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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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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19〕45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简称市住房保障办)牌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机关本级行政1个(内设机构37个),下属21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档案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老干部活动中心、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总队、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事务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务支付核算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总站)、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2.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负责保障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古都风貌保护和危旧房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房源分配的协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

  (3)负责推进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负责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管以及征收拆迁的协调工作。协调并督促推进铁路工程建设各项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铁路工程建设中征地拆迁等相关问题。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负责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中央企事业单位在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和施工计划管理工作,并对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协调和服务工作。

  (5)负责本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6)负责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牵头制定各类工地扬尘控制规范。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7)负责指导本市村镇建筑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村镇建筑工程建设的技术服务,制定村镇建筑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

  (8)负责促进本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研究编制建筑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规划和政策,制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

  (9)负责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

  (10)负责本市房屋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房屋征收拆迁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有关房屋防汛工作。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督促、协调私房等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11)组织制定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当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职能,加快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14)与市交通委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城市道路、交通枢纽场站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市交通委负责城市道路、交通枢纽场站建设项目的组织推进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市交通委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390人,实有人数383人;事业编制919人,实有人数77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72831.91万元,比上年减少3132.30万元,下降4.1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8594.30万元,比上年减少4432.39万元,下降6.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481.9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108.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3.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0308.49万元,比上年减少560.41万元,下降0.79%,其中:基本支出41503.6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9.03%;项目支出28,761.9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0.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42.9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1114.82万元,比上年减少3426.80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等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657.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45.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科学技术支出2179.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5.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3%;卫生健康支出2492.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3%;节能环保支出121.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8%;城乡社区支出59463.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61%;住房保障支出829.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下同)2020年度决算45.4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24.34万元,下降83.1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20年度决算45.4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24.34万元,下降83.17%。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通过整合和优化相关培训,减少培训费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2020年度决算2179.4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0.72万元,增长5.35%。其中:

  “应用研究”2020年度决算2179.4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0.72万元,增长5.3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相应经费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3525.0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57.75万元,下降15.7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3525.0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57.75万元,下降15.73%。主要原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经费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2492.2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13.88万元,下降17.0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度决算2492.2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13.88万元,下降17.09%。主要原因: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缴费的通知》减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缴费。

  5.“节能环保支出”2020年度决算121.6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32.88万元,下降65.69%。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2020年度决算121.6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32.88万元,下降65.69%。主要原因:“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奖励资金”项目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减少项目经费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度决算59463.9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271.92万元,增长7.74%。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20年度决算57823.6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180.63万元,增长7.79%。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增加“2020年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项目”、“2020年基础资源租用与安全服务项目”以及“2020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等项目经费支出;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020年度决算1640.2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1.29万元,增长5.89%。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增加“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建筑及相关工程领域专题论坛及展览活动”项目经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度决算829.4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0045.49万元,下降98.37%。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020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0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北京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调整拨付至相关区使用;

  “城乡社区住宅”2020年度决算829.4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5.49万元,下降5.2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课题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1499.5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2个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6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7.63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9.86万元减少112.2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3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76.73万元减少76.37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未安排公务出访;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为支付受疫情影响已取消的出访活动的签证费、翻译费等前期费用,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3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52万元减少2.2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省市兄弟单位交流学习等接待工作。公务接待5批次,公务接待6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6.9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0.61万元减少33.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6.9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0.61万元减少33.64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0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2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7.5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09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525.95万元,比上年减少120.84万元,减少原因:压减非刚性、非重点的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18.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2.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76.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77.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2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14.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1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34台,776.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371.69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预拌混凝土矿物掺合料:是指以硅、铝、钙等一种或多种氧化物为主要成分,具有规定细度,能改善预拌混凝土性能,且掺量不小于5%的粉体材料。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9个,涉及金额17511.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较为合理,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工作目标。绩效评价严格按照北京市相关管理要求执行,评价程序规范、评价结果详实。本次部门自评项目,评价等级为“优”的项目为54个,占自评项目总数的91.53%;评价等级为“良”的项目5个,占自评项目总数的8.47%。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一:2020年北京市建筑工程监管与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基于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工程监管与服务平台相关数据的接入、融合及关联展示,按照《北京市建筑工程监管与服务平台项目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平台发展规划》”)中2019年至2020年系统整合推进计划,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或“项目单位”)申请建设2020年北京市建筑工程监管与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升级改造工作主要包括优化完善招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合并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平台及搭建扬尘管控视频监控平台(以下简称“三个子平台”)。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优化完善招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合并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平台及搭建扬尘管控视频监控平台,并为三个子平台的开发实施监理。信息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三家软件开发公司和一家监理公司开展具体工作。截至2020年底,三个子平台均已完成专家终验,并投入使用。

  (3)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于2020年2月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批复321.30万元。通过公开招标中标金额316.70万元,项目结余4.60万元并申请核减。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支出资金316.70万元,预算执行率达100.00%。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年度目标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分别为:

  (1)完成招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建设和数据对接,平台建设主要包括按照资格后审、资格前审、邀请招标、集中备案四大招投标流程及审批过程的新要求进行流程再造,过程监管点设置及预警、电子档案管理、项目经理变更等,数据对接包括与工程交易平台、固定资产在线投资平台、市住建委内部数据等进行对接,以适应营商环境改革的要求,强化工程招投标过程监管。

  (2)质量监督工作实现简易低风险工程一次检查,与消防验收平台数据共享。完成安全监督平台业务报监以及检查单等内容调整,实现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信息系统整合,以满足营商环境改革的需要。

  (3)搭建视频监控平台,完善扬尘视频监控体系,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实现对全市各类施工工地的视频统一管理。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立项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导向,与信息中心部门职责相关,且履行了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经信局”)审批、集体决议及预算评审等程序,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较为合理,预算编制较为细化,产出数量、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的表述应更加贴合项目实际且具体明确。

  项目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到位及执行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设置、软件开发承建单位及监理单位遴选、开发过程监管、档案资料整理等工作开展规范。

  项目各项产出指标均达成了年度预期目标,且在加强业务协同、提升服务效率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效果,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行业监管等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但个别子平台因机构调整原因建成后使用频率较低,满意度调查工作开展过于简单。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7.70分,评价等级为“良”。

  (三)项目执行效益

  1.优化完善招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强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

  招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对公开招标资格预审、资格后审、邀请招标、集中备案进行流程再造,实现了招投标服务与监管职能的分离,完善了数据共享和交互,减少了企业要件、信息填报量,同时强化了项目经理管理,充分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精神。同时,招投标行政监督平台的优化完善,实现了建筑工程招投标全程电子化,实现了建筑工程招投标全程网办的营商环境改革目标。

  2.质量安全监督平台合并,有利于适应营商环境改革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平台和安全监督平台的整合,完善了工程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实现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在线办理,以及与施工资料管理平台、消防验收平台、联合验收平台的数据互通,有效利用施工资料数据加强工程质量监督过程监管。同时根据工程性质、风险等级,建立基于综合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工程质量监督差异化管理模式,根据工程风险等级确定监督计划及检查频次,实现对施工过程关键节点或重点工序的强化监督管理。

  3.搭建市级扬尘管控视频监控平台,实现全市施工场所监控、监管、执法及督查联动管理

  搭建市级扬尘管控视频监控平台,将各区住建委视频监控信息进行归集、展示,做到全市施工场所扬尘视频统一管理。市住建委可以通过该平台对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水务工程、交通工程、园林房建、园林绿化工程、混凝土搅拌站、建筑垃圾消纳场、建材砂石料场等场所的扬尘进行无死角监控,同时通过平台对工程相关信息、施工场所车辆及人员等进行巡查,实现了全市施工场所扬尘智能监管、规范管理,整体上提高了扬尘监管工作的业务水平,有效降低了施工场所扬尘对首都环境的影响。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重视,需求充分,目标明确

  该项目通过征求各业务部门意见,以系统整合、数据融合、业务协同、精准决策、惠企服务为核心,依托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对市工程监管与服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建设工程各系统间数据共享、协同,提升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与服务效率。

  (2)标准明确,内容具体,上下结合

  按照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发的《北京市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数据汇聚与共享技术标准》文件要求,梳理北京市建筑工程相关数据标准,对招标投标数据、质量安全监督数据和视频检查数据等数据的来源、标准进行统一和规范,为平台业务系统数据库设计和平台建设提供指导。同时在需求调研、功能设计、系统测试等环节,信息中心邀市区两级一线工作人员参与,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确保平台建设更加符合实际业务需求。

  2.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升级改造前未组织专家论证,平台整合力度有待提升

  《平台发展规划》提出市工程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存在“系统过多,不利于管理”“烟囱式建设没有根本解决”等问题。从该项目做法来看,三个子平台建设遵循了市工程监管与服务平台统一的数据标准和建设规范进行设计开发,信息中心从基础运行环境、数据应用共享、统一用户认证等技术上实现了整合,完成了该项目建设目标。但从业务应用来讲,还相对独立,业务部门需进一步进行流程优化和业务融合等工作。下一步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应加强专家论证,实现业务整合。

  (2)部分绩效指标设置需具体化,进一步与项目实际工作结合

  项目内容主要是对市工程监管与服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并非从零开始的开发工作,将产出数量指标设置为新建平台的产出指标不够准确。社会效益指标设置未反映出项目实施后对提升行业管理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影响程度。满意度指标未覆盖所有系统使用者。

  (3)系统试运行、满意度调查工作开展需进一步严格

  该项目由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人员填写对“项目质量”“项目满意度”的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调查对象不够全面,满意度调查表指标相对简单,试运行结果反馈不够规范。

  (五)有关建议

  1.强化平台升级改造设计,加强前期专家论证

  建议项目单位充分调动业务部门的主动性,站在市住建委整体层面,对业务流程、业务规范、业务协同进行梳理,先实现业务整合。在业务整合的基础上,再按照建设大系统或大平台思路,尽量减少系统开发数量,尽量使一个系统涵盖多个相关业务,从根本上解决系统多、散、烟囱孤岛的问题。同时,在项目立项初期,针对项目目标、平台升级改造思路及技术路线等内容,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集中论证,以提升项目设计思路的合理性。

  2.充分考虑项目实际工作,设置具体明确的绩效指标

  建议项目单位充分考虑项目具体工作内容,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确保绩效指标充分贴合项目实际工作,同时表述具体明确。

  3.规范项目组织实施过程,确保相关工作开展扎实有效

  建议项目单位严格按照信息化相关规范组织项目实施。在信息系统上线使用后,针对不同角色的使用者就系统功能设计、使用感受等内容采取网络调查等方式充分收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确保该各项工作开展扎实、科学、有效。

  项目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项目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项目(以下简称“两项基金返退项目”或“该项目”)涉及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两项基金(以下简称“两项基金”)。两项基金均设立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属于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地方财政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分级预算管理制。

  按照两项基金的管理要求,缴款单位使用的墙体和水泥材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缴资金需退还给缴款单位。为做好两项基金的返退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市住建委不断优化简化两项基金的返退申请材料和程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返退工作有序开展。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两项基金返退项目由市住建委下属的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筑节能建材办”)负责组织实施。项目主要内容是根据北京市两项基金返退要求,对于缴款单位提出的两项基金返退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对符合返退条件的,予以准确返退。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两项基金已征收且在建的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对于抽查发现使用违规材料的项目取消其两项基金返退资格。

  2020年度,两项基金返退项目共办理办结业务414件,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业务103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业务311件。该项目共抽查工程项目101个,发现违规工程项目4个,其中3个工程项目使用违规墙体材料,1个工程项目在现场搅拌砂浆。

  (3)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2020年初预算批复7263.00万元,年中追加预算2000.00万元,年度预算总额为9263.00万元。截至2020年底,项目实际支出资金8967.63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全部支出,追加预算支出1704.63万元。追加预算结转资金295.37万元,于2021年2月底前全部支出。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京财经二〔2003〕1427号和京财经二〔2009〕82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停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135号)(以下简称“京建发〔2018〕135号”)等文件要求,对符合返退条件的予以返退。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0年度两项基金返退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较好,做到了两项基金返退业务申请的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及准确退款,对于促进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推动墙材革新和散装水泥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助力北京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具有积极作用。但从评价情况来看,应进一步加强两项基金返退工作的计划性,进一步明确项目目标和指标,提升编制专项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的及时性,确保市区两级两项基金返退工作规范有效开展。两项基金返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6.30分,评价等级为“良”。

  (三)项目执行效益

  两项基金的设立有效促进了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推动了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加速了落后施工工艺和建筑材料的淘汰,对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助于北京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开展。2020年,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总量达799.24万立方米,折合标砖54.59亿块;墙板应用比例达25.50%,同比增长100.90%,其中蒸压加气混凝土板应用量39.40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19.00%。据测算,2020年度因新型墙体材料使用量提升,减排二氧化碳排放3.16万吨。2020年,全市散装水泥应用量为1346.00万吨,综合利用粉煤灰554.90万吨。经测算,全市全年节约能源46.80万吨标煤,降低水泥损失306.80万吨,减少粉尘排放5.39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76.00万吨,节约水泥包装袋消耗26.90亿条。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重视,政策依据充分,社会效益明显

  两项基金返退工作已持续实施多年,国家和北京市层面相继出台了多份文件,不断修正和调整两项基金的使用和返退要求。该项目总结历年实施经验,及时吸收国家及北京市政策文件精神,逐步规范两项基金的返退业务工作,在产业结构优化、建筑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型墙材利用总量达225.16亿块标砖,节约能源近115.00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碳513.00万吨、二氧化硫38.00万吨;全市散装水泥年均应用量达1710.00万吨,综合利用粉煤灰430.00万吨,节约能源72.10万吨标煤,降低水泥损失389.70万吨,减排粉尘6.85万吨、二氧化碳350.70万吨,节约水泥包装袋34.20亿条。

  (2)信息化管理,申报流程明确,审核效率高

  两项基金返退业务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最大程度利用市住建委内部相关业务领域建设工程大数据,精简资金返退申报资料,有效提高了资金返退效率。同时,市建筑节能建材办建立了“建筑节能与建材管理服务平台”,加强两项基金返退业务审核过程管理,确保已退、在退、未退的项目信息及资料随时查阅调用。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两项基金返退工作整体规划性不足,项目目标设置不够明确

  两项基金已于2017年停止征收,目前已全面进入清退阶段,但项目单位未对两项基金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制定返退工作整体工作计划,导致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不够明确。

  (2)编制专项业务实施细则及时性不足

  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开展两项基金返退监督检查,2020年12月制定了两项基金专项抽查工作流程,编制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的及时性有待提升。

  (3)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工作开展不够科学

  该项目2020年已办结两项基金返退业务涉及申请单位200余家,仅抽取10家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对象占比仅5%,满意度调查比例过低,调查结果代表性较弱。

  (五)有关建议

  1.制定两项基金返退工作整体计划,完善项目目标设置

  建议项目单位对两项基金库存已竣工但未申请返退建设工程项目数及金额、未竣工的建设工程项目数及金额等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合以前年度两项基金返退申请情况,制定两项基金返退工作的整体工作计划,加快两项基金返退整体工作进程,明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及年度目标。在此基础上,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编制年度绩效目标,并设置细化、量化且可考核的绩效指标,强化绩效指标对项目工作开展的约束作用。

  2.进一步强化业务管理制度建设

  建议项目单位后续及时响应国家和北京市的政策调整,结合两项基金返退历年组织实施经验,及时出台正式制度文件,确保两项基金返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3.督促区级两项基金返退业务办理进度,做实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工作

  建议项目单位加强对区级两项基金返退业务办理进度的督促,提高区级两项基金返退业务办理效率,确保区级两项基金返退业务及时受理,资金及时支付。在此基础上,加大项目服务对象的调查比例、完善满意度调查内容,如:可设置两项基金返退政策、返退申请受理服务、资金支付及时性等相关问题,充分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感受,为后续优化工作程序提供支撑。

  项目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短平快实课题研究经费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短平快实课题研究是指围绕领导关心、群众关切、媒体关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对于部分临时、突然课题,在短期内摸清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对策,有效服务决策,切实破解难题。近几年来,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房屋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等一系列相关问题越来越受到领导关心和社会关注,领导批示、媒体报道、信访投诉量不断增多,短时间内拿出成果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需求越来越强,要求也越来越高。

  立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工作实际需求,市住建委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或“项目单位”)申请设立2020年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短平快实课题研究经费”项目,通过课题研究摸清北京市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借鉴国内外经验,并提出对北京市的政策建议,做到统筹调配、集约利用,达到小切口、大作用的目的。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该项目由研究中心统筹,市住建委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通过委托第三方的方式,针对市委市政府、市住建设委领导批示以及突发性情况、临时性任务、棘手性工作开展课题研究。2020年,该项目共包含26项子课题,涉及21家委托单位。

  (3)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2020年,该项目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批复预算180.00万元。2020年9月,项目申请核减预算45.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支出126.88万元,预算执行率93.99%。

  2.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年度目标为:由研究中心统筹,市住建委机关处室、事业单位围绕领导关心、群众关切、媒体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委托实力强、水平高的研究机构,开展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的课题研究,有效服务决策,切实破解难题,达到小切口、大作用的目的。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0年,该项目共完成26项课题研究,基本实现小切口、大作用的目的。该项目立项与研究中心2020年度工作任务相关,与研究中心部门职责相关,且履行了集体决议等立项程序,项目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但是项目还存在绩效指标不够明确、资金投入不够合理、项目过程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4.16分,评价等级为“良”。

  (三)项目执行效益

  项目整体实施效果较好,子课题成果全部实现转化,转化为政策文件或工作措施。通过对26项子课题进行研究,及时破解难题、有效缓解了燃眉之急、有力助推了业务工作,基本达到小切口、大作用的目的。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项目立项环节,课题责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课题申请意向,明确申请理由、研究内容、拟申请经费数额等。研究中心从申请依据、研究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转化计划、经费数额等方面对课题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课题责任单位进入书面申报程序,由课题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经分管委领导审定后,报送至研究中心。研究中心报送分管调研工作委领导审阅同意后予以立项。

  在过程管理环节,研究中心联合课题责任单位从课题研究思路框架的搭建到初稿的修改完善再到结题报告的形成,充分听取专家、企业、区住建部门意见建议,严把课题思路、研究目标、阶段性成果和成果转化。

  在项目结项环节,课题责任单位填写《“短平快实”课题结项申报书》,并附课题报告终稿,经分管委领导审定后报送至研究中心,由研究中心报送分管调研工作委领导审阅同意后予以结项。申报单位对研究成果进行转化应用,方式包括转化为相关政策文件、形成工作措施等。

  2.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范围设置不够明确,资金投入科学合理性有待提高

  一是对于突发性情况、临时性任务和棘手性工作的立项范围界定不够明确,个别存在与日常课题研究项目交叉的问题。二是项目即时性较强,多是突发性情况、临时性任务、棘手性工作,难以提前精准计划,预算编制无法对应具体课题项目;三是部分子课题申报的经费测算依据较粗糙,未涵盖全部工作内容,使实际执行与经费测算内容存在偏差。

  (2)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具体,绩效指标架构有待完善

  一是项目产出效益指标设置较为简单宽泛,且不够量化可衡量,未能有效反映项目预期实施效果,无法充分发挥绩效目标结果导向性作用。二是绩效指标归类有误,满意度不属于质量指标。

  (3)项目过程管理水平有待提升,满意度支撑材料不充分

  一是《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仍需进一步完善,验收标准和验收管理方法较为笼统,未明确课题承担单位的遴选方式。二是个别合同存在签署不规范的问题。三是项目存在结项验收滞后问题。此外,项目单位满意度调查较简单,缺乏完整的满意度调查数据,调查结果分析也不够全面。

  (五)有关建议

  1.厘清项目范围,加强前期专家论证

  建议项目单位进一步梳理、界定和厘清项目范围,对突发性情况、临时性任务和棘手性工作做出明确界定,避免与日常研究项目产生交叉重复。此外,由于该项目具有一定随机性,建议项目单位总结往年经验,积累预算编制依据,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同时,建议项目单位加强对子课题经费测算和内容的监管,建议在子课题申报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集中论证,提高子课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2.完善绩效指标架构,设置明确的绩效指标

  一是建议项目单位总结往年经验,梳理课题研究内容,充分结合项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设置具体明确的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发挥绩效目标结果导向性作用。二是建议项目单位加强绩效指标设置研究学习,充分理解各类绩效指标解释含义,有效界定绩效指标分类,掌握各类绩效指标定义描述,提升绩效目标归类准确性。

  3.优化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切实提升管理的规范性

  建议项目单位完善《课题经费管理办法》,针对不同类型的课题研究,明确验收标准及流程,对课题承担单位的遴选方式提出明确规定,为项目的执行提供完善的制度体系,确保课题完成的质量水平。

  此外,建议项目单位提升过程管理规范性。一是加强项目合同管理规范性,加强合同关键性条款的审查,提高合同签署的完整性。二是加强执行进度管控,及时督促承接单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三是针对不同受益对象,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充分反映项目的实施效果。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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