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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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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19]2号),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简称市金融监管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简称市金融局)牌子。市金融监管局(市金融局)共设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处、金融发展协调处、银行保险处(金融机构服务处)、资本市场处(上市工作处)、金融科技处、行政审批处、地方金融机构监管一处、地方金融机构监管二处、地方金融机构监管三处、金融风险管理处、应急打非处、人事处等1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下属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主要职责是:

  1.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京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与金融监管相关工作。研究拟订本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指导、推动本市金融市场、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发展。指导、规范各类交易场所的设立和发展。指导推动地方股权交易中心规范发展。

  3.统筹推进本市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指导、推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产业)投资规范发展。

  4.统筹发展本市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小微金融。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产品服务创新。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与发展。指导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金融精准帮扶和扶贫。

  5.统筹推进本市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协调推动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科技创新和社会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金融发展服务体系,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京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6.协调在京金融机构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本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重点工程、主导产业、重要区域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服务。

  7.协调、指导金融服务本市社会民生工作。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

  8.推进本市金融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参与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

  9.研究制定本市金融业发展总体布局规划,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现代金融体系建设,指导金融功能区的建设发展,引导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进驻。监测分析各金融功能区发展情况。

  10.负责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行政审批工作,并依法依规监管。配合推进市属金融机构改革重组。承担集体改制企业上市的产权确认职责。指导、规范金融中介机构发展。

  11.对本市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加强监管。

  12.牵头负责防范和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负责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3.指导、协调本市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107人,实际89人;事业编制17人,实际1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8427.67万元,比上年减少1109.75万元,下降11.6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320.68万元,比上年减少92.45万元,下降1.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20.4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他收入0.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274.79万元,比上年减少737.02万元,下降8.18%,其中:基本支出3419.7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33%;项目支出4855.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8.67%。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27.29万元,比上年减少1110.03万元,下降11.64%。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项目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74.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62.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8%;卫生健康支出201.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4%;金融支出7706.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2.3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5万元,下降41.93%。其中:

  “进修与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62.3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5万元,下降41.93%。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缩减一般行政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304.2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9.05元,下降5.9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304.2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9.05万元,下降5.90%。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社保缴费比例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201.5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0.34万元,下降16.6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度决算201.5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0.34万元,下降16.68%。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社保缴费比例调整。

  4、“金融支出”2020年度决算7706.6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04.54万元,增长30.57%。其中:

  “金融部门行政支出”2020年度决算7706.6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04.54万元,增长30.57%。主要原因:用于促进金融发展协调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419.7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4.08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53.10万元减少129.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08.20万元减少108.2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未发生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3.7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49万元减少1.73万元。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到我市调研人员、金融机构有关人员、市、区县有关部门人员等。公务接待155批次,公务接待98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0.3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9.41万元减少19.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7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4.56万元减少1.79万元,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减少公务出行。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8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7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2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9.42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39.85万元,比上年增加24.13万元,增加原因:因新增编制内行政人员,办公经费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1.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1.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2.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67%。原因:信息化项目对专业化要求较高,要求服务商对信息化系统现状及抗风险能力要求较高,项目持续时间长,暂不适于面向中小微企业。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1台,268.7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套,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583.9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0个,占部门年初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2,968.77万元。其中部门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93.00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之间。单位自评项目29个,涉及金额2,875.77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20个、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8个、涉密项目1个。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度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工作,该项目主要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一是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外省市交流调研、重点案件协调处置,二是采购信访举报投诉法律咨询服务,三是采购大数据辅助监测预警服务,四是宣传工作。该项目2020年度预算批复预算资金99万元,均为市级财政资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外出调研次数减少,市金融监管局于2020年8月10日退回财政资金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93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93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京财绩效〔2021〕283号)等文件规定,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金融监管局)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1年4-5月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1.37分,综合绩效级别为“优”,具体评分表见表1:

表1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表1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项目决策方面。该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8.85分,得分率为88.50%。该项目是为了打击非法集资,保障首都金融安全而设立的,项目立项依据比较充分、立项程序规范;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仍有待进一步加强。项目在设立时,项目单位填报了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但设定质量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项目过程方面。该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8.41分,得分率为92.05%。该项目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良好,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方案科学性有待提升。

  项目产出方面。该指标分值40分,评价得分37.62分,得分率为94.05%。该项目2020年计划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项目建设工作,完成计划工作内容,项目实施进度良好。但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成本控制措施明确性有待加强。

  项目绩效方面。该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6.50分,得分率为88.33%。该项目的实施在打非工作行政核查、网格化预警机制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对金融风险防控,非法集资风险核查处置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向群众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远离非法集资。项目实施取得了一定的预期效果,但项目实施效益支撑资料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做法

  2020年,市金融监管局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压力下的防非处非新情况新问题,依托“五位一体”金融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框架,不断建立健全“市级指挥、各区主责、部门协同”的打非体制机制,持续保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高压态势,形成环环相扣、无缝衔接、协同发力的风险处置闭环,守住首都金融安全底线。

  2、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性仍有提升空间

  项目立项决策科学性仍有提升空间,项目立项与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相关性不够明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个别指标填报不够明确合理,产出进度指标设定不够细化,项目实施受益对象不够明确。

  (2)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

  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加强,项目预算编制依据及测算标准不够清晰。项目过程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实施指导性不足,未建立项目专项管理制度文件。第三方遴选程序规范性有待加强。项目合同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项目资金支出与合同约定不够一致,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款。

  (3)项目绩效成果展现不够充分

  在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中,项目绩效成果展现不够充分,收集项目绩效资料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覆盖面有待加强。

  (六)有关建议。

  1、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合理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

  将项目实施内容纳入部门中长期规划,或是制定专项计划,明确工作原则和工作方向,明确重点内容,不断增强项目立项决策科学性。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意识,事前科学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预算绩效管理奠定基础。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指标,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可衡量性。

  2、加强项目管理,重视项目过程管理,科学编制预算

  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明确测算标准,按预算申报明细规范执行。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按照项目内容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制定要素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强化合同管理,注重合同要素的规范性,注重合同执行的规范性。强化对委托服务的验收管理,关注财政资金支出质量效益及投入产出比率的适配度。

  3、提高绩效成果展现,反映项目实施效益

  充分展现绩效成果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意识,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绩效目标建立绩效管理机制,注重收集过程管理资料。建议深入总结近年来开展打非宣传活动情况,依据满意度调查资料中提出的问题及宣传成效,研究打击非法集资专项宣传工作的创新,开拓新方法、新路径,明确打非宣传与金融工作其他宣传工作的边界,以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效应。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自评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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