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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9-02-27 10:00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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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优化配置本市城乡空间和国土资源的责任;统筹协调城乡发展建设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的供给需求关系;研究拟订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调控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组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拟订土地市场管理、地价调控等政策措施。

  3.组织编制、实施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各新城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实施特定地区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空间、生态环境建设等专项规划;依法审查、审批有关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

  4.负责本市城市设计工作;承担城市设计成果管理;负责城市雕塑和公共空间景观风貌规划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环境品质的政策及标准;负责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

  5.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相关工作;依法承担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土地市场交易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论证、土地预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有偿使用等工作。

  6.承担本市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负责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依法承担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及相关乡村建设工程管理工作。

  7.负责本市土地权属管理,统一负责全市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及土地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地籍管理;依法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负责指导、监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8.负责本市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和工程勘察与设计行业监管;承担城乡规划编制、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勘察与设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科技促进和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有关招标投标的备案工作。

  9.负责本市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遗迹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承担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工作。

  10.承担规范本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拟订基准地价,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价格,指导土地价格评估工作;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监督指导矿业权评估工作,确定矿业权价款;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监督管理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

  11.依法组织土地相关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收,规范征收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12.负责本市城乡规划实施和土地、地质环境、矿产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依法承担建设工程的规划核验;负责对土地使用主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从事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13.负责本市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科技管理与基础信息数据库、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领域科技与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档案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14.承担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研究、论证本市城乡规划建设发展重大问题的基础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北京市调整设立相关城市管理机构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6〕113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京发〔2016〕14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33号),设立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简称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规委办)的牌子。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首规委办)是负责本市城乡规划管理和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36个处室,下属20个行政事业单位,16个分局。

  (三)人员情况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行政编制1884人,实际1674人;事业编制3812人,实际3132人;聘用人员533人。

  离退休人员2847人,其中:离休44人,退休2803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2306065.07万元,比2018年减少400539.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34133.65万元,比2018年减少382139.76万元,主要原因是土地储备项目预算资金减少;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12354.84万元,比2018年减少8842.3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测绘院用于危房改造的项目。其他资金59576.58万元,比2018减少9557.8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二是土储中心和勘测办等单位取消了经营性收费,减少了其他收入和经营性收入。

  (二)支出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2306065.07万元,比2018年减少40053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3092.18万元,比2018年增加9272.1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等有关政策,2019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二是市城乡办2019年正式纳入我委部门预算;三是市土储中心2018年取消收费后,2019年转变经费保障方式。项目支出预算2152972.90万元,比2018年减少409812.10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减了土地储备项目资金支出。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9年项目预算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开展,主要包括土地储备工作、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副中心建设规划、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不动产登记管理、地质环境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划国土执法、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自然资源调查、地名普查和地理国情动态监测、信息化建设运维及日常机构保障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机关本级和20个所属单位以及16个分局。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23.31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10.5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322.2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基本持平。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组织参加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本市随团和培训团组,赴英国、丹麦、美国等国家进行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和调研。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30.3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33.43万元减少3.11万元,主要是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相应减少了接待费预算。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兄弟省市相关单位来京调研和国家部委、北京市级相关部门调研及外事接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970.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127.92万元,比2018预算数455.27万元减少327.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规划分局上划后,还未核定下达公务用车指标,部分需要更新的车辆暂不能安排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842.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416.4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66.4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7.21万元,其他112.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比2018年预算数922.93万元减少80.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规划分局上划后,由于尚未核定公务用车指标,部分车辆还未上划纳入市级车辆库,减少了运行维护费用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485.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63.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267.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3254.4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66049.4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9年,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机关本级等20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等3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298.9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3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72个的35.12%。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065535.9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6.05%。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04924.40万元,其中:车辆429台,9714.1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1台(套)、13623.6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260.3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土地储备资金:指纳入自然资源部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以及对其进行前期开发等所需的资金。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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