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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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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是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和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6号)组建的,在2018年机构改革中归口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管理,为负责本市市属公园管理的副局级事业单位。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本级机关共设有10个处室。所属二级单位共17个,分别为: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北京市天坛公园管理处、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北京市北海公园管理处、北京市景山公园管理处、北京动物园、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北京市陶然亭公园管理处、北京市紫竹院公园管理处、北京市玉渊潭公园管理处、北京市植物园、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本级事业、北京市园林学校、中国园林博物馆北京筹备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委员会党校、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管理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组织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标准,并参与有关行业规划和标准的研究拟定工作。

  2.负责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管理方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问题的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3.负责指导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科技等方面的工作,并监督实施。

  4.负责统筹调整和配置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国有资产,并对使用和处置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

  6.负责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的劳动、组织人事管理工作。

  7.负责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市属公园和所属机构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事业编制7762人,实有人数656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88727.43万元,比上年减少54075.06万元,下降15.7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0285.87万元,比上年减少53486.58万元,下降16.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268.5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3.35%;事业收入36276.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3.42%;其他收入8740.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2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9041.28万元,比上年减少43060.43万元,下降13.37%,其中:基本支出231642.7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3.01%;项目支出47398.5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6.99%。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6379.92万元,比上年减少23127.83万元,下降9.27%。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疫情管控和过“紧日子”的要求,我部门积极压减了一般性支出。同时根据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的安排,年中交回相应支出的核减部分。全年的财政拨款收支均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812.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414.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3%;科学技术支出4892.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806.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14.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77%;卫生健康支出6279.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0%;城乡社区支出157189.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2.50%;农林水支出16716.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414.2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85.55万元,下降4.03%。其中:

  “职业教育”(款)2020年度决算4099.9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4.19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疫情管控和过“紧日子”的要求,园林学校压减了各项一般性支出

  “进修及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314.3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1.36万元,下降16.33%。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疫情管控和过“紧日子”的要求,中心党校压减了各项一般性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892.8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7.18万元,下降2.14%。其中:

  “应用研究”(款)2020年度决算4892.8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7.18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疫情管控和过“紧日子”的要求,科研院压减了各项一般性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4806.0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997.40万元,下降16.84%。其中:

  “文物”(款)2020年度决算14806.0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997.40万元,下降16.84%。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疫情管控和过“紧日子”的要求,园博馆压减了各项一般性支出,北海年中交回了不再执行的项目经费以及颐和园和香山正常的项目收支结转结余。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2514.1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17.54万元,下降3.9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2514.1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17.54万元,下降3.97%。主要原因:我部门所属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的正常收支结余。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279.4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30.07万元,下降1.6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6279.4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30.07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根据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的安排,年中各单位交回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的核减部分。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57189.2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759.14万元,增长5.19%。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735.0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11.87万元,增长13.91%。主要原因:因政策性调资及实有人员增加,中心机关增加了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155454.1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547.27万元,增长5.10%。主要原因:因政策性调资,中心所属各单位增加了相关经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6716.1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00.77万元,增长3.73%。其中:

  “林业和草原”(款)2020年度决算14356.8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06.54万元,增长10.86%。主要原因:因人员经费调整,年中追加各单位相关基本经费;因年中增加重点工作任务,追加各公园相关项目经费。

  “水利”(款)2020年度决算2359.2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05.77万元,下降25.46%。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疫情管控和过“紧日子”的要求,颐和园和天坛年中交回不再执行的部分项目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74.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市建设支出6274.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274.2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274.21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城市建设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6274.2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274.2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香山年中增加了重点工作项目,相应增加了项目经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0878.8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3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2.21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8.33万元减少36.1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9.82万元减少9.82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疫情管控要求,我部门取消了全年出国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71万元减少3.71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疫情管控要求,我部门未发生公务接待事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32.2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4.80万元减少22.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16.3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7.50万元减少1.11万元。主要原因:正常的收支结余,2020年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6.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5.8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7.30万元减少21.48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疫情管控要求,我部门减少外出公务活动,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也有所减少。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5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4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1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71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58.44万元,比上年减少25.82万元,减少原因: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中心机关积极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85.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72.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325.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687.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78.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5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80.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9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79台,3607.1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2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本部门所属各公园取得的门票收入、文娱收入等。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00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40.98%,涉及金额40478.661994万元。其中,部门评价项目28个,涉及金额9618.045804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4个、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24个、评价得分在60(含)-8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单位自评项目64个,涉及金额24605.65619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51个、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13个、评价得分在60(含)-8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由于突如其来疫情影响,中心有8个项目未能实施,故未评价项目8个,涉及金额6254.96万元。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中山公园原有照明系统为2002年改造并投入使用,距改造前已使用17年。原照明系统存在设施老化、安全隐患、照明不足等问题。为了满足晚间游客游园及公园内外事政治接待任务保障工作,2020年对全园照明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此次改造,进一步提升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高政治服务保证能力,为游客创造良好游园环境的同时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项目总投资692.463465万元。该项目开工日期为2020年9月19日,竣工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

  本项目内容主要为:

  完成中山公园路灯电缆更换、基础检修井制作、破复步道方砖及花岗岩路面、灯杆更换及灯具安装。其中路灯更新共229盏、景观照明7处、廊灯更换192盏、新做人孔井244个,敷设电缆线路11825延长米。

  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预算批复资金为802.857376万元,经第三方机构预算评审后审定金额为754.606209万元,项目预算资金实际到位资金共计700万元,实际支出金额共计692.46346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6.25%。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基本情况

  为了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京财预【2012】272号)等文件规定,北京中平建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了绩效考评工作组,对中山公园路灯改造工程进行绩效评价。

  2、评价组织实施

  绩效考评组于2021年4月12日起对中山公园路灯改造工程进行了前期调研及资料搜集工作,指标采用“北京市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由于受疫情影响原因,本次考评采用非现场考评方式。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1、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分析

  (1)目标明确性分析

  该项目根据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的具体要求,规划了各项工作具体的工作量,目标较为明确,对项目的具体实施具有一定的指导性。

  (2)目标合理性分析

  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在项目立项前期,对项目实施的条件、规划、所需经费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对项目的风险、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分析后设立项目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目标符合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的要求,符合公园发展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3)目标细化程度分析

  该项目绩效目标明确了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每项工作的具体数量及质量指标,目标细化可衡量。

  2、项目绩效控制评价分析

  (1)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预算批复802.857376万元,实际支出金额共计692.463465万元,执行率为86.25%,节省资金110.39391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分析

  公园项目预算按照《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公园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的编制、落实、支出。公园根据总体规划及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进行审核、筛选、汇总,建立滚动项目库,上报公园管理中心。财务科根据公园当年工作重点及项目领导小组的建议,结合年度预算安排的实际情况,本着“统筹规划、确保重点,合理配置、持续发展,绩效优先、强化管理”的原则,确定项目预算。项目实行项目部门一把手及项目负责人管理体制。

  项目预算到位后,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原则上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时间及时完成当年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达到100万元(含)以上实行公开招标;各部门年度项目的执行情况将作为下年度项目经费安排的参考因素;政府采购项目财务处组织负责统一组织立项和后期管理工作,项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进度和预算用途执行,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财务处汇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财务处监督项目部门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完善项目评审、核算、检查、考评等各项制度,确保项目达到绩效目标。

  (2)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一是供应商确定情况:

  2019年5月14日按照程序比选确定该工程设计单位为北京万宏佳景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并于2020年5月20日签订设计合同。

  2019年11月12日中山公园管理处组织召开《中山公园路灯改造工程》专家论证会,原则上同意该设计方案并提出相关意见。经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方案。于11月27日组织专家对修改、完善后的方案进行再次论证,原则上同意该设计方案。

  2019年12月27日选择由公园管理中心指定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项目绩效评估工作。

  2020年3月24日由公园审计部门组织该工程全过程审计供应商选取工作会,经现场评议,确定北京中平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平建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该工程全过程审计,并于5月18日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020年4月30日由北京国融兴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完成行预算评审工作。

  2020年4月24日,按照程序抽取确定招标代理公司为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于5月19日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2020年5月8日按程序经比选确定监理公司为北京园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并于5月20日签订监理合同。

  2020年6月24日在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2020年7月9日完成资格预审评审工作;2020年8月10日在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进行该工程招投标工作,中标单位为深圳市万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中标价为634.609971万元。

  二是签订合同情况: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共签订了5份合同(协议),其中施工合同1份、设计合同1份、监理合同1份、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1分、全过程跟踪审计合同1份。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9月11日,与深圳市万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634.609971万元。

  2)2020年5月20日,与北京万弘佳景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金额为27.703792万元。

  3)2020年5月20日,与北京园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金额为19.9364万元。

  4)2020年5月19日,与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合同为非固定价格合同。

  5)2020年5月18日,与北京中平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及北京中平建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及绩效评价合同》,合同为非固定价格合同。

  三是竣工验收情况:

  中山公园路灯改造工程于2020年9月19日开工,2020年12月10日竣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联合验收合格。

  (3)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该工程在项目管理制度上严格遵循《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工程管理办法》、《中山公园基建工程管理办法》、《中山公园施工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

  3、项目产出及效果评价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

  1)预期目标完成的程度

  完成园内路灯更新共229盏、景观照明7处、廊灯更换192盏、新做人孔井244个,敷设电缆线路11825延长米。

  2)预期目标完成的质量

  施工的过程中,认真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图纸,理解设计意图和工程特点难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禁止擅自修改图纸。在订货时应依据质量标准签订合同,经鉴定合格的样品应予封存,作为以后材料验收的依据。必须保证材料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方可使用。对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严格按要求检查,并按规定取样复验,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合格材料运入施工现场,对进场后发现的不合格材料,要坚决清除出场,并追究责任。物资部按规定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建立台帐。安装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均得到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检验及认同,并得到了多方认可。项目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质量合格,建设单位同意验收。

  3)预期目标完成的安全情况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励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和下达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和下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措施技术交底,不得施工。生产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每天有佩带袖章的安全员值班。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示牌。中小型施工机具,如电焊机、切割机、风镐等都必须专人专用,专人保养,并挂安全操作牌。

  (2)验收及交付使用的及时性

  中山公园路灯改造工程于2020年9月19日开工,2020年12月10日竣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联合验收合格。该项目的竣工日期符合公园及上级单位的时间要求。

  (3)项目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参照有关定额、标准及北京工程造价信息,预算项目金额共计802.857376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700万元,其余为自筹资金。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进行成本控制。项目批复预算金额802.857376万元,实际支出金额共计692.463465万元,执行率为86.25%,节省资金110.393911万元。

  (4)项目基础环境改善效果

  完成园内路灯更新共229盏、景观照明7处、廊灯更换192盏、新做人孔井244个,敷设电缆线路11825米延长线。新型照明设施可以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使公园日常的维修、维护更加方便快捷。同时能够满足晚间游客游园及公园内外事政治接待任务保障工作需要,提高政治服务保证能力。

  4、评价结论:

  经评价,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6.4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

经评价,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6.4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绩效目标:

  拆除旧路灯,重新做路灯基础,安装新路灯,敷设电缆线;后期对草坪、地砖,花岗岩恢复。满足晚间游客游园及公园内外事政治接待任务保障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高政治服务保证能力,为游客创造良好游园环境的同时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2、绩效指标:

  产出数量指标:

产出数量指标

  产出质量指标:

  (1)工程材料合格率100%。

  (2)施工质量通过率100%。

  (3)工程验收通过率100%。

  经济效益指标:为游客创造良好游园环境的同时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社会效益指标:能够满足晚间游客游园及公园内外事政治接待任务保障工作需要,提高政治服务保证能力。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指标设定不科学,缺少量化指标。

  2、验收过程中抽查点数量偏少验收结论仅有“同意验收”等表述,无“通过”、“合格”等结论性意见。

  (六)有关建议

  1、加强项目前期论证,科学制定合理且可量化的绩效目标。

  2、加强验收过程管理,验收结论要明确清晰,增加验收抽查点数量。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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