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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9-02-27 10:00    来源: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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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市科委)。内设21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综合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协调处、发展计划处、重大专项办公室、条件财务处、审计处、高新技术产业化处、文化科技发展处、电子信息与装备制造处、新能源与新材料处、生物医药处、农村科技发展处、社会发展处、科技宣传与软科学处(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国际科技合作处、外国专家工作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以及中共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驻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市科委下属24家预算单位参加了2019年度部门预算,分别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行政、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事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老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科委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北京科技协作中心、北京市科技信息中心、北京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市科技传播中心、北京科学仪器装备协作服务中心、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农村发展中心、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促进中心、北京新材料发展中心、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北京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北京软件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

  市科委是负责本市科技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2. 组织拟订本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推进科技北京建设。

  3. 组织制定本市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发展以及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研究的政策措施;负责统筹协调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4.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配套政策制定,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负责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工程的组织实施。

  5. 制定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相关政策,参与拟订科技金融促进工作的相关政策;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研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6. 组织制定本市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指导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建设和发展。

  7.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8. 研究制定本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研究制定建立新型研究开发机构的政策;按规定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9. 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10. 制定本市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制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保密管理工作和科技奖励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11. 研究制定本市科技合作交流政策;负责科技外事工作;负责与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等工作。

  12. 负责本市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政策建议。

  13.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行政编制108人,实际104人;事业编制784人,实际554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91人。

  离退休人员266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258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412767.83万元,比2018年412550.72万元增加217.11万元,增长0.05%。其中:财政拨款337838.84万元,比2018年373131.96万元减少35293.12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1902.56万元,比2018年1816.14万元增加86.42万元;其他资金73026.43万元,比2018年37602.62万元增加35423.81万元。其中:事业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3548.34万元,比2018年3245.15万元增加303.1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158.67万元,比2018年4445.43万元减少286.76万元;其他收入181万元,比2018年72.36万元增加108.64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65138.42万元,比2018年增加35298.74万元。

  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增加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建设、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建设、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建设、"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北方科学中心"地方配套、传感器技术研究、科技冬奥、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培育等项目根据工作计划安排,项目经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事业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的自然基金联合基金项目合作方出资增加,用于海淀联合基金的项目资助。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从事设计产业管理等服务,收入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有所减少。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停止收取技术合同提奖手续费,减少了相关收入。

  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投资收益预算预计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41276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5159.5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10%,比2018年23718.59万元增加1440.92万元,增长6.08%;项目支出预算383901.78万元,比2018年384744.14万元减少842.36万元,下降0.22%,与2018年基本持平;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与2018年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支出3706.55万元,比2018年4087.99万元减少381.44万元,下降9.3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2018年持平。

  基本支出增长主要原因:由于人员正常职级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等因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调整和市场需求变化,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和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等单位经营性收入减少后,相应经营支出同时减少。

  三、主要支出情况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主要用于项目支出,主要支出方向:

  (一)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

  主要用于市属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养老与社保经费、市科委信息系统综合运维等项目。

  (二)基础研究方面

  主要用于2019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运行经费、怀柔科学城成果落地、碳基集成电路、网络空间安全国家实验室培育(二期)、北京生物结构前沿研究中心建设、生命科学前沿创新培育、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建设、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建设、"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北方科学中心"地方配套等项目。

  (三)应用研究方面

  主要用于全球健康药物研发中心建设、智能制造与机器人培育项目、医药协同科技创新研究、首都临床诊疗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能源与材料应用领域技术协同创新、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培育、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培育、传感器技术研究等项目。

  (四)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

  主要用于医药创新品种研发培育及产业支撑平台能力建设、科技冬奥、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建设"设计之都"促进文化科技融合、交通综合运输效率提升、市区两级重大关键任务科技支撑、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高科技企业培育及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等项目。

  (五)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

  主要用于科技服务业促进、首都科技创新券、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等项目。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行政、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老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科委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北京科技协作中心、北京市科技信息中心、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共10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19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7.68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8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225.0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含签证费用、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6.5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8.27万元减少1.69万元,主要原因:我委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科技单位来京调研接待事项、学习交流、业务研讨,专家咨询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76.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18万元,比2018预算数16.96万元增加1.04万元,主要原因:由于不同单位购置车辆型号不同,造成车辆单价差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58.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30.7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9.8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9.88万元,其他7.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比2018年预算数64.24万元减少6.15万元,主要原因: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执法工作用车由北京市执法平台统一安排,不再由使用单位单独申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行政等单位本着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原则,调整工作安排,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47.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62.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684.9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8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9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部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行政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4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3.45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2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77个的71.19%。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15,463.81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8.91%。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1985.64万元,其中:车辆53台,1174.1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5台(套)、3815.6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76.00万元。

  (七)重点信息情况

  1. 重点支出情况

  2019年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及平台建设

  (1)政策依据

  国家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提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支持高校院所购买专业服务,开展专利分析与评价,协助科研人员开展转化运营与管理。支持高校院所加强转移转化机构建设。

  市级层面: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统筹协调与服务平台建设,与在京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深层次对接机制,做好科技成果在京落地承接服务工作"。《北京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重要举措的行动计划》提出"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和引导激励机制,促进科技成果在京落地转化"。《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继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制度,对经认定的成果转化项目,予以重点支持,推动企业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

  职责层面:市科委主要职责包括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市科委内设高新技术产业化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本市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科技规划和政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2)绩效目标

  择优支持一批在京高校院所技术转移部门开展技术转移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以及加强技术转移平台、渠道、能力建设工作;开展对已取得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开展评估并筛选出高质量的技术成果,对在研或尚未形成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工作;在高校院所周边建立建设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平台",与各区合作,共建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和"承接基地";购买专业化服务,开展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代理和经营、作价入股、股权设计、技术转移、法律、竞争谈判、人才、投融资、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支持平台建设相关的专项调研、信息分析、政策研究,构建优质科技成果资源库,开展成果发布、成果跟踪管理、路演对接、资本对接及典型案例宣传推广等工作;支持一批我市企业通过成果转让、许可使用、作价入股等方式, 积极承接高校院所的高水平、"高精尖"产业领域科技成果在京落地转化。

  (3)预算安排

  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专项安排7000万元择优支持在京高校院所等单位加强内部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每家以后补贴方式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技术转移机构运营成本费用的50%,用于机构继续开展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以及加强技术转移平台、渠道、能力建设等工作;支持开展成果评估筛选及知识产权布局,每个项目以后补贴方式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的总成本费用的50%,用于高校院所继续开展成果评估筛选和专利布局工作;支持开展中试熟化和成果承接基地建设,每家建设单位以后补贴方式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且不超过建设单位上年度运营成本费用的50%,用于基地运营单位继续开展中试熟化平台的专业设备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成果承接服务和创新活动开展等工作;支持加强与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作,每个单位以后补贴方式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的50%,用于补贴专业化服务的购买主体,引导院所高校加大购买专业化服务的投入力度。支持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统筹协调与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经费不超过500万元。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安排4000万元支持在京企业通过成果转让、许可使用、作价入股等方式, 积极承接高校院所的高水平、"高精尖"产业领域科技成果在京落地转化,以后补贴方式支持40项左右,每项支持不超过100万元,用于开展项目后续研发、技术升级等工作。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指导下的北京地方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包括研发实验服务基地、领域中心和区工作站的服务体系,跨部门、跨领域整合仪器设备、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三类科技资源,提供测试检测、联合研发及技术转移等服务。

  首都科技创新券:主要用于鼓励本市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充分利用国家级、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以及经认定的公共服务机构的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由政府发放。小微企业及创业团队向实验室所购买科研活动时使用,收取创新券的单位持创新券到指定部门兑现。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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