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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0-02-21 10:00    来源: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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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单位情况: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为1982年建校的北京市政法干部学校,1985年更名为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1993年、2000年原北京市法律业余大学、北京市司法学校先后并入。2003年8月,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与北京市第三人民警察学校合并组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现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和政法事业发展需要,大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努力建设特色鲜明、质量领先、声誉良好的高水平政法高等职业院校。      

  单位性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同时接受北京市教委的业务领导,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部门机构设置: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设置24个部门,分别是:学院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委宣传部(工会)、纪检监察处、人事处、安全稳定处、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武装部)、团委(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合署办公)、计划财务处、总务基建处、离退休工作管理处、科研处、信息技术系、应用法律系、社会法律工作系、经贸法律系、安全防范系、基础部、留学生工作管理部、图书馆、信息技术管理中心、党校工作部、北京政法网管理办公室(杨闸)。下设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和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学院主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同时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职业培训,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高等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学院发展战略及工作思路。

  2.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院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纪教育。

  3.紧紧围绕学院发展目标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文化环境。

  4.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专业与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精心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5.充分发挥人才集聚优势,提升科研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政法、服务社会的能力与水平,加强产学研结合,推进学院科学发展。

  6.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   373人,实际364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    105人。

  离退休人员134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129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北京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深化教学改革,强化科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党对学院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思想引领和理论武装。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战斗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扎实做好群团、统战和离退休工作。

  2.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不断提升内涵质量。积极推动专业结构调整,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健全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3.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学生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抓好招生和就业工作,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4.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社会影响力。提升学院科研水平,做好市委政法委党校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北京政法网综合影响力,拓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5.不断优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升后勤保障服务水平,加强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22577.26万元,比2019年22862.36万元减少285.10万元,下降1.25%,减少原因为:落实厉行节约政策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其中:财政拨款20453.68万元,比2019年20788.44万元减少334.76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43.00万元,比2019年0万元增加43.00万元;其他资金2080.58万元,比2019年2073.92万元增加6.6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19947.1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8.35 %,比2019年20165.21万元减少218.03万元,下降1.08%。减少原因:实行厉行节约要求,积极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2630.0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1.65 %,比2019年2697.15万元减少67.07万元,下降2.49 %,减少主要原因为: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调整,"推动京津冀示范校职业院校结对子经费"项目与"党校办班经费"等项目经费调减。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首都政法综治网运维费837.85万元、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专兼职教师与管理人员经费429.30万元、资助困难学生经费198.51万元、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6.96万元、党校办班经费108.97万元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48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0.6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7.5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8.42万元减少0.9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实行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工作研讨与交流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75.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31.52万元,比2019预算数0万元增加31.52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实际需求,更新2辆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44.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9.9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8.5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6.00万元,其他0万元。与2019预算数44.46万元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54.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6.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27.6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5个的4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977.42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75.18%。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共有车辆18台,406.3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7台(套)、4244.8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954.62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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