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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震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北京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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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主要职能

  北京市地震局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由中国地震局和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正局级机构,实行中国地震局与北京市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2.机构情况

  北京市地震局设办公室、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规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机关党委、纪检室7个内设机构,北京地震台、北京市震灾风险防治中心、北京市地震局信息中心(应急服务中心)、北京市地震局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防震减灾宣教中心、北京市京津冀地震预测研究中心6个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昌平地震监测中心站。

  本局在北京地区设有1个中心站、265个无人值守强震台、28个测震台和37个前兆台,为非独立核算机构,无单独账户。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地震局人员编制220人,全部属于中央编制。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45人,实有45人;事业编制175人,实有15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896.09万元,比上年减少214.76万元,下降3.5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891.45万元,比上年减少206.01万元,下降3.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91.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878.45万元,比上年减少1104.91万元,下降18.47%,其中:基本支出3830.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8.52%;项目支出1047.9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1.4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91.45万元,比上年减少203.15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1.2020年度按过紧日子、降税减负的政策要求调减了年初预算资金;2.年末部分项目支出产生结转结余。以上原因导致2020年决算收支数比2019年决算收支数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8.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2%;灾害防治及管理支出4845.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0年度决算7.5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60万元,下降7.41%。其中:

  "培训支出"2020年度决算7.5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60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压缩培训支出,节流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25.3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20万元,下降0.08%。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0年度决算25.33万元,全部用于我局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支出。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0年度决算4845.6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12.93万元,下降20.02%。其中:

  "地震事务"2020年度决算4845.6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12.93万元,下降20.02%。主要原因:1.2020年度按过紧日子、降税减负的政策要求调减了年初预算资金;2.年末部分项目支出产生结转结余。以上原因导致2020年决算收支数比2019年决算收支数净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830.4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奖励金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9.86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4.14万元减少4.2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数4.14万元减少4.14万元。主要原因:我部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事项,同时由于2020年疫情原因,我部门未安排公务接待事项,故导致本年度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9.8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0.00万元减少0.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9.8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0.00万元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我部门控制三公经费事项,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略有减少。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8.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1.5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0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29万元。我部门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库中在用车辆1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99万元。其中加油费和维修费较上年略有增加原因:因本部门具有行业特殊性,专业公务车辆需要到偏远地区进行地质测量,相比在城市中,需要大量的汽油费和运行维护费;其他支出内容主要为:1、本年度我部门公务用车新增安装了GPS车辆定位系统;2、所有公务车辆进行了ETC远程终端设备的充值业务所致。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60.17万元,比上年减少3.67万元,减少原因:本局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事项,压缩各种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6.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7.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8.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0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5.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7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末车辆7台,共185.9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我局主要用于资料邮寄产生的邮寄费和台站数据传输产生的网络信道租用费等。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北京市地震局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涉

  及金额1844.06万元。其中,部门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112万元,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1个。单位自评项目14个,涉及金额1032.46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6个;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7个;评价得分在60(含)-80分的1个。

  二、地震灾情快速获取和研判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地震灾情快速获取和研判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申报单位为北京市地震局,实施主体为北京市震灾风险防治中心。该项目由北京市震灾风险防治中心牵头,依托北京清博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北京市震灾风险防治中心主要职责:1.承担地震构造调查、活断层探测、地震构造背景研究、大震现场科学考察;2.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3.开展抗震设防技术、城市综合减灾技术、灾害损失预测技术研究;4.开展建(构)筑物抗震能力评估和抗震性能鉴定、结构观测台阵设计研究、避难场所设计、救援技术支持;5.开展地球物理勘探、土力学试验、灾害防御应用技术研究;6.承担地震现场灾害评估、震后现场先期处置、地震现场救援技术支持;7.承担防震减灾信息系统研发及维护;8.承担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应急通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9.承担"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短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工作;10.承担地震应急救援队和应急避难场所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项目主要内容:北京市已有结构观测台阵地震灾情快速获取模块、社交媒体地震灾情快速获取模块和基于移动智能端的公众地震灾情快速获取模块,并将这些模块功能进行系统集成,形成一套多渠道的地震灾情快速获取和研判服务专业平台,提高北京市的地震灾情研判服务能力。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基本情况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京发〔2019〕12号)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地震局委托汇博金桥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地震灾情快速获取和研判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绩效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形成本报告。

  (1)绩效评价原则

  ①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②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③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北京市地震局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组织实施。

  ④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方法及指标体系

  评价工作组结合项目的特点,按照文件规定的评价方法,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参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范本)",增设三、四级指标,制订"地震灾情快速获取和研判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指标体系。同时,遴选业务专家、财务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该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专家出具独立评价意见。

  2.评价组织实施

  绩效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分为评价准备、评价实施、评价总结三个阶段。

  (1)评价准备阶段

  ①根据《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汇博金桥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并对项目评价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②评价工作组入户,与项目单位进行初步沟通,了解项目申报及执行情况,收集业务资料。

  ③项目单位归集整理项目工作进展及资金运用情况、目标内容的完成情况。

  ④评价工作组制订项目评价方案,形成考核指标体系初稿。

  ⑤评价工作组辅导项目单位编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同时,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北京市财政局专家库中抽选2名业务专家、2名管理专家及1名财务专家,组成绩效评价专家组。

  ⑥评价工作组根据前段工作情况,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细化评价指标体系。

  (2)评价实施阶段

  ①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复核。评价工作组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对提交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绩效报告中各项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各项数据的逻辑关系、勾稽关系的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意见,要求项目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评价工作组人员对所收集的资料实地勘测、查对,并对现场考察所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全面分析,进行资金合规性审查。对重要的和存在疑问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核实确认,确保评价数据的真实性。

  ②编制专家评价手册,准备专家评价会议所需资料。

  ③组织实施评价。

  ④汇总专家意见,形成评价报告初稿。

  (3)评价总结阶段

  ①与项目单位沟通意见,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②协助做好此次评价后续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该项目立项背景完善,总体绩效目标较明确,管理严谨,项目实施效果较为显著。但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个别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项目实施方案不够完善,满意度设置不全面等问题。

  经评价,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7.82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分析

  北京市地震局围绕落实《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防震减灾规划》中"探索建立灾情快速获取新机制"、"建设灾情获取识别推送系统"的要求和北京市地震局《北京市地震局2020年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清单》中北京市震灾风险防治中心重点工作任务"探索运用互联网技术拓展灾情获取渠道,推进地震灾情信息动态监测。在震时获取并提供灾情收集信息",主要目的是提高北京市的地震灾情研判服务能力。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科学、规范,符合北京市地震局的整体工作规划,具有实际意义。按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立项并申报部门预算,符合全面预算绩效管理需求。

  (2)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分析

  ①目标明确性分析

  该项目按照北京市地震局的总体工作部署,设置了较为明确的总体目标。

  ②目标合理性分析

  该项目设定的目标符合北京市地震局总体工作部署及相关会议精神,总体目标设定较为合理。但指标设置合理性不足,应将项目内容和绩效目标对应,便于考核。

  ③目标细化程度分析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不够全面、细化、量化。详情为:

  数量指标:指标设定不全面,设定了"完成一套多渠道的地震灾情快速获取和研判服务专业平台的开发",项目为购买服务项目,应根据模块数量、服务期限等细化绩效目标。

  质量指标:未对应数量指标设置相关质量指标,如:地震灾情快速获取模块应设置为采集频率最快达到分钟级,页面分析准确率95%以上等。

  时效指标:指标设定不全面,仅设定了"2020年10月前完成验收",项目立项、项目招标时间,项目实施时间等未设置。

  成本指标:未设置相关指标,如:全面预算控制数≤112万元。

  2.项目过程管理

  (1)项目资金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经费的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该项目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行政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震局的各项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过程管理。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项目资金根据预算支出计划执行,严格按照北京市地震局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财务记账较为规范,支出凭单、发票等附件较为齐全。未发现资金挪用等严重违规情况。

  (2)项目组织实施

  北京市震灾风险防治中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设计执行。具体如下:

  ①招投标情况

  2020年6月,北京市地震局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委托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经专家评标,该项目的中标成交金额为110万元,成交供应商为北京清博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②合同签订情况

  北京市地震局根据党组会决议,分别对政府采购工作、签订合同等各环节工作完成内部请示流程,单位领导逐级审批。2020年8月北京市地震局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③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实施阶段,北京市地震局按照拟定的实施方案与计划进行实施,并制定风险规避措施与应对计划,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④项目验收

  2020年10月北京市地震局组织专家会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并出具验收报告。

  ⑤补充协议情况

  2020年11月,因项目延期跨年付款,签订补充协议。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组织机构健全,项目组织过程公开透明,各阶段组织形式合理。

  (3)项目管理情况

  ①管理制度建设

  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均严格执行《北京市地震局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北京市地震局合同管理办法》、《北京市地震局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地震局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②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在分管局长的领导下及局规划财务处组织管理下,由北京市震灾风险防治中心具体承担实施并完成,北京市震灾风险防治中心按照职责要求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承担并完成整个项目的工作任务。项目执行的期间,项目组成员实时跟进项目进度,与项目方开展了多次项目进度汇报会与协调会,每月定时向监测预报处汇报项目进度,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完成。

  ③日常资金使用情况

  在资金使用方面,结合该项目实际特点,按照批复的预算内容作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依法、合理、及时使用财政资金,对于大额资金根据北京市地震局的要求提交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通用经费报销单,支付相应款项。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管理措施较为全面,项目单位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但对项目执行的指导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3.项目产出情况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了预期的绩效目标,项目基于互联网社交媒体资源和北京市地震局相关业务资源,形成一套多渠道的地震灾情快速获取和研判服务专业平台,研发了地震灾情快速获取模块、地震灾情分析研判和GIS支撑模块、地震震感多端采集应用模块,并对上述模块进行了集成应用,在多次地震的应急处置中得到有效应用,为地震灾害防御和地震应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评价分析认为,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完成了预期既定的目标,但需要加强成本控制和分析,增强过程控制和监督,注意成果效益的总结和佐证资料的收集。

  (2)项目质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了项目全部工作,符合相关要求,并聘请赛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测中心出具"地震灾情快速获取和研判服务能力建设行业应用软件测试报告"。

  评价分析认为,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工作完成质量符合预期要求,完成情况较好。

  (3)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该项目计划工作周期为2020年1月-2020年12月。项目实施基本按照进度计划进行,按期完成了各阶段及年度总体工作任务。并于2020年10月完成项目验收。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各个阶段基本按照计划时间进行,并在2020年底完成了项目验收,严格控制项目进度情况。

  (4)项目经济性情况

  该项目通过预算投资评审,评审审定金额112万元,预算批复金额123万元。项目后期实施过程中,北京市财政局收回项目经费11万元,项目最终总预算金额为112万元,截至2021年4月30日,项目实际支出111.36万元,结余资金0.64万元。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预算编制严谨性不足,项目前期预算评审审减率22%较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资金按照预算执行,采取了经济控制措施,经济性较合理,加强项目细项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成本把控和成本绩效管理,保障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4.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

  地震灾情快速收集系统建成了一套多渠道的地震灾情快速获取和研判服务专业平台,通过对舆情、灾情的快速获取,并进行处理、分析、研判和展示,最快可在震后10分钟产出相应的舆情灾情报告,为震区各级政府、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提供抗震救灾工作部署、救援力量派遣、救灾物资调配的技术和专业服务支撑。在建成使用期间,多次地震的应急处置中得到有效应用,为震后报送相关委办局的值班信息编写提供了数据支撑与震情灾情判定依据,为地震灾害防御和地震应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项目绩效成果的相关佐证资料不够充分,满意度调查工作不够完善。

  (2)项目实施产生的可持续影响

  项目实施后,有效的提高了北京地区地震应急响应水平,在有效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将产生显著的和可持续的影响。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是长期性项目,建议加强投入和产出的综合分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尽可能少的财政资金完成更优质、更完善的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绩效目标表的填报不够规范。详情为:

  (1)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不足。应将项目内容和绩效目标对应,便于考核。

  (2)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不够全面、细化、量化。详情为:

  数量指标:指标设定不全面,设定了"完成一套多渠道的地震灾情快速获取和研判服务专业平台的开发",项目为购买服务项目,应根据模块数量、服务期限等细化绩效目标。

  质量指标:未对应数量指标设置相关质量指标,如:地震灾情快速获取模块应设置为采集频率最快达到分钟级,页面分析准确率95%以上等。

  时效指标:指标设定不全面,仅设定了"2020年10月前完成验收",项目立项、项目招标时间,项目实施时间等未设置。

  成本指标:未设置相关指标,如:全面预算控制数≤112万元。

  2.项目预算编制严谨性不足,项目前期预算评审审减率22%较高。

  3.实施方案不够完善,指导性、有效性需进一步提升。

  4.过程管理资料不够充分,如开发定制服务过程中,对项目方管控与监管的相关资料应加以补充归集。

  5.绩效成果的相关佐证资料不够充分。

  6.满意度调查项目量过低,有效回收数量仅为17份,覆盖面不够广泛。

  (六)有关建议。

  1.完善绩效目标申报表,凝练绩效目标,针对项目内容逐一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提升绩效指标的合理性、细化量化可衡量性。

  2.预算编制工作应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按照项目规模、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依据项目实际需求量以及与之匹配的人员工作量编制专项资金预算,使预算更加精准,避免超额支出或者结余较大的情况,进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3.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引入预算编制、制度构建与遵循、人员责任分工、风险控制及应急预案等要素,使其具有更加有效的指导意义。

  4.建立更有效的项目管理制度,督促项目实施进度,持续跟踪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保障项目执行过程更加顺畅、严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资料的统计和汇集,提高项目绩效目标的支持力度;加强对项目方的监督把控,细化各方面的具体要求,规范项目方的工作成果展现。

  5.依据项目的内容和管理需求,科学设计调查问卷,调查对象应全面,并加强对问卷的统计分析和结果应用。

  6.建议项目单位关注数据采集后相关知识产权与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建设。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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