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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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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检察机关是国家为了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而设置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管辖的地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有力开展检察队伍建设及检务保障工作;接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区委的领导,对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检务督察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驻所检察室、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等处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201人,实际181人;事业编制20人,实际16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41人。离退休人员139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13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2436.89万元,比上年减少2234.51万元,下降15.2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132.14万元,比上年减少1752.11万元,下降12.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79.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5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53.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593.29万元,比上年减少1554.74万元,下降12.80%,其中:基本支出9562.2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0.27%;项目支出1031.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383.78万元,比上年减少2002.8万元,下降13.92%。主要原因:根据实际需求安排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57.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9080.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00%;教育支出0.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9.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05%;卫生健康支出628.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20年度决算9080.0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895.65万元,下降17.27%。其中:

  “检察”2020年度决算9080.0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895.65万元,下降17.27%。主要原因:根据实际需求安排业务支出。

  2、“教育支出”2020年度决算0.0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83万元,下降99.44%。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0年度决算0.0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83万元,下降99.44%。主要原因:根据实际需求安排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849.5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72.41万元,下降30.4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785.4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36.49万元,下降30.00%。主要原因:根据实际需求安排支出。

  “抚恤”2020年度决算64.0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5.92万元,下降35.92%。主要原因:根据实际需求安排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628.3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40.54万元,下降27.6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度决算628.3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40.54万元,下降27.69%。主要原因:根据实际需求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562.2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7.08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1.91万元减少4.8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4.50万元减少4.5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67.0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67.41万元减少0.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29.5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9.58万元持平,2020年更新2辆,车均购置费14.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37.5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7.84万元减少0.33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精神,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9.3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2.8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33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94.05万元,比上年减少94.14万元,减少原因:根据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2.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9.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37台,726.7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29.1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0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1499.74万元。评价结果为良好。

  二、业务装备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西城检察院着力于为检察工作服务,促进发挥各项检察职能,提高检察信息化装备水平,提升办案质量,有效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2020年依据工作需求申报采购相关业务装备,由第八检察部、办公室(组宣)、第七检察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采购内容包括:办公区域安防监控部分设备更换;视听资料拍摄制作设备相关配件;智能准入检验分析管理仪;音频信号管理仪;电子政务办公和看守所密码机设备相关配件;派驻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装备;检察管理监督资料存储设备。

  2020年,业务装备费项目资金收入共计350.78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业务装备费287.16万元,全部用于支付相关设备采购合同款,资金整体执行率81.86%。

  2、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立足于为检察工作服务,促进发挥各项检察职能,提高检察装备水平,提升办案质量,有效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是为适应互联网+和新媒体迅速发展的需要,购置设备搭建新媒体平台站,对西城院现使用设备予以补充、完善。二是使用智能准入检验分析管理仪对检察管理和检务督察有关工作情况和资料进行审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促进工作,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对西城院检务、控申接待区域的音频信号进行加强管理,增加音频信号的区域控制和记录。四是根据电子政务网的建设要求,对终端配套设备进行国产化配置。按照密码机房建设要求,对西城院驻所检察室的加密机房配置相关设备。五是进一步做好检察管理制约年基础建设,推出执法办案监督点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四个材料库,由专门人员对视频资料进行审查,提高办案质量,弥补监督盲点,达到看得见、找得准、有效解决问题。六是通过增加音视频信号和有关信息数据接入和联通的设备,进一步提升侦查监督工作的有效力度,加大侦查监督工作的覆盖面,及时有效地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达到对公安分局侦查工作中相关内容随时监督的目的。七是对西城院办公区域安防监控部分设备进行更换、维修、调整,以确保楼宇安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本单位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的效果,重点评价项目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决策科学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管理的规范性;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经济性和效率性;预算支出的效果性等。为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2、绩效评价原则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本着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的原则,采用专家评价法与其他技术方法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四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包括决策、管理、绩效3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和16个三级指标,满分100分。决策(15分),主要评价项目绩效目标、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管理(30分),主要评价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情况。绩效(55分),主要评价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益和满意度实现情况。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该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分为:一、前期准备阶段,在此阶段为保证绩效评价的规范性及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西城检察院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并委托中介机构具体负责绩效评价工作。为体现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性、专业性,绩效评价工作组聘请了一位绩效管理专家,全程参与和指导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初步了解“业务装备费”项目的基本情况后,有针对性的分析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二、评价实施阶段,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收集整理分析项目资料;遴选专家组成专家组;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手册;组织召开预备会和绩效评价会。三、项目总结阶段,此阶段经过专家与项目单位的充分沟通,确认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专家组意见。根据专家组意见编制本绩效评价报告。在与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报告有关事项进行沟通后,整理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存档备查。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业务装备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申报程序规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质效提供了技术支撑。但由于受到疫情的一定影响,部分设备没有在年度内完成调试与验收工作,部分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支付,影响了项目整体绩效成果的体现。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5.95分,绩效评定结论为“良”。附:专家评分汇总表

专家评分汇总表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该项目总体目标的设定内容较为明确,项目实施内容及预期目标符合单位的职能定位,具有明确的需求相关性。但总体目标在完整性方面仍显不足。

  2、项目过程情况。

  西城检察院项目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较为健全,形成了较为明确的工作管理目标及管理模式。项目与服务方签订的供货合同条款内容清晰,供货时间、设备数量与型号、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条款内容完整;设备验收单经双方盖章后作为财务凭证附件,体现了项目流程的严谨性;资金支出严格按照单位内部审批流程的要求执行,资金审批单填写内容规范,项目的整体管理落实情况良好。

  3、项目产出情况。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业务装备费项目均已完成设备采购工作,大部分设备已验收完成并投入使用,在实际工作中起到了促进检察工作质效提升的作用,但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部分设备在年度内未完成调试与验收工作,部分项目资金未能支付完毕。

  4、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际完成内容与项目设立的初衷保持一致,西城检察院在项目决策、组织实施环节采取了较为有效的控制措施,项目整体的完成情况良好。通过相关设备的购置,为西城检察院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支撑。但由于受到疫情影响,部分设备没有在年度内完成调试与验收工作,部分项目资金未能支付完毕,影响了项目整体绩效成果的体现。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申报表在细化程度方面还需加强。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总体目标的要素不够完整,对于本年度所采购设备所能提升的具体目标描述不够清晰。

  2、项目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存在不足。

  西城检察院对必要的过程管控措施缺少事前安排,对于工作方案在项目实际工作所能起到的指导性作用有待提升。

  3、项目绩效成果的未能完全实现,满意度调查工作还需加强。

  由于部分设备没有在年度内完成调试使用,造成项目整体绩效目标未能全部实现。同时,对设备使用者的满意度调查工作也还应加强,最终的满意度数据还需要通过满意度调查问卷等形式予以呈现。

  (七)有关建议

  1、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科学制定绩效目标。

  应进一步规范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总体绩效目标要明确,保证内容要素齐全。具体指标应在总体目标的基础上进行分解,所对应内容应更加科学、合理。数量指标要依据资金投入内容进行量化的设定,质量指标需与数量指标相对应,并设置明确的质量要求以及具体考核依据。各项指标应具备细化、量化内容,具有可衡量性。

  2、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重视相关资料对于管理责任落实所起到的支撑作用。

  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提高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健全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增强项目实施方案的有效性与指导性。重视实施方案在项目运行过程中所能起到的作用。

  3、加强项目绩效成果的展现,提高满意度调查工作的有效性。

  加强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资料的整理,总结分析项目实施后所起到的实际作用与效果,及时全面归集项目实际效果资料,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后对于目标实现的支撑作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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