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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9-02-27 10:00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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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挂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简称市政府房改办)的牌子。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简称市住房保障办)牌子,不再保留北京市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设机关本级行政1个(内设36个处室),下属21个预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承担保障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危旧房改造和古都风貌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3.承担推进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研究拟订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指导直管公房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调度和监管以及征收拆迁的协调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负责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中央企事业单位在京审批类工程项目登记备案,并提供建设协调和服务工作。

  5.承担本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的责任。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6.承担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研究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7.承担指导、规范本市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村镇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制定村镇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8.承担本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研究编制建筑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国家和地方标准,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

  9.承担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责任。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

  10.承担本市房屋管理的责任。研究制定房屋征收拆迁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房屋登记管理;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协调房屋防汛工作;督促、协调落实私房政策。

  11.组织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情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376人,实际374人;事业编制867人,实际819人;聘用人员18人。

  离退休人员465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460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收入预算总计64847.07万元,比2018年56319.14万元增加8527.93万元,增长15.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门项目经费和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同时由于工资政策调整使得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其中:财政拨款61103.08万元,比2018年52979.54万元增加8123.54万元,增长15.3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门项目经费和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同时由于工资政策调整使得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60万元;其他收入9.83万元;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预算1390.69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2183.47万元。

  (二)2019年支出预算总计64847.07万元,比2018年56319.14万元增加8527.93万元,增长15.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门项目经费和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同时由于工资政策调整使得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8899.51元,比2018年34966.76万元增加3932.75万元,主要是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9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项目支出25787.56万元,比2018年21232.38万元增加4555.1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和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评估等经费的增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60万元,比2018年120万元增加4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建筑、房地产市场监管服务,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新农村建设、科技进步,落实私房政策,信息系统建设及运维等方面。主要项目是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评估经费,北京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状态评估经费,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经费,住房租赁市场监测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落实私房政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检查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奖励资金,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经费,信息化运维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行政及21个所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8.63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2.39万元增加46.2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76.73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建筑、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出国(境)考察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2.6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4.28万元减少1.6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我委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129.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64.21万元,比2018年增加64.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更新购置两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65.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34.1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9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1.43万元,其他8.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比2018年预算数81.38万元减少16.3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93.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8.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55.1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724.51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9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管理监察执法大队2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4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00.36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5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37个的31.65%。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8311.1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71%。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65445.71万元,其中:车辆36台,765.7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台(套)、2821.8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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