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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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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包括行政单位1家。内设组织处、干部处、宣传与文化处、研究室、人才工作处等相关职能处室。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是市委派出机关,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本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等。2.负责实施本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工作。指导农村宣传报道。负责农工委系统的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3.指导本市农村、农工委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4.指导本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5.协调推进本市乡村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协调指导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农工委系统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6.指导本市农工委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7.指导本市农工委系统统战和群团工作。指导农工委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8.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53人,实有人数5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948.96万元,比上年增加282.62万元,增长10.6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84.66万元,比上年增加415.92万元,增长16.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5.5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34%;其他收入19.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66%。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04.09万元,比上年增加133.12万元,增长5.61%,其中:基本支出2,005.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09%;项目支出498.5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91%。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65.58万元,比上年增加423.64万元,增长17.35%。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增加农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现代农业示范乡镇、示范区、产业园监测评价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0.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6%;卫生健康支出117.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1%;农林水支出2,139.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9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0年度决算0.4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52.85万元,下降99.91%。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0年度决算0.4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52.85万元,下降99.91%。主要原因:高素质农民培养纳入市人力社保局培训计划,核减相应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0年度决算232.9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5.36 万元,下降21.9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20年度决算232.9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5.36 万元,下降21.91%。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117.3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3.30万元,下降22.1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度决算117.3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3.30万元,下降22.11%。主要原因: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4、“农林水支出”2020年度决算2,139.6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40.25万元,下降6.15%。其中:

  “农业农村”2020年度决算2,139.6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40.25万元,下降6.15%。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年中核减了部分项目的一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004.5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6.70万元减少56.7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6.70万元减少56.70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全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36.00万元,比上年减少8.42万元,减少原因:人员变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固定资产总额260.60万元,无车辆、单位价值50.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6.4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纳入自评范围的项目共5个,其中因疫情原因2个项目未执行,评价项目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27.27%,涉及金额235.00万元。其中,部门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85.00万元,评价得分87.14分。单位自评项目2个,涉及金额150.00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2个。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020年现代农业示范乡镇、示范区、产业园监测评价项目包括都市型现代农业(高效农业)示范乡镇发展监测、北京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监测、现代农业产业园监测评价三方面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京政农发〔2016〕31号)要求,重点建设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工程,构建“区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乡镇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乡镇)、村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特色产业村)、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四大“横向体系”,全面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围绕都市现代农业建设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现代农业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的、综合的产业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大胆试验、为整个示范区的发展探索道路、提供经验。通过“规划先行、目标考核,区级组织、市级支持,动态管理、能进能出”的办法加强示范乡镇创建管理。通过调动乡镇主动性、创造性,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可持续发展。突出高端高效、绿色安全,能够引领示范、辐射带动都市现代农业示范乡镇。

  现代农业产业园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民受益、共享发展的方式,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聚集现代生产要素,促进产业融合,创新体制机制,形成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主导产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建设水平比较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抓手,为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新路径、为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创造新经验、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探索新机制的战略使命。为及时掌握产业园发展动态,科学评价产业园建设水平,总结推广创建经验,推动各产业园高水平发展,根据《北京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农发〔2019〕134号),对北京市现代农业产业园进行动态监测。

  2.项目主要内容

  (1)都市型现代农业(高效农业)示范乡镇发展监测工作:开展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高效农业)示范乡镇监测,通过数据分析和专家考评,评估全市都市农业示范镇创建成效,总结典型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2)现代农业产业园监测评价工作:按照产业园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对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进行监测评价,认真分析北京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现状特征和存在问题,协助开展现代农业园数据填报、评审、验收等工作,为制定相关规划和决策管理提供依据。

  (3)北京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监测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及北京市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分析全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现状、特点和做法,根据现代农业示范区评价体系,进行年度动态监测,为制定相关规划和决策管理提供依据。

  3.项目实施情况

  (1)都市型现代农业(高效农业)示范乡镇发展监测子项目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调研工作,对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高效农业)示范乡镇的评价考核体系进行了修改完善,征求市有关部门修改意见,形成了示范乡镇评价考核体系终稿。协助组织开展2020年示范乡镇监测评价工作,并形成示范乡镇监测评价报告。

  (2)现代农业产业园监测评价子项目通过广泛调研与组织座谈,进一步摸清了北京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基本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方向,组织开展2020年监测评价工作,并完成监测评价报告的撰写工作。

  (3)北京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监测子项目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分析了全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现状、特点、做法和优势,根据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现代农业示范区评价体系,协助郊区各区完成市级示范区数据填报、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工作,顺利完成了监测评价报告初稿的撰写。

  4.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年初财政批复预算85.00万元,其中:都市型现代农业(高效农业)示范乡镇发展监测项目25.00万元,现代农业产业园监测评价项目35.00万元,北京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监测项目25.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支出85.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实际进度与预期进度一致。

  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完成《2020年北京市都市型现代农业(高效农业)示范乡镇监测报告》;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监测评价,并形成报告;收集、整理、分析全市以及10个区现代农业发展数据,完成农业农村部信息系统填报;完成《2019年北京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监测评价报告》。

  2.产出和效益指标

  (1)产出数量:完成监测报告3个;

  (2)产出质量:报告质量达到农业农村部上报要求;

  (3)产出进度:12月前完成各项任务;

  (4)产出成本:项目完成资金支出不突破预算;

  (5)产出效益:促进镇村都市农业发展水平、农业产业园建设水平和全市农业现代化水平提升,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决策支撑。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评价目的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对该项目整体情况进行分析,全面、客观地反映评价项目单位的工作成效,对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使预算管理更加科学、完善,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2.评价范围

  对2020年现代农业示范乡镇、示范区、产业园监测评价项目85.00万元的资金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1.绩效评价原则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结合项目的特点,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议法等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对本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满分100分。一是决策指标(10分),主要评价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内容;二是过程指标(20分),主要评价项目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内容;三是产出指标(40分),主要评价项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四是效益指标(30分),主要评价项目实施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内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5。

  3.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标准为计划标准,以该项目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作为评价标准,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4月15日前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成立评价工作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评价组织机构、人员分工、评价范围、具体时间安排等内容。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部门评价培训沟通会。

  2.4月30日前收集资料。项目实施部门根据部门评价资料清单,结合评价对象实际情况收集项目资料。项目实施部门将收集的资料及绩效报告提交评价工作组。

  3.5月8日前评价工作组对所收集资料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并遴选专家,组成专家评价组。会同专家细化评价指标,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5月11日前补充资料。项目实施部门根据评价工作组的意见,补充绩效评价资料。

  5.5月13日召开专家评价会。评价工作组组织召开专家评价会,项目实施部门负责项目绩效情况汇报及答疑,由专家对绩效实现情况进行评价和打分,并出具评价意见。

  6.5月28日前,完成部门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经专家综合评价,2020年现代农业示范乡镇、示范区、产业园监测评价项目部门评价综合得分87.14分,绩效级别为“良好”。其中,项目决策7.84分,项目过程18.30分,项目产出37.80分,项目效益23.20分。

项目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分为7.84分。该项目根据《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高效农业)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农发〔2019〕134号)、《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办法(试行)》(农办计〔2013〕79号)文件要求规定,每年对所有参与创建的乡镇进行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对批准创建的产业园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评价,结合北京农业发展实际,从物质装备水平、科技推广水平、经营管理水平、产出水平、可持续发展水平和其他重要指标六个方面进行国家现代农业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工作。

  该项目决策依据较充分,立项程序较规范,但部分子项目缺少需求分析,未开展可行性论证;绩效目标设置考虑不够全面,个别指标设置对应性不足,质量、效益指标过于简单、笼统,未设置满意度指标;年度预算测算依据不够细化,预算标准不够明确。

  2.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为18.30分。在资金管理方面,2020年2月4日,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2020年预算的函》(京财农指〔2020〕966号)批复该项目预算85.00万元,均为财政拨款。2020年5月12日,填写项目经费支出审批单,审批通过后,于5月29日支付项目合同首款42.50万元;11月26日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支付项目合同尾款42.5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预算执行85.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全部为委托业务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财务制度比较健全完善,预算执行符合规定且资金使用比较规范,但个别合同签订规范性不足;在项目实施方面,该项目制定了《2020年现代农业示范乡镇、示范区、产业园监测评价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内容与目标、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等内容,但项目监测内容及标准不够明确。

  3.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满分40分,评价得分为37.80分。该项目3月18日前发布了比选通知,3月底陆续收到各子项目响应文件,4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竞争性比选,请示批复同意后,与项目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于5月30日前支付合同首款。12月30日前,与项目供应商共同完成都市型现代农业(高效农业)示范乡镇、北京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实地调研、相关数据填报与整理工作,形成监测报告终稿,并在请示批准后支付合同尾款。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项目产出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4.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分为23.20分。该项目各示范镇凭借自身的资源优势,深入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和转型升级,有力地促进了城乡要素流动和农民增收致富;北京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在着力构建与首都功能定位相一致,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相衔接的农业产业结构,集聚多方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发展,实现了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下坚实基础;各产业园立足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优势主导产业,产业集聚程度较高,各村主导产业提质增效,加快优化结构布局,农村产业不断融合。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对示范乡镇、产业园、示范区进行监测评价,了解各项目运行情况及工作成果,总结经验与做法,分析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为进一步促进镇村都市农业发展水平、农业产业园建设水平和全市农业现代化水平提升工作提供决策支撑,有利于项目良性发展。项目基本达到了效益目标,但体现项目效益及满意度方面支撑资料不够充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该项目为延续性项目,部分子项目缺少需求分析,未开展可行性论证。产业园监测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但是研究深度需进一步强化。

  2.绩效目标申报表指标设置不够明确,对应性、完整性不足,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质量指标、效益指标过于笼统,不能准确反映项目效果,未设置满意度指标,不利于项目管控和后期考核、评价对标。

  3.预算申报的充分性和依据标准不够明确,预算明细有待进一步细化。

  4.项目管理过程和质量控制体现不充分,合同签订规范性不足,个别合同无签订日期;项目监测内容及标准不够明确;支付尾款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组织专家验收的程序资料。

  5.项目成果产生的效益相关资料和数据呈现不足,有待进一步提炼挖掘。无满意度相关资料,项目执行的服务对象满意程度无法体现。

  (六)有关建议。

  1.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对项目进行可行性专家论证,充分体现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2.加强对绩效指标体系的认识与理解,结合整体预算需求和支出内容,对应相关产出和效果设定绩效目标和各项产出及效益指标,并做到细化、量化,增强绩效目标可衡量性、明确性,用以管理控制和评价项目全过程。

  3.细化预算编制,充分体现预算需求的合理性和财政资金的节约性,预算编制做到科学、精细、精准。

  4.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项目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和项目实施方案执行,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

  5.注重项目效益、效果资料的归集提炼,对应产出体现相应的效果资料,充分证明绩效目标的实施效果。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结合项目实施服务对象维度,采取不同方式、方法,针对不同对象统筹开展满意度调查,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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