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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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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部门机构:根据北京市政法委、北京市编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北京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京政法发[2019]8号),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内设8个部室,分别为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政治部(机关党委)、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和第六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

  部门职责:对北京铁路公安处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对北京铁路公安处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及看守所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依法对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铁路专门管辖刑事、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依法对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活动及有关生效判决和裁定进行监督;办理全市范围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互联网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办事处管辖范围内涉及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其他案件。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64人,实有人数56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682.16万元,比上年减少25.00万元,下降0.9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81.39万元,比上年减少25.77万元,下降0.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0.9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01.15万元,比上年增加101.49万元,增长4.06%,其中:基本支出2435.1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62%;项目支出165.9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80.91万元,比上年减少25.78万元,下降0.95%。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压实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1.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286.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89%;教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2%;卫生健康支出140.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286.2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1.1万元,增长7.08%。其中:

  “检察”(款)2020年度决算2286.2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1.1万元,增长7.08%。主要原因:2020年新招录多名大学生,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2万元,下降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单位取消本年度培训安排。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74.7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9.86万元,下降18.5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74.7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9.86万元,下降18.57%。主要原因:年度内单位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养老保障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40.16万元,比2020年年初减少45.82万元,下降24.6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140.16万元,比2020年年初减少45.82万元,下降24.62%。主要原因:落实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在职人员医疗保障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435.1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4.7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4.82万元减少0.1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12万元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接待事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4.7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工作,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4.7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7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8.3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5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7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6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67.24万元,比上年增加3.64万元,增加原因:日常公用经费需同时负担两个办公办案场所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5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1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0台,其中有1台待报废车辆,正在履行处置手续,实有车辆9台,161.9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60.3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检察”款: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60%,涉及金额227.32万元。评价结果: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良好,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财政资金效益得到应有发挥。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该项目经市财政局批准,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主要内容包括对本院计算机网络设备、系统日常运维,信息系统维护、升级、改版、数据运维,视频会议系统运维和办公终端设备维护等工作,通过对网络运维,设备及硬件维护,确保本院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2.项目资金情况

  “信息化运维费”项目预算批复为25.00万元,实际到位25.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项目实际支出25.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和考核“信息化运维费”项目2020年度资金的绩效,了解、分析、检验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通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工作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的比较和分析,考核支出效率和效果。结合本项目特点,评价方法主要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的方法,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评价工作组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及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重点对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一是办公室负责组建评价工作组,工作组成员为3人,同时聘请1名绩效管理专家提供专业指导。

  二是编制评价方案。为了保证评价方案的可操作性,评价工作组与各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座谈,了解项目实施背景、立项依据、绩效目标、项目管理及目标完成情况,确定评价工作重点和拟采用的评价方法,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分析,结合财政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合理安排评价工作进度,形成评价工作方案。

  三是拟定详细的资料清单,指导检察院按照绩效评价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现场核查

  一是了解绩效目标设立及完成情况。评价工作组通过查阅该项目的立项依据文件及该项目申报文本等资料,了解预期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并将反映项目完成结果的相关资料与各项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对,评价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二是了解项目效益实现情况。主要是通过查阅相关业务资料以及评价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并对项目社会效益、项目可持续性等进行分析、评价。

  三是了解项目预算执行及财务核算情况。收集、核对、检查、分析该项目财务资料,评价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相关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四是选取部分项目的文件进行实地查看,了解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及项目的实施效果。

  (3)综合评议

  评价工作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项目资料进行逐一核实,按照指标体系内容和评价重点,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形成资料手册,出具评价意见。

  (4)评价报告

  评价工作组在汇总评价意见的基础上,撰写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经过考核,“信息化运维费”项目运行良好,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预算执行率和资金到位率完成较好、资金使用合规、完成了设定的绩效目标,社会效益明显。综上所述:该项目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立项分析

  (1)本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信息化运维费的实施能更好贯彻落实院中心工作安排,保障信息系统规范、安全、可持续运行,针对日常发生的检察事务工作建立高效规范的处理途径,改进故障处理响应,完善日常巡检制度,提高预警预处理机制能力。

  (2)本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性:本项目由第六检察部根据工作需要申请设立,报办公室主任、分管副检察长和检察长同意,经由院党组会议批准,上报财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完成立项。

  2.绩效目标分析

  本项目年度预期目标为:保证信息中心机房、UPS机房、视频会议室、检委会会议室、各个检察处室和各办公终端所在办公室等处,工作顺畅有序,全年365天正常运行。我们认为本项目绩效目标合理。

  3.资金投入分析

  (1)本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

  本项目预算编制依据《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进行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反映了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2)本项目资金分配合理性

  本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反映了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

  4.资金管理分析

  (1)资金到位率

  =(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25.00万元/25.00万元=100.00%。

  (2)预算执行率

  =(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25.00万元/25.00万元=100.00%。

  5.项目产出数量分析

  完善本院网络设备及软件安装使用情况台账,顺利完成2020年度正版化检査工作;加强对运维人员的组织管理,全年完成网络运维工作共计1092件,视频会议联调保障工作112次,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维护配置125次。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100%

  6.项目产出时效分析

  本项目在本年度全部及时完成,达到完成及时性效果。

  7.项目产出成本分析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25.00万元-25.00万元)/25.00万元]×100%=0.00%。

  8.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对铁路检察院所有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系统的运维,以及运维中需要的管理、培训、业务数据的管理及信息化自查管理,资源管理,信息安全管理,项目配合,应急响应等业务系统运维和应用中所需的全部服务和支持。

  9.社会效益分析

  信息化项目的实施,使得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10.可持续影响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逐步完善信息化建设。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部分绩效指标设定部分不够明确具体,指标细化量化程度不高,效果指标设置多为定性描述,且指标分解不够细化,绩效目标可实现程度衡量依据不足,例如:产出数量指标为:应用支持服务、IT基础设施运维服务、购买原厂服务、信息化业务支撑服务。

  2.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不广泛。绩效自评结果未与预算安排挂钩,绩效管理约束机制体现不明显。

  (六)有关建议。

  1.进一步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管理办法。

  2.将预算绩效工作做在平时,贯彻始终,加强事前绩效评估。

  3.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同时将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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