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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务局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9-02-27 10:00    来源:北京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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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水务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设2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处、行政审批处、规划与科技处、投资计划处、水资源管理处(水文处)、北京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地下水管理处、水利工程建设处、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处、供水管理处、污水处理与再生水管理处、海绵城市工作处(雨水管理处)、水土保持与水生态处、应急与安全管理处、水旱灾害防御处、河长制工作处、财务处、审计处、人事教育处、宣传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团委)、机关纪委、工会和离退休干部处,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我局下属52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水务局机关、首都水资源协调委员会筹备工作办公室、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执法大队、北京水利水电学校、北京市水文总站、北京市水务局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水务局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北京市水务局党校、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永定河滞洪水库管理处、北京市水务信息管理中心、北京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北京市水库移民事务中心、北京市水务宣传中心、北京市水资源调度中心、北京市水影响评价中心、北京市西郊雨洪调蓄工程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信息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拆迁办公室、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站、北京市南水北调调水运行管理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调南干渠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大宁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东干渠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水质监测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水利自动化研究所、北京市水务局房屋管理中心、北京市北运河管理处、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北京水利医院、北京市密云水库医院、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水务局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十三陵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官厅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北京市水务局幼儿园、北京市郊区水务事务中心、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北京市水务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本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战略规划。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组织编制水务发展规划和水资源规划、河湖流域规划、南水北调规划、防洪规划,参与编制供水规划、排水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本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以及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3.负责本市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4.负责本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水资源的统一配置调度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水资源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含矿泉水和地热水)和水影响评价(含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等),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参与水价管理、改革和水生态环境补偿的有关工作。

  5.按规定制定本市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水务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水务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水务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

  6.负责本市供水、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拟定供水、排水行业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供水、排水行业特许经营。指导农民安全饮水工作。

  7.负责本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制定有关定额、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计划用水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组织开展本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规划、计划、政策。组织制定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9.指导监督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南水北调北京段干线及市内配套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协调水利工程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监督工作。

  10.指导本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湖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11.负责本市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重点水土保持建设和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依法承担水库、湖泊、河流等管理范围内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12.负责本市河长制工作。拟定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政策建议和工作任务,组织开展督查、考核。

  13.指导监督本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拟定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协调推进水务区域合作、对口支援与协作工作。

  14.负责本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15.依法依规负责本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务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16.负责开展本市水务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拟定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务科技项目的研发和水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水务国际合作与交流。

  17.负责落实本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防御洪涝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和城市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水务局部门行政编制153人,实际155人;事业编制5182人,实际4927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399人。

  离退休人员2906人,其中:离休45人,退休286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3%左右,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4%以上,再生水利用量达到11.5亿立方米,完成建安投资100亿元,水资源保障能力和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重点做好十方面工作:

  1.坚持规划引领,着力落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2.坚持节水优先,着力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3.坚持城乡统筹,着力补强城乡供水短板;

  4.坚持治污为本,着力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

  5.坚持设施先行,着力做好重点区域和重要活动水安全服务保障;

  6.坚持保护优先,着力加强水生态修复和恢复;

  7.坚持安全底线,着力抓牢水旱灾害防御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

  8.坚持为民导向,着力满足市民亲水新需求;

  9.坚持河长统领,着力强化涉水事务综合监管;

  10.坚持深化改革,着力提高水务服务效能。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784913.05万元,比2018年706453.6万元增加78459.44万元,增长11.11%。其中:财政拨款557941.23万元,比2018年586587.39万元减少28646.16万元,主要是减少南水北调调水资金年初预算批复金额;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6470.26万元,比2018年2749.37万元增加3720.89万元,主要是按照盘活存量资金政策措施要求,各单位使用结存的事业基金安排部分项目;其他资金220501.56万元,比2018年117116.84万元增加103384.72万元,主要是结转继续使用的财政性资金较多。

  2019年支出预算784913.05万元,比2018年706453.60万元增加78459.45万元,增长11.11%。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8172.4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0.15%,比2018年150418.96万元增加7753.48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与原南水北调办及办属单位合并;项目支出预算54263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69.13%,比2018年490321.81万元增加52315.2万元,增长10.67%,主要是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与原南水北调办及办属单位合并编制新的水务局部门预算。部门预算项目主要是南水北调调水经费、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市属水利工程日常养护维修经费、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及北京市内配套工程日常养护维修经费、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临时治污设施运行经费、依法行政经费、办公及通用设备更新购置经费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84103.6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10.72%,比2018年65712.83万元增加18390.78万元,增长27.99%,主要是所属设计院、水科院等差额单位增加经营支出。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94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366.66万元,项目支出404574.5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9721.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40.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33.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581.64万元,农林水支出495063.34万元。上述功能分类教育支出为保障所属中专、党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日常运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财政负担的部分离休人员、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所属水利医院和密云水库医院发生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农林水支出为水利部门及所属单位机构运行保障和项目资金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南水北调调水经费、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市属水利工程日常养护维修经费、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及北京市内配套工程日常养护维修经费、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临时治污设施运行经费、依法行政经费、业务宣传、科研培训、办公及通用设备更新购置经费等方面。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水务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51个所属单位。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2019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69.94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44.8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17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53万元增加24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与原南水北调办及办属单位合并编制新的水务局部门预算,项目预算合并。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境外水务技术和装备先进的国家和地区以及港澳地区进行技术交流与合作发生的境外住宿费、境外伙食补助费、境外公杂费、境外培训费、国际旅费、保险签证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63.4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21.81万元减少58.39万元,主要原因:按照要求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水务系统单位考察学习、专家调研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929.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139.19万元,比2018预算数157.29万元减少18.1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压缩一般性支出要求,减少车辆购置预算,2019年购置资金主要用于对部分车辆购置时间较早,按照环保要求已不能上路行驶的车辆进行更新,共计更新车辆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790.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345.1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80.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54.92万元,其他110.06万元。比2018预算数982.68万元减少192.35万元,主要原因:由于环保要求,停驶公务车数量增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水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849.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68.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613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041.5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根据《北京市水务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内容,2019年我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总额34185.8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城市污水(再生水)处理设施运行服务方面、监督检查、培训等方面。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9年北京市水务局部门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北京市水务局机关行政、首都水资源协调委员会筹备工作办公室等3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26.21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05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41个的31.98%。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75606.1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69.22%。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19年北京市水务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水土保持补偿费、污水处理费。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和《关于印发<北京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执收主体是北京市水务局(根据《北京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市、区两级分别征收,北京市水务局仅负责水利部和市级审批的项目),收费部门(代收单位)是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收费标准按照项目不同,分别按面积和量计征,在2017年7月1日前开工的,每平方米(每立方米)2元(发改价格〔2014〕886号);以后开工的每平方米(每立方米)1.4元(京发改〔2017〕945号),2019年收入预计2000万元。

  污水处理费,收费依据是《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执收主体是北京市水务局(根据《北京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市、区两级分别征收。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即:北京市水务局仅负责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收费部门(代收单位)是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石景山区自来水公司、北京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海淀区节水中心和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收费标准是居民1.36元/吨(京发改〔2014〕865号)和非居民3元/吨(京发改〔2016〕612号),2019年收入预计185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783107.58万元,其中:车辆609台,14407.4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12台(套)、17916.1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41台(套)、16178.85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主要工作包括水工建筑物维修养护,水面与岸坡保洁,水华防治,山林和乔木、灌木、绿篱、草坪养护及景观提升建设,设备维修养护,变压器和供电线路代维护,设备设施运行用电、用油费,垃圾消纳费,仪器仪表检测鉴定费,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代理、监理费用,生产和管理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河湖局部清淤,水闸、大坝、堤防等设施安全鉴定和检测费等。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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