元,比2019年6349.25万元减少257.25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6092万元,比2019年6349.25万元减少257.25万元,下降4.05%。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4913.6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0.66%,比2019年4930.45万元减少16.76万元,下降0.34%,减少原因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控一般性支出、厉行勤俭节约的工作要求,压减部门2020年基本支出经费。

  2.项目支出预算1178.31万元,比2019年1418.8万元减少240.49万元,下降16.95%,减少原因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控一般性支出、厉行勤俭节约的工作要求,压减部门2020年预算项目经费。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用于提升地震监测能力、抗震设防能力以及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等方面,主要包括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维护、地震灾情快速获取和研判服务能力建设、地震事件快速反应信息平台、公众防震减灾科普素质提升。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地震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为单位本级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14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7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4.1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4.28万元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控一般性支出、厉行勤俭节约的工作要求,压减部门2020年预算经费。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5.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1万元,其他3.9万元。比2019预算数34.58万元减少4.58万元,主要原因:按政策压缩公用经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地震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2.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39.8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地震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地震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6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1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78.31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地震局共有车辆7台,185.9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台(套)、813.8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06.44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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